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30

  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阜阳市盈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2024年9月新增关联方,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自该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止,公司与其发生关联采购金额8.00亿元、关联销售金额1.00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4-03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MA3MLU8J58
  成立时间:2018年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徐玉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A座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2024年财务状况(经审计):资产总额25,360.48万元,负债总额4,496.80万元,净资产20,863.68万元,营业收入6,508.60万元,净利润655.75万元。
  2、青岛澳柯玛信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保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EHWGT45
  成立时间:2017年9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徐玉翠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2024年财务状况(经审计):资产总额23,249.74万元,负债总额11,461.72万元,净资产11,788.01万元,营业收入1,614.34万元,净利润676.14万元。
  3、青岛澳柯玛制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冷电器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5797915686
  成立时间:2011年9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张斌
  注册资本:5,897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红柳河路575号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等。
  2024年财务状况(经审计):资产总额18,503.32万元,负债总额13,132.15万元,净资产5,371.17万元,营业收入438.26万元,净利润11.67万元。
  4、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南电动车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1737219103U
  成立时间:2002年3月26日
  法定代表人:胡明
  注册资本:5,6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澳柯玛大道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等。
  2024年财务状况(经审计):资产总额9,670.67万元,负债总额2,977.33万元,净资产6,693.35万元,营业收入1,311.34万元,净利润2.24万元。
  5、澳柯玛(临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电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1MA7FPED51C
  成立时间:2022年1月6日
  法定代表人:胡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经济开发区双创科技园花山路1167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等。
  2024年财务状况(经审计):资产总额5,375.37万元,负债总额4,556.27万元,净资产819.10万元,营业收入2,878.35万元,净利润-180.90万元。
  6、青岛澳慧冷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慧冷云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EN5FL1G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法定代表人:于照家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等。
  2024年财务状况(经审计):资产总额1,491.52万元,负债总额848.79万元,净资产642.73万元,营业收入1,523.39万元,净利润53.18万元。
  7、青岛澳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西智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F5L4G7D
  成立时间:2017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张兴起
  注册资本:1,23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青龙河路58号
  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制造等。
  2024年财务状况(经审计):资产总额3,351.85万元,负债总额7,468.29万元,净资产-4,116.43万元,营业收入1,302.32万元,净利润-670.00万元。
  8、阜阳市盈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盈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MA2RF8PE24
  成立时间:2018年1月5日
  法定代表人:孙成建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颍东开发区盈田工业园4号地块
  经营范围:空调设备及其配件、家用及商用中央空调设备及其配件、家用及商用热泵设备及其配件等的制造、加工及销售。
  2024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3,308.09万元,负债总额23,116.86万元,净资产191.23万元,营业收入33,581.95万元,净利润-2,066.9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青岛澳柯玛金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投资”)持有融资租赁公司65%股权,为该公司控股股东,金汇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徐玉翠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因此,融资租赁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2、信诚保理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澳柯玛控股集团与金汇投资合计持有信诚保理公司100%的股权,信诚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徐玉翠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因此,信诚保理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3、制冷电器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冷发展公司”)持有制冷电器公司54%的股权,制冷发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由此制冷电器公司为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公司总会计师韩冰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制冷电器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4、沂南电动车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制冷发展公司持有沂南电动车公司100%股权,因此,沂南电动车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5、临沂电子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制冷发展公司持有临沂电子公司100%股权,因此,临沂电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由此,临沂电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6、澳慧冷云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制冷发展公司持有澳慧冷云公司100%股权,因此,澳慧冷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7、澳西智能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制冷发展公司持有澳西智能公司52%股权,因此,澳西智能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8、阜阳盈田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制冷发展公司持有阜阳盈田公司60%股权,因此,阜阳盈田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信诚保理公司、沂南电动车公司、临沂电子公司、制冷电器公司、澳慧冷云公司、澳西智能公司及阜阳盈田公司等均依法存续,结合其目前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及以往年度相关交易的执行情况等因素,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该等公司均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信诚保理公司、制冷电器公司、沂南电动车公司、临沂电子公司、澳慧冷云公司、澳西智能公司及阜阳盈田公司已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了《租赁合作协议》、《商业保理合作协议》、《厂房租赁合同》、《物资采购协议》、《数字化合作协议》以及《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融资(经营)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合作开展融资(经营)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公司所提供的营销渠道和客户资源,为公司客户提供融资(经营)租赁支持;公司利用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优势,向其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所需的产品(以下简称“租赁物件”)。该业务合作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合作。
  根据公司客户要求,可以采用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方式,具体以与每个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及相关合同为准。公司销售租赁物件时,租赁物件的价格不得高于未使用融资租赁方式而一次性收取相同租赁物件销售的市场公允价格,并保证提供同等的运输、售后等所有配套服务。同时,公司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租赁物件所负债务承担余值回购担保责任。有关融资利率和租赁费用,根据融资款实际发放日人民银行定价基准利率并参考同行业利率水平确定。
  2、商业保理业务
  公司与信诚保理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合作开展商业保理业务。信诚保理公司利用公司所提供的营销渠道和上下游供应链资源,为公司的上下游供应链提供商业保理业务金融方案支持。公司利用信诚保理公司的资金优势,向信诚保理公司提供公司与买卖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应付账款而开展的各类保理业务。该业务合作适用于信诚保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合作。
  本次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利率和保理费用,根据实际放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并参考同行业利率水平确定。
  3、厂房租赁业务
  制冷电器公司将其所拥有的位于家电强链产业园内厂房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厂房建筑面积52,145.6平方米。厂房租金按租赁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160元/年/平方米(含税价),若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制冷电器公司可以调整租金,但必须事先与公司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租赁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止,并按照双方确定的实际使用面积收取厂房租金。制冷电器公司保证租赁厂房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并按约定期限将租赁厂房按现状交付给公司使用。
  4、物资采购业务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沂南电动车公司采购电线、线束等材料,向临沂电子公司采购家电用主控板、显示板等材料,向澳慧冷云公司采购智能硬件设备等材料,向澳西智能公司采购钣金件等材料;具体采购材料品种、价格、时间、数量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明细为准,双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将继续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进行,该等业务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科技公司”)及其委托的公司内部其他单位,将继续从阜阳盈田公司采购空调产成品及其原料备件、维修配件等。环境科技公司下达采购订单时,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价格,大宗材料和关键部品价格波动时,双方均可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具体调价幅度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环境科技公司订单下达并经确认,将每批产品总值的15%预付款支付给阜阳盈田公司后订单生效,订单剩余85%货款按实际发货结算,支付方式为不超过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环境科技公司所需配件全部委托由其售后服务相关单位“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按市场定价原则进行购买。
  5、物资销售业务
  为充分利用双方各自优势,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将继续向阜阳盈田公司销售空调产品所需各项原材料及零部件产品等。双方商定合同产品的销售价格基于市场价格确定,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市场行情变化,重新确定销售价格。此外,阜阳盈田公司提货前,必须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到期时间需低于六个月)方式付清该批订单对应的全部货款。
  6、数字化合作业务
  根据公司智能化、数字化的需要,公司继续委托澳慧冷云公司进行相关数字化项目的开发及运维服务,初步确定的项目包括物联网系统、无人零售系统、智能制造数字化系统及内部运营管理数字化系统等,以双方具体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有关定价以具体项目的开发工时费、研发材料费、智能硬件采购费用及通用技术购买等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公允价进行。该业务合作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5-016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6年1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8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7,448,300股新股。公司本次发行最终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94,681,269股,发行价格为7.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6,088,399.72元,由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科学认购。截至2016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729,480,471.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4-001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7日,公司已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利息5.8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并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了《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设立专户存储。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保税区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分别于2017年1月12日、1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4月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及商用冷链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升级,升级变更后新项目名称为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包括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以及智慧冷链智能化制造两个子项目,随着项目合并,取消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18年4月27日,公司与青岛澳柯玛智慧冷链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各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7日,公司已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利息5.8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万元,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及商用冷链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合并升级,升级变更后,新项目名称为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包括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以及智慧冷链智能化制造两个子项目,该新项目总投资70,460.48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51,931.49万元(含利息及募投项目“新型节能冷藏车建设项目”结项后转入的结余资金)。经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已于2023年8月结项,并同意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期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8月23日,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线上线下营销平台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期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
  注1: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于2023年8月结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轻商制冷设备市场经历了十多年的快速增长后,逐步从增量市场的追赶式竞争迈入存量时代的内卷式博弈,2024年以来的国内商用市场大环境不景气,需求低迷,冷链设备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同时,报告期内,该项目产能尚未完全释放,收入未达预期;因此,项目实现利润总额2,416.66万元,未达预计效益。未来,随着国内市场的复苏,预计AI智慧零售场景有较大增长空间,智能售货柜市场亦会有较快增速,公司将积极做好产品规划及市场开拓,发展国际市场,不断提高产业发展质量。
  注2:报告期内,受运力过剩、运价低迷等多种因素影响,冷藏车市场有效需求不足,行业竞争更加激烈,普遍存在低价恶性竞争现象,从而导致整个行业附加值低,毛利空间狭窄,盈利能力承压;报告期该项目实现利润总额-23.15万元未达预计效益。下一步,公司将通过开展技术升级,丰富产品矩阵,提高毛利水平,做好渠道转型升级,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等,不断提高该产业发展质量。
  注3:上表中募集资金投入不含募集资金到位后所产生的利息。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5-01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525,391.1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4,995,988.64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亏损,并综合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可持续发展以及已实施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经董事会决议,现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行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5-01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宁文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合规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全部由监事主席召集并主持,各位监事均能勤勉尽责地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相关会议,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认真审议通过了各项议案;有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成员还积极列席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等,监督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2、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自律监管规则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严格加以执行;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从事其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董事会严格依据有关规则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含财务报告)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严格监督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完善,财务体系运作规范,能够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流失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有关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等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可分配利润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严格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并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报告期内,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该等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监事会将在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监管规定调整治理结构之前,继续恪守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规范运作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进行监督、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良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5,777,962.6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异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412,935.7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5-01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孙明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四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体通过。
  第五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第六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孟庆春、周咏梅、黄东)。
  第七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体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第八项、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专项意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第九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体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第十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第十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体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第十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斌先生、王英峰先生、李建成先生、徐玉翠女士、孙明铭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第十四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第十五项、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英峰先生、李建成先生、徐玉翠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获全体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薪酬的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将继续依据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第十六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025年度预计融资情况
  ■
  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资金需要提用,在授权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除上述融资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业务需要,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游客户购买公司产品进行的供应链融资承担差额补足义务2亿元、融资租赁等业务承担回购义务2亿元。
  2、2025年度预计担保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3、2025年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签署有关融资、担保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如下:
  (1)融资业务授权范围: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开具信用证、信用证保理、供应链融资等各类贸易融资业务;融资租赁、信托、委托融资、理财融资工具等其他融资业务。
  (2)担保业务授权范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满足业务需要进行的供应链融资差额补足、融资租赁等业务承担的回购义务等。
  (3)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5亿元以内、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的融资业务和担保业务相关协议文件。
  (4)为保证公司资金运营业务,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授信相关文件。
  (5)本授权自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当日止。
  第十七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体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第十八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体通过。
  第十九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第二十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9日。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2)。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十三项、第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5-02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为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特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各相关主体遵照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解释18号的规定,将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同期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5-01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7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含分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8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拟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70亿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95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2.70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03%;同时,本次作为被担保对象的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7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对外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9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7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8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拟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30.70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金额;在不超过28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前述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或新合并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或相关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主体共同协商确定,相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稳健经营和相关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均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并获全体通过,未有弃权或反对的情况发生。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12.70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0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03%。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5-02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9日,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以自产产品出口为主,基本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仅为满足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做投机交易操作,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情况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主要有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应对公司未来结汇或付汇的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或购汇合约,锁定未来的结汇或购汇的汇率;其他外汇衍生品主要指公司与银行的外汇掉期等业务。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合约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交易期限均控制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4、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远期交易业务均基于公司对汇率波动的判断做出的规避汇率风险措施,满足外汇保值的需求。根据需要远期外汇交易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5、业务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8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年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给公司带来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如汇率实际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变化趋势发生大幅偏离,公司锁定汇率后将超过不锁定汇率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一定费用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采购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产生延期交割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并明确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高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3、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安排,公司内控法务部门除对操作环节进行法律风险控制外,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合规性检查。
  五、公允价值分析、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公司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审议程序
  有关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全体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针对该业务,公司已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有效控制相关风险,具有可行性。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远期外汇交易事项,未发生董事弃权或反对的情况。同时,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