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公司代码:600642 公司简称:申能股份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94,094,676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0,以此计算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2,202,342,604.20元(含税)。
  如即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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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石油天然气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作为能源项目开发主体,公司提供电力、石油、天然气项目的勘探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节能环保技术、燃料贸易等多种服务。公司业务立足上海市及长三角地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号召,积极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在上海市内及全国其他地区例如安徽、宁夏、青海、新疆、内蒙等多地逐步有新能源项目落地和建成,同时开展用户侧分布式发电、新型储能等综合能源业务。公司燃煤发电、天然气发电机组作为当地重要的能源保障供应主体之一,坚守保供职责,为上海、安徽、宁夏等地区提供电力、热力支撑。
  电力业务方面,公司目前已投资建成的电力项目广泛分布于煤电、气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等领域。燃煤发电均为大功率的高效先进机组,其中外高桥三发电的2台100万千瓦级机组及外高桥二发电的2台90万千瓦级的发电机组煤耗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平山二期”135万千瓦机组相关参数指标达到全球领先水平,成为燃煤发电行业新标杆。近年来,公司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积极探索绿色能源,在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不断提高。截至2024年末,公司新能源控股装机容量612.96万千瓦,占公司控股装机容量的34.1%。
  油气业务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公司负责东海平湖油气田的勘探、开采及销 售,所开采的天然气是现阶段上海市天然气气源组成部分之一。公司投资的天然气管网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上海地区唯一的天然气高压主干管网系统。公司深化与相关央企之间合作,不断推进公司油气产业后续业务拓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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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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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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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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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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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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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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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19亿元,同比增加1.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4亿元,同比增加14.04%;基本每股收益0.803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0名,参加表决董事10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士超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六、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八、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九、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十一、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十四、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六、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审计机构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3、审计机构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责任纠纷系列案。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不影响大华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责任纠纷系列案。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不影响大华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马建萍,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 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连隆棣,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4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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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报告》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告》,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报告》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以法律规定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以全票同意,一致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具体派发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