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生产光解膜、多功能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江苏恒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拥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
(十)江苏舒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47331588B
注册地址:江阴市利港街道双良路1号
法定代表人:郭华山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3年4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光解膜、多功能膜及包装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江苏舒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拥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
(十一)江苏双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1W3GGC81
注册地址:江阴市利港街道润华路1号科技工业园15号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缪志强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2月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光纤销售;光缆销售;风机、风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化肥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水生植物种植;园艺产品种植;砖瓦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砌块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江苏双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拥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
(十二)上海双良嘉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32080557X8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南路668号A3051室
法定代表人:缪文彬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上海双良嘉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拥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
(十三)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1422443421
注册地址:江阴市利港街道西利路88-1号
法定代表人:缪双大
注册资本:10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7年12月2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城市绿化管理;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系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十四)江阴市利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667602341N
注册地址:江阴市利港街道延安村
法定代表人:陈振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9月2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江阴市利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拥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
(十五)元泰丰(包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13184458194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科园大道
法定代表人:牛福元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农业管理;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灌溉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货物进出口;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关系
元泰丰(包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拥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
(十六)江阴友利氨纶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677632480N
注册地址:江阴市利港街道双良路15号
法定代表人:马培林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年7月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江阴友利氨纶科技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拥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缪双大先生。
(十七)澄利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7N6XCY86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新区创业大街18号
法定代表人:陶涌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2年4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澄利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缪双大先生。
(十九)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7547562M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5号院1幢401
法定代表人:赵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9月2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在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与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交易旨在通过此次关联交易,有效解决较大的节能系统集成的采购需求,同时扩大公司机械装备业务销售规模、提高公司新能源装备产能,提高盈利水平,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二)与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交易旨在通过此次关联交易,有效解决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较大的节能设备采购需求,同时扩大公司销售规模,提高盈利水平,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三)与北京中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交易旨在通过北京中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客户有效解决资金难题,扩大公司销售规模,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公司与中创租赁的关联交易行为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与中创租赁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与无锡混沌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交易旨在通过此次关联交易,有效解决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与智慧运维中对专业软件和电控柜等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展开,提高盈利水平,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与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其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交易旨在定价合理的前提下,有效解决公司净水、电、蒸汽的使用问题,确保生产长期稳定安全,以便最大限度的发挥生产能力,提高盈利水平,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六)与江阴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往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本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在今后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但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澄利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交易旨在通过此次关联交易,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较大的石英坩埚使用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大尺寸单晶硅硅片订单的生产与交付,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直接采购石英坩埚及提供高纯石英砂加工制作石英坩埚,提供给公司单晶硅拉晶使用,对保障公司单晶硅业务的生产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与江苏双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交易旨在定价合理的前提下,有效解决公司包头单晶硅新建项目的污水处理相关问题,确保生产的环保、安全,最大限度发挥生产能力,提高盈利水平,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九)与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江阴友利氨纶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恒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苏舒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阴市利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海双良嘉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元泰丰(包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双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其他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四)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的名称: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及恒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79,105.3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与恒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大尺寸单晶硅业务及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高效光伏组件业务新一年度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及恒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新增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资子公司,计划新增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为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为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恒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恒利晶硅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为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四、本次事项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可以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订单的交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经核查,本次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满足其日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79,10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88%。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西利路88号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双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盛永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缪双大、江苏澄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于2024年8月30日制定并发布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4年度,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现将实施效果的评估情况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溴化锂冷热机组、换热器、空冷系统、多晶硅还原炉、单晶硅产品、光伏组件及绿电制氢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年度,公司持续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锚定“30/60”双碳目标,巩固节能节水优势产业领先地位的同时积极在新能源领域开拓进取,打造了双良“双碳”核心竞争力。
2024年度,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公司坚定沿着“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双主业发展路径,稳中有进,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装备制造板块作为业绩稳定器为公司夯实了根基,并在热泵、换热器、空冷等产业实现了突破。清洁能源板块作为新引擎,光伏和氢能源板块在产品技术、品质、创新上大力投入,各项硬实力稳居行业前列;在全行业普遍亏损的艰难环境下,公司组件业务逆势而上,取得一定的业绩突破;国际化业务突飞猛进,订单创公司历史佳绩,实现了多个产品的海外首单,为公司“稳增长”目标作出了有力贡献。受累于光伏全产业链的持续低迷且光伏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重较大,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03,780.89万元,同比减少43.68%;归母净利润-213,368.56万元,同比减少242.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07%,较上年减少57.22个百分点。
2024年度,公司锐意进取斩获了一系列荣誉:荣获国家工信部“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成功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AAA级评定、“双良数字化驱动全生命周期碳中和解决方案服务商”入选国家工信部服务型制造典型案例;获首批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企业”、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风光氢储氨醇一体化技术”入选江苏省人才联合攻关体建设;入选无锡市首批“零碳工厂”试点单位、荣获无锡市“五一劳动奖状”;售后服务荣获“全国企业竞争力5A级·标杆单位”称号、入选“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入围“世界一流机械企业”、“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荣获中国分布式能源20周年纪念“杰出贡献单位”、荣获“ESG卓越实践奖”、蝉联“ESG金茉莉奖”;“双良银河系列高效光伏组件”荣获SNEC 2024吉瓦级金奖。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的谋划之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将在2024年行动方案的基础上保持发展定力,以“战略上收缩、战术上进攻”为核心行动纲领,打开思维局限,全力以赴打赢市场攻坚战、质量攻坚战、能力攻坚战三场攻坚战:
1、市场攻坚战:节能节水板块要继续实现订单量的突破,持续加大应收款回收力度,提高净利润水平;公司要大力拓展国际业务,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实现跨越、爆发式发展;单晶硅业务经营要有质的提升,紧抓行业配额制带来的新机遇,创造更多利润点,同时持续提升质量、严控成本;绿电制氢系统技术达到行业第一梯队,订单和市占率力争达到行业第一梯队,将技术能力快速转化为市场能力;公司战略发展部要运作好新能源电站指标,确保指标价值最大化,将指标转化为市场能力,实现项目落地,拉动光伏组件、绿电制氢系统等产品的联动销售。同时,继续深度挖掘市场需求的动态变化,不断对产品和技术进行优化迭代升级,确保公司创新成果走在行业前沿,契合客户需求。
2、质量攻坚战:力争做到“质量管理零失误,产品质量零缺陷”,从根源着手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优化供应链,全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全员质量意识与能力,加强相关教育与培训。同时增加对服务质量的重视,将服务理念落到实处,优化客户服务流程,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
3、能力攻坚战:为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公司将继续着力打造高素质、强适应性、数智化水平高的团队,针对性地提升个人能力,补短板、固优势。技术条线提升专业能力的同时还要补足营销能力;业务条线要拓宽国际化视野,提高出海战斗力;市场条线要制定符合公司的市场策略,高效利用数字化手段,拓展线上线下渠道,增强市场影响力。
二、创新引领未来,科技驱动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4年度,公司全年研发费用为2.61亿元。依托技术创新体系,全方位优化创新链条,公司实现了技术创新、产品快速迭代与供应链规模效益的同步拔升,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1、技术创新生态建设
公司碳中和中央研究院进一步深度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与上海交大、南京理工、北科大、内蒙古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等在智能拉晶工艺、坩埚视觉检测、AEM/PEM电解槽膜电极和催化剂、高温热泵等多领域联合深度开发,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设立专项基金、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等立体化合作方式,构建起共生共荣的技术创新生态系统。
2、技术研发产业孵化
碳中和中央研究院全力推进13项研发课题,其中:“超长重力热管供热技术”在国家重点项目中测试指标优异,实现商业化应用;液冷储能技术完成实验平台、电池插箱设计与系统样机搭建;高温气体电加热完成试验台搭建与性能测试,完成中试示范项目设计;坩锅合成石英砂应用技术小试初显成效,高品质N型坩埚进入推广阶段;数字创新中心全方位服务各业务单元,完成192个工况仿真、搭建35套模型等。
公司低碳设计院全力打造低碳/零碳供能系统、清洁能源供热体系。从产能端到用能端,再到运维端的智慧运营,实现覆盖“零碳工厂”、“零碳园区”等多个应用场景,形成了超40种碳中和解决方案。
3、既有产业技术创新
公司溴冷机事业部完成了大温差换热11个机组型号的系列化设计;再突破溴冷机冷水温度低于0℃的极限能力,成功完成-8℃低温机组的研发及应用。换热器事业部围绕CCUS全球市场,开展了“湿CO2高效换热元件及设备”的研发任务;级间冷却器基于DriveWorks参数驱动设计,完成技术评审;“模块化燃气型水浴式汽化器”完成全部研发任务,订单设备制造高效推进。子公司江苏双良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完成间冷新高效管型试验模具和小样机性能测试;完成间冷百万机两机一塔一体化设计方案和优化布置研究,实现研发用钢量设计指标;集中式储能热管理系统的空冷冷水一体机顺利通过合肥通用所测试与性能鉴定。子公司江苏双良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2000Nm3/h电解槽产品,经国际权威机构德凯(DEKRA)认证,其产氢量、电流密度等核心性能指标打破行业纪录;重磅发布“世界最大标方5000Nm3/h高性能碱性电解槽”这一革命性创新产品,是全球产氢规模最大、电流密度最高、同等电流密度下能耗最低的碱性水电解制氢装置。
2025年,公司将继续保持高度的忧患意识,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研发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碳中和中央研究院、技术中心、技术部三级技术与产品研发创新体系,坚持生产一代“(产品性能提升及技术改进)、研发一代(新兴关键技术研发)、储备一代(基础性材料研究、前瞻性技术研究)”的科研战略方针。公司将保持产品技术研发投入强度,继续聚焦光伏、氢能、电能/储能、碳中和等关键领域,通过引进新产业技术带头人、建立企业-高校新型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研发成果产业化。
三、坚持共建共享,充分回馈股东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A股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12元。公司始终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放在重要位置,致力于通过稳健的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投资价值,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公司2003年上市以来共实施22次现金分红,累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达40.89亿元。此外,公司结合自身资金的使用安排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60,528.07万元,公司本期归母净利润约-213,368.56万元,公司2024年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满足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于实际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公司将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努力以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在全力推动提升经营质量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保持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公司长期发展与投资者短期回报,使投资者充分享受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共创双赢。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应对资本市场复杂情况的能力,在公司股价长期背离公司实际价值、非理性下行期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择机运用回购、增持等合理手段,引导价值回归,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交流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2024年,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全年共发布公告94份,披露了定期报告及ESG报告等,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获取公司相关重大信息,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答问题111条。全年通过在上证路演中心采用“视频+文字互动”形式召开了3次业绩说明会,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参与感;2024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民生证券组织开展“我是股东”走进上市公司双良节能的活动,引导投资者更好认识公司投资价值、树立积极的行权意识;公司股东行权渠道畅通,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投票权,依法依规召开年度及临时股东会并保障股东与公司管理层充足的交流时间,获得与会股东的广泛认同与支持。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并强化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关注投资者需求,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保持多渠道与投资者的互动,建立良性的投资者关系。一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深度,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不断提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可读性和有效性,并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二是注重多元化沟通交流,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在定期报告披露后继续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组织邀请各类机构投资者、行业研究员来公司调研;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公司投资者电话、官方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种方式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公司已于2024年内更新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三是重视投资者意见反馈,在与投资者的日常交流沟通中持续听取并记录投资者反馈意见、收集投资者建议和诉求,及时向公司管理层传达,充分考虑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改善相关工作。
五、健全公司治理,持续规范运作
2024年,公司坚持规范运作,构建了健全、完备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并持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2024年,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开董事会14次、股东大会3次、监事会6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治理能力;公司积极践行ESG理念,已连续四年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战略委员会也已改组成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完善了ESG管理体系和管理架构。
公司严格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年完成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2024年完成了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制定与修订,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促进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三会”的有效制衡和科学决策,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2025年,公司将继续紧密关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按照最新法规系统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完成监事会改革后的公司治理架构调整,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二是加强法律合规和内控体系建设,适应穿透式监管要求,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三是继续加强三会运作管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作用,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升三会治理水平。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4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着紧密的沟通和联系。公司及时传递、转发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协会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公司积极组织参加内外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责明确,成员之间的内部沟通和信息共享顺畅,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多层级多维度对重点事项加强监督管控,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公司控股股东、经营管理层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倡导共同发展的理念,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着力提升经营发展质量,以稳健的经营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真诚的沟通交流,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以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主持,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5、审议通过《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7、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马培林、陈振回避了本次表决。
上述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过半数,对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文件。
9、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产能建设,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10、审议公司《关于对外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11、《关于审议并披露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审议公司《关于监事2024年度报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报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公司监事2024年度报酬实际支付情况总金额为人民币33.84万元。2025年,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包括基本薪酬、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薪酬主要基于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其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业绩,并参考外部行业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1、2、4、7、9、10、12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3,493,699.82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280,656.73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563,788,868.79元。
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2)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包括70%);。。。”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公司2024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结合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态势,为保障公司经营现金流的稳定及长远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八届十九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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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1)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3)首席合伙人:郭澳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
(8)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9)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信息
■
(三)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规模
■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2人)。
(六)项目成员信息
1、拟聘任人员信息
■
注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傅磊,近三年签署了华亚智能、嘉美包装、双良节能、晶雪节能、恒顺醋业、金沃股份6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注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近三年签署了锦富技术、双良节能、铭科精技、江苏索普、佳力图、江苏博云、保丽洁7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注3:拟委派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近三年签收及复核了大千生态、双良节能、多浦乐、多伦科技、南京聚隆5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七)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9日,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八届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和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1-12月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下同)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63,634,088.08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3,025,490.1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76,347.63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454,784.69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987,034.95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期末存货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4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026,156,446.70元,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7,799,237.11元,存货跌价损失-938,955,683.81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05,000,000.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089,790,534.78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89,790,534.78元。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经营策略,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外借款额度: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对外借款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余额为1,169,838.91万元。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八届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分别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外借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借款背景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与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借款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借款,借款额度为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具体事项。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目前,公司在包头的大尺寸单晶硅片及高效光伏组件日常生产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较多,同时公司的绿电制氢业务也在快速落地推进之中。为满足公司日益增加的实际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继续对外借款。
二、对外借款主要内容
1.借款用途: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
2.借款主体:公司及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恒利晶硅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和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3.借款方式: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4.借款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5.借款利率:参考市场平均利率水平,具体以借款合同为准
6.担保方式:无担保,或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提供担保,或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以借款合同为准。
上述借款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上述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为便于实施对外借款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以上额度内自行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运营需求安排实施对外借款相关事宜,包括办理相关手续与签订相关借款及融资租赁合同等。
三、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借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余额为1,169,838.91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准,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为82.77%。若借款额度全部提款,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提升,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将在额度内控制对外借款金额。
2、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外借款主要用于公司单晶硅、光伏组件及绿电制氢相关业务的生产销售、市场开拓以及产能建设,有利于保障公司光伏新能源及氢能板块业务的日常经营与产能扩张,但新产生的财务费用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利润。
由于借款金额可能会较大,一定时期内会对公司现金流、偿债能力造成压力。公司将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统筹资金安排,把控投资节奏,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贷款、融资租赁等的使用合规性严格把关,并确保资金利息及本金的及时偿付。
五、上市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以上对外借款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及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