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公司代码:603185 公司简称:弘元绿能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6,887,140.7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00,669,676.89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809,334,756.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3,751,260.78元。
  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8,483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49,993,444.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经董事会决议,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发展格局”的相关内容。
  公司秉承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理念,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引领下,深化推进“科技弘元、智慧服务”战略,深度践行N型零碳光伏全产业链,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产品及服务网络已覆盖近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公司在江苏、内蒙、安徽三地建有先进的研发智造基地,业务涵盖高端智能装备、高纯晶硅、单晶硅片、高效电池和组件等。
  公司主要产品在光伏产业链中的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02,364,016.6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6,887,140.75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9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杭岳彪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96,887,140.7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00,669,676.89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809,334,756.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751,260.78元。
  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8,483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49,993,444.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环境、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0亿元的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在议案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96,887,140.7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00,669,676.89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809,334,756.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751,260.78元。
  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8,483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49,993,444.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经董事会决议,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3,751,260.7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00,669,676.89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来自控股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的历年经营积累。
  (一)子公司分红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公司控股子公司弘元新材的未分配利润为正,2024年度弘元新材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激烈及自身发展需要资金,不分配利润。
  (二)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618,48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3856%,累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49,993,444.28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均为负、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环境、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106,086.68万元,具体如下: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868,454.5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同资产、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70,735,243.9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1,060,866,789.41元,扣除已转销的存货跌价886,589,180.58元后,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74,277,608.83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计提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投资金额: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9 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为6年,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6,50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464,622.6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4,535,377.3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2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752,700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2,900,763股,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5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773,491.2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6,226,461.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07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前期募集资金65,453.54万元,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747.36万元,所有募集资金均按要求投入相应募投项目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已使用金额包括了对应募集资金产生的孳息等。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前期募集资金297,622.65万元,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9,210.41万元,所有募集资金均按要求投入相应募投项目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已使用金额包括了对应募集资金产生的孳息等。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次有权机构批准做出新的决议前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
  五、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 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的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盛青为签字项目合伙人,朱敏学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蕊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吕恺琳接替朱敏学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指派王鹏练接替孙蕊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盛青,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吕恺琳,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鹏练。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恺琳,202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2023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数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鹏练,200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2. 诚信记录
  吕恺琳女士及王鹏练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 独立性
  吕恺琳女士及王鹏练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9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建良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96,887,140.7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00,669,676.89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809,334,756.9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751,260.78元。
  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8,483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49,993,444.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经董事会决议,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薪酬符合既定方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该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杨昊先生、季富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30亿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目前公司仍有部分自有资金尚处于闲置状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