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4-3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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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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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5: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4、在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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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联系电话:021-52383315
  6、传 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
  邮政编码:201613
  联系电话:021-52858888-839
  传 真:021-52855050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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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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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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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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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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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饶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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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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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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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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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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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2025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和总结。另外,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提交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应聘响应文件》,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评价标准,结合审计费用报价,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对立信进行了客观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按照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时,根据评价结果,审计委员会对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达成了肯定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如下:
  一、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二、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三、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它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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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是”改为“系”、“或”改为“或者”、“公司章程”改为“本章程”、“上市公司”改为“公司”、“制订”改为“制定”、条款编号、章节编号、标点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对应制度。
  五、公司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并修订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后的制度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以及部分制度的制定、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