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30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38,483.0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463,442.00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6,107,834.37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3,820,000股扣除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户1,374,700股后的132,445,300股为基数测算,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31,124,64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9,655,228.0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50,779,873.5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7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124,645.5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0%,本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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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024年6月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全体股东分派了2023年半年度、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总体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3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552.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47.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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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3月9日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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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3月29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5,035.38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5,035.38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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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项目为总部搬迁及扩充项目,投资总额30,076.88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5,352.73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4,724.15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为场地投资14,246.05万元,设备投资10,388.33万元,预备费投资739.0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4,703.47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主要用于项目运营期间的日常开支,包括原材料采购、外部件采购、员工工资、水电费及其他经营费用等。
  在实际使用铺底流动资金时,公司对“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中涉及的员工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误将销售部门、管理部门等行政职能部门等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员工工资纳入到铺底流动资金的使用范围,导致在2024年4月至9月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上述人员工资549.36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将前述款项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转回相应款项并进行相应整改,不存在故意挪用募集资金另作他用的行为、或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相应整改并得到纠正。上述事项未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对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公告编号:2024-050)
  上述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已整改完毕,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使用情况相符。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除前文所提及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之外,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恒节能”),控股子公司河北达立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立恒”)。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本次为乐恒节能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为达立恒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上述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7.4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乐恒节能,控股子公司达立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乐恒节能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为达立恒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本次担保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本次担保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8069431693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陈静波;
  4、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5、公司住所:大厂县潮白河工业区;
  6、成立日期:2013 年 05 月 28 日;
  7、经营范围:制药机械、化工机械、食品机械和通用机械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安装、修理、维护、进出口业务;节能环保、污水处理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安装、修理、维护、进出口业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保障县域基本运行的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乐恒节能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1,542.2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166.15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162,581.7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3,461.10万元。
  (二)河北达立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MA7BTR175F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郝卫强
  4、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5、公司住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三号院
  6、成立日期:2021年09月30日;
  7、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化工设备、生物医药设备、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制药设备、食品设备、化工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商务咨询(教育、金融、期货、证券、投资除外),认证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机电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管道、阀门销售、安装、维修保养;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贸易经纪与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达立恒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4.1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6.53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4,811.6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2.0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本次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各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417.48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国华、陈静波回避表决,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相关内容提交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该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认为: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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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温州元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3MA2854F527
  (2)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4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三道4525号303室(仅限办公)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国华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817.55万元,净资产为767.0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1.8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温州华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1MA2CQGGX9J
  (2)成立时间:2018 年 7 月 13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三道4525号304室(仅限办公)
  (4)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国华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以上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52.68万元,净资产为523.0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4.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山东华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4DATE4A
  (2)成立时间:2021年6月29日
  (3)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67号高创中心 619-A036
  (4)注册资本:1,082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学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软件开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制品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1,448.98万元,净资产为-370.0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3,251.84万元,净利润为-1,278.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重庆新瑞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DY2EC23M
  (2)成立时间:2024年09月18日
  (3)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星路1号附2号2#厂房幢 1-1(自主承诺)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伟华
  (6)经营范围: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017.54万元,净资产为998.9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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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部分原投向“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新项目“螺杆式压缩机产业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00万元。同时,基于原项目目前实际建设进度,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4,633.6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据,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下同)将继续用于原项目的投资建设,本次变更对原项目的实施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900万元。
  ●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3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552.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47.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已完成车间主体建设,主要生产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生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190.46万元。因该项目主要服务于公司下游医药、精细化工等行业客户。近年来,受客户行业整体景气度影响,客户产能扩展需求减弱。为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公司根据市场订单情况放缓了对原项目的投资进度,目前原项目的产能建设情况能够基本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基于上述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考虑将部分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将部分投向“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之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螺杆式压缩机产业化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900.00万元,占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5.60%。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交股东会,并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确定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及签署其他相关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实施主体为亚光股份,计划投资总额30,076.88万元,其中场地投资14,246.05万元,设备投资10,388.33万元,预备费投资739.0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4,703.4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已累计投入自有资金5,352.73万元,募集资金17,190.46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中。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投资支出未达到计划预算,设备投资的差异原因主要为:①公司上游设备制造商材料成本下行导致其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导致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当时的预算价格。同时,在实际购置流程中,受供应商比价、商业谈判、变更型号参数等因素的影响,实际采购价格低于当时的意向预算价格;②在近两年国家倡导核心工业设备“自主可控”的大背景下,一些国产的关键设备及工业软件性能大幅提升,已经可以满足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而价格相比当时预算的价格降低较多。此外,公司“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目前已完成车间主体建设,主要生产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生产。基于上述主要原因,公司拟调减原项目中设备投资、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综合研判市场需求、行业发展及公司主业发展需要,拟调减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900万元投入至新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对公司原项目的投资进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公司将根据客户订单情况继续对原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三、投资金额调整
  结合“年产800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实施的上述变化,对项目投入进行如下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螺杆式压缩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2、实施主体: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恒节能”)
  3、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工业二路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内
  4、建设内容:根据行业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项目资金将用于引进性能先进的生产、检测等设备,招募并培训相关生产、技术与管理人员,生产高效工艺气螺杆压缩机、变频螺杆压缩机,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电子、能源等众多领域,为客户提供“高效、低碳、智能”的压缩空气解决方案,助力工业领域能效升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50台高效工艺气螺杆压缩机的产能以及50台变频螺杆压缩机的产能。
  5、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场地装修改造、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培训以及试运行等。
  (二)投资预算
  本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总投资3,270.82万元,其中,2,900.00万元通过募集资金解决,370.82万元通过公司自筹或其他方式解决。
  (三)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
  (1)把握市场机遇,加速国产化替代进程
  国内无油螺杆压缩机市场长期由阿特拉斯、英格索兰等国际品牌垄断,但随着下游行业对压缩空气洁净度要求的提升(如食品、医药需Class0无油认证,半导体行业需零油雾环境),以及国家“双碳”政策对节能设备的推动,无油螺杆机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乐恒节能依托亚光股份在制药装备领域的高洁净设备技术积累(如精密加工、无油密封工艺),结合自身在离心式压缩机领域的研发经验,采用先进螺杆型线,深耕无油螺杆领域,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除此之外,该螺杆压缩机搭载智能变频模块,根据负载需求自动调节转速,能耗降低25%-30%,实现“按需供气”。同时,支持远程监控与故障诊断,实时反馈运行数据,减少人工巡检成本。另外,产品在耐腐蚀以及压缩效率方面均有较大提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国产高端机型的供应能力,打破进口依赖,抢占国产替代窗口期。
  (2)丰富产品矩阵,提升公司规模与盈利能力
  乐恒节能当前产品以离心式蒸汽压缩机为主,覆盖MVR系统等大流量场景,而无油螺杆压缩机项目将形成“离心机+螺杆机”双产品线布局:干式无油螺杆机补充中小流量需求,离心式机型覆盖大流量高压场景。通过整合亚光股份的供应链资源(如精密铸件加工、智能控制系统),项目可降低核心部件成本,加速规模化生产。此外,无油螺杆机与MVR系统的热能回收技术协同,可实现蒸汽压缩与余热利用闭环,通过新型型线、智能控制、精密制造三大核心技术,实现能耗、可靠性、环保性能的全面突破,为客户提供“高效、低碳、智能”的压缩空气解决方案,助力工业领域能效升级与可持续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能够丰富公司的产品矩阵,拓展高附加值市场,助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升公司规模与盈利能力。
  (3)紧跟下游行业趋势,构建全场景服务能力
  下游行业对压缩空气的洁净度与能效要求日益分化:食品饮料企业需符合ISO8573-1标准的无油空气,化工行业需应对含硫化氢等腐蚀性气体的复杂工况,半导体行业则要求超低噪音与零泄漏设计。乐恒节能通过模块化定制和智能化运维,可精准匹配多元化场景需求。例如,碳化钨涂层技术提升设备耐腐蚀性,零泄漏设计满足化工行业VOCs排放限制,超低噪音适配医疗实验室场景。同时,与亚光股份现有客户资源形成协同,推动从单一设备销售向“洁净空气+节能降耗”综合解决方案升级。
  2、可行性
  (1)高效的营销网络和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实施提供销售基础
  公司深耕压缩机市场多年,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质量良好的品牌形象、完善的产品系列、高效的营销体系,获得了国内外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长期坚持以自主营销为主的方针,采用直销的模式直接服务各行业头部客户,已逐步在国内外建立高效的营销网络,构建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体系。在新能源、环保行业,主要客户包括格林美、天宜锂业、江西东鹏、中伟股份等国内知名企业。在中药行业,主要客户包括羚锐制药、华润三九等。在国际市场,主要客户包括锂业巨头Albemarle Lithium Pty Ltd、USTYURT SODIUM SULFATE LLC、Tecnologia Aplicada a Procesos Industriales S.A de C.V等。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对公司的发展和壮大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本项目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此外,作为定制化设备,产品售后服务对客户至关重要。公司单独设置售后服务部门,配备专业的售后团队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公司售后人员全天候保持通讯畅通,第一时间获取客户需求,及时为客户解决问题。若需要到客户现场时,公司及时调配人员短时间内赶赴现场,与客户一起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公司的售后人员大多拥有专业技术背景,对公司设备的设计原理及参数结构十分熟悉,能够快速排查故障原因,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因此公司的售后服务能力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综上所述,凭借良好的品牌形象和高效的营销体系,公司产品获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和信赖,形成了广泛、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在国内外压缩机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众多优质的国内外客户资源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健增长,同时也为本项目扩产的产品产能消化提供了坚实的市场销售基础。
  (2)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扎实的技术实力,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注重以研发创新引领企业发展,坚持定位行业前沿技术进行研发创新,并积极将前沿技术运用于技术与产品开发中,不断产出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保持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强化公司在压缩机领域的竞争地位。通过核心技术的不断积累,公司已在技术创新与储备、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形成一系列优势,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在技术创新与储备方面,凭借优秀的研发团队和持续增加的研发投入,公司形成了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其中乐恒节能拥有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中心,研发的高速同步直驱滚动轴承电机驱动的双级蒸汽离心压缩机填补了国内空白。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保持严谨、务实的研发风格,不断推出顺应市场趋势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构筑了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积极通过专利申请等方式对创新技术成果予以保护,以巩固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综上所述,公司强大的技术创新与储备以及良好的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在提高产品开发效率和生产效率、满足客户对于产品供应效率需求的同时,也确保公司紧随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迅速开发出性能强、质量稳定的压缩机产品,深度挖掘现有客户需求潜力并吸引潜在客户,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从而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3)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本项目产能消化提供必要保证
  空气压缩机作为压缩空气的主要生产设备,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压缩机的应用场景日益多元化,市场需求逐步增加。根据Global Industry Analysts发布的研究数据,螺杆压缩机作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主要代表产品,凭借结构简单、转速高、运行稳定等优势,预计到2030年市场规模将达144.00亿美元。从国内市场来看,受双碳政策、节能环保、国内稳增长等因素影响,预计到2030年,我国工业领域空气压缩机市场规模将达108.00亿美元,2023-2030年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6.80%。未来,受益于节能降碳政策、新能源等下游市场需求增长以及行业技术更新迭代加速,全球压缩机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日益增长的压缩机市场需求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四)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10年,预计运营期正常年收入为11,750.00万元(不含税)。经测算,该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20%,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76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良好。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实施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从原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后续公司将尽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公司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公司已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相关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科学的研究和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进而导致项目进程以及收益率不及预期的情况。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实施进展,强化对新项目的跟踪和管理,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变更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系基于募集资金情况以及公司业务经营实际做出的适时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2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陈静波、杨尚渤、独立董事邵雷雷以通讯接入方式参加,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国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陈国华先生代表公司全体董事,对2024年度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陈静波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团队,对2024年度公司总体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对2024年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审计机构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周夏飞女士代表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出具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容诚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公司聘任容诚所的审计费用由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夏飞女士、邵雷雷先生、徐进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周夏飞、邵雷雷、徐进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对2024年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进行总结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
  同时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讨论,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了保证被担保对象资金周转,保证其正常生产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整体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所属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4,688,037.4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在2024年度因业务和经营需要产生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同时对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董事会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交易均为日常相关的销售、提供和接受劳务、出租和租赁业务,所有交易皆按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所有交易均签订书面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国华、陈静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因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投资进度已基本满足目前公司客户的订单需求,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用于“年产 800 台(套)化工及制药设备项目”的2,900.00万募集资金变更投资到新项目“螺杆式压缩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8日,在温州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4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宪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宪标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监事,对2024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对2024年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
  同时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讨论,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和经营需要开展的关联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4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朗科智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聂勇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顺络电子、深圳新星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晓云女士,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信质集团、梅花生物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皖天然气、卫宁健康、恒立液压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聂勇先生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晓云、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与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和监事为利益相关者已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度,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相应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公司未单独向其发放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人民币8万元(含税)/年的津贴标准进行发放、按季度领取,该发放标准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月起正式执行.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薪酬指从公司获得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税前报酬总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使用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发放及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人民币/年,按季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监事薪酬发放及标准
  (1)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若监事同时在
  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岗位考核,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是公司的员工,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岗位考核,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及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补贴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相应岗位履行工作职责所得的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考评而获得的薪酬;福利补贴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定的应当依法发放及缴纳的法定福利、社会保险和公司保障性福利、关怀性福利。基本薪酬按月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在经营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
  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能够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因全体董事和监事为利益相关者已回避表决,故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审议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全年各项经营业务
  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自有资产抵押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股份回购贷款、并购专项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
  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的授信金额和期限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各融资主体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融资主体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总额度内对各融资主体实际授信额度和金融机构进行调剂使用,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向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
  (二)风控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实施部门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6日
  至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国华、陈静波、温州元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华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邮递函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
  3、联系电话:0577-86906890;
  4、联系人:吴超群。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