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公司代码:600155 公司简称:华创云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公司完成注销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现金回购的股份,对应金额414,516,118.25元。根据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其他现金分红,也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① 数实融合持续深化,构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格局
  自十九大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以来,先后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顶层战略规划,提出了“2522”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框架,明确了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定位和主要目标,从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数字中国关键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2024年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促进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构建?。
  随着科技创新的蓬勃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快速涌现,海量数据要素市场化,数字应用场景丰富化,数实融合进一步深化,中国数字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提升资源配置和生产效率,推动产业深度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构建发展新模式,有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改革,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在2025年两会期间,习总书记强调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政府工作报告对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持续推进 “人工智能+”行动等也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将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
  ② 强监管、防风险,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4年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内部面临诸多挑战的情况下,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经济回升向好,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筑牢根基。2024年4月,国务院出台新“国九条”,成为未来十年资本市场改革纲领性文件,随后形成的 “1+N” 政策体系,在上市发行、退市、分红减持等多方面强化监管,重塑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与监管逻辑。“科创板八条”“并购六条”等政策发布,并购重组交易趋于活跃。
  一是股市方面,在政策利好刺激下走出上扬行情,上证综指全年涨超12%,科创50指数涨幅超 16%,并购重组活跃,日成交额创3.38万亿元纪录。债市规模稳定增长,全年发行各类债券79.3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国债收益率整体震荡下行。
  二是竞争格局层面,头部券商在承销保荐、资产管理等核心业务上抢占先机,市场份额持续扩大。中小券商则积极探索差异化路径,部分聚焦北交所、新三板市场,以特色服务吸引特定客户群体。同时,外资券商加速入场,在跨境业务、高端客户服务等方面发力,加剧市场竞争。
  三是业务方面,ETF基金规模快速上升,财富管理转型提速,促使券商将业务重心向财富管理倾斜。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个性化资产配置方案,提升客户黏性与业务收入。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券商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智能投顾、量化交易等创新业务模式不断涌现。随着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占比提升,在交易、托管、研究等机构业务方面加大布局,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满足机构客户多元化需求,机构业务成增长新引擎。
  (2)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① 证券金融服务业务
  证券金融服务主要依托于全资子公司华创证券开展。华创证券现有分支机构96家,是以贵阳、北京为双总部,上海、深圳、成都、杭州、昆明等为重要服务基地的全国性证券金融服务机构,是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理事、证券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科技发展委员会委员,主要业务包括保荐承销、并购重组、证券金融研究、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自营投资、信用交易、私募投融资、期货交易、另类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其中金融研究业务、固定收益投资等业务处于行业第一梯队。
  ② 新型数联网建设运营
  为促进数字公平和数字普惠,破解“天网空悬、地网缺失”,互联网平台虹吸效应与实体企业“剪刀差”问题,公司在数字科技领域系统布局,研究设计、开发建设新型数联网。以地级市为基本建设运营单元,通过组织网、服务网和交易网,构建从数据采集生成到运用正循环的高质量数据空间,依托可信数据空间和AI应用支持平台,生成各种服务智能体,有效赋能千行百业,助力乡村振兴,数化基层治理,为区域创新提供新质生产力。
  一是新型的数联网基础设施。运用互联网技术,由政府主建本地可信网络,建设打通乡镇以下“最后一公里”,赋能基层服务和社会治理;建设本地化交易结算市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的接入服务,驱动交易、资金和数据的本地归集;按照社会服务和生活服务关系,构建本地服务网,匹配服务需求。二是开发集成AI应用支持平台。包括Deepseek、阿里千问等多种大语言模型,并将各种AI技术工具模块化,支持“即插即用”的应用服务,为各种应用提供全栈服务能力。三是算力调度运营平台。支持构建区域算力“一张网”,可智能调配算力资源,支持高并发的实时响应,有效提升算力利用率,调控算力使用成本。四是AI服务智能体。基于可信、精准的数据训练系统,生成本地生活、基层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以及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各种AI驱动的服务智能体,赋能实体经济。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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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华创云信实现营业总收入33.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2亿元。其中:华创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8.49亿元,净利润4.07亿元。截至2024年末,华创云信总资产585.09亿元,净资产211.06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编号:临2025-005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6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0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该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山,200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19-2022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晓辉,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1、2024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扬,201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经双方协商,2025年度审计费用180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皓国际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并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德皓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编号:临2025-009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8日,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8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茂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情况、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编号:临2025-003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8日,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8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永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报告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文件精神,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2024年度公司完成注销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现金回购的股份,对应金额414,516,118.25元。根据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
  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其他现金分红,也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报告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报告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拟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总额约180万元。
  该报告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定忠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陶永泽、彭波、臧辉、郑卫军、朱玉、钱红骥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参考同行业具体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5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5年津贴标准为每人25万元/年(含税)。
  2.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
  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有其它任职并领取报酬的外部董事、监事均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监事津贴或其他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等其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本方案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以及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会及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参加上述会议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方案事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华创证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结合公司未来经营战略,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及时高效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支持推进创新业务发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择机实施境内债务融资,具体内容包括:
  (一)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创证券作为发行主体。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
  本次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含100.00亿元,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此前已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除外),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并对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本议案所指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资产证券化、收益凭证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它品种。
  本议案所提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本议案所提的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将根据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五)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将根据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具体用途将根据公司业务需求确定。
  (七)发行价格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将根据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九)偿债保障措施
  就公司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息时,公司可采取如下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二)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及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及其计算或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以子公司股权质押等资产提供反担保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子公司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前提下,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仍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的,公司需遵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同意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公司全体董事须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舆情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制度全文。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债权重组事项的议案》
  因债权投资及业务处置等事宜,公司2024年度产生损益-154,309,095.32元,主要受利率期限调整影响所致。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创证券是贵州重要的证券经营机构,在地方经济发展和投融资服务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公司根据国家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化债,投资贵州债权类主要资产已纳入化债政策支持范围。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文件精神,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2024年度公司完成注销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现金回购的股份,对应金额414,516,118.25元。根据有关规定,回购并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
  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其他现金分红,也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金额为414,516,118.2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具体指标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情况、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参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披露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执行关联交易,交易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主要关联方
  1.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权。新希望化工法定代表人为邵军,注册资本为27.18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销售化工产品,项目投资及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等。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是刘永好控制的大型民营领军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涉及农牧与食品、化工与资源、地产与基础设施、金融与投资四大领域。
  2.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04%股份,推荐的胡定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为张德芹,注册资本100.0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主营);酒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咨询与服务;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物流运输;进出口贸易业务;互联网产业;房地产开发及租赁、停车场管理;教育、卫生;生态农业。
  3.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郑驹,注册资本32.0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木材销售;纸浆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4.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86%股份,推荐的闫茂林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其法定代表人为任仁,注册资本30.0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商贸冷链仓储配送;物流供应链服务;物流设施建设与物流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商贸园区开发运营;物流信息数据服务;资本运营;资本融通;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贸易;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农产品(含水果)的集批配分拣加工;冷链物流配送和生产及生活资料贸易;汽车回收报废处理;再生资源市场建设经营;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筑材料、二、三类机电产品的销售;工程机械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仓储(除危险化学品)和代理;进出口贸易;房屋租赁;会展广告及进出口代理业务;跨境电商。
  (二)公司其他关联企业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三)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因开展证券经纪、资产管理、金融产品销售、技术开发等日常业务而产生的收入,以及因接受关联方服务、关联方购买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收益凭证等融资工具而产生的支出,均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拓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拓展,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云信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边河路57号院2区北京和园景逸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或代理人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应按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合伙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合伙企业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5)基金、信托产品、资管产品或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资产管理人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章)、资产管理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产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产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
  (6)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补办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5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恒奥中心C座5层董事会办公室
  4、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沪市股票账户等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锡亮先生 姜敏斐先生
  电话/传真:(010)66500840
  电子邮箱:hcyxdb@huachuang-group.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恒奥中心C座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14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