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30

  单位:万元
  ■
  3.存款和贷款
  单位:万元
  ■
  4.租赁
  (1)出租
  单位:万元
  ■
  (2)承租
  单位:万元
  ■
  (三)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铁路行业统一清算工作尚在进行中,本表“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项目均为预计发生金额。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铁路行业统一清算工作及公司与相关方结算工作尚在进行中,本表“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项目均为预计发生金额。
  3.存款和贷款
  单位:万元
  ■
  4.租赁
  (1)出租
  单位:万元
  ■
  (2)承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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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4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173,9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铁路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铁路专用设备及其他工业设备的制造、维修、租赁业务;物资购销、物流服务、对外贸易、咨询服务、运输代理、广告、旅游、电子商务、其他商贸服务业务;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卫生检测与技术服务;国务院或主管部门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2.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4,895,96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业务等。
  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4,169,05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站前路2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15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9,883,43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5.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4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9,399,093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陇海中路106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6.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8月01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2,558,96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7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7. 其他关联方:公司开展铁路运输清算的对象为国铁集团所属的运输企业,在运输业务发生过程中,公司将与其他不特定铁路运输企业相互提供服务,产生关联交易,公司无法全面准确预计具体的关联交易对象及其交易金额。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属的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郑州局集团、南昌局集团以及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均为国铁集团所属的全资、控股或合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均为国有全资、控股或合资企业,资产规模大,业务稳定,且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延续多年,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或困难。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公司向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将主要提供如下服务:
  (1)线路使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在公司所属线路开行;
  (2)接触网使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使用公司所属线路上方所架接触网;
  (3)车站旅客服务:公司车站向乘坐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的旅客提供发送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4)售票服务:公司车站出售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车票;
  (5)车站上水服务:公司车站为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提供上水服务;
  (6)其他服务: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站商业资产使用(委托经营)等。
  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向公司将主要提供如下服务:
  (1)委托运输管理服务:动车组列车乘务、路网基础设施设备养护维修、车站旅客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2)动车组使用服务:公司使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动车组用于开行担当列车;
  (3)高铁运输能力保障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保障受托管理线路运输安全稳定,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保证列车开行数量和时刻能够满足高铁运输能力需求;
  (4)商务旅客服务:商务旅客车站服务(车站设立商务旅客候车区)和商务旅客列车服务(动车组列车中的商务座及“G”一等座)及其他类似服务;
  (5)技术改造服务:灾害预防、灾害复旧、设备设施技术改造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6)线路使用服务:公司担当动车组列车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线路开行;
  (7)客运机车牵引服务:公司担当动车组列车在无电状态时由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派出机车进行推送服务;
  (8)接触网使用服务:公司担当动车组列车使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线路上方所架接触网;
  (9)售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所属车站出售公司担当列车车票;
  (10)其他服务: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研究与开发、线路或房屋维修等。
  (二)定价原则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2)没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
  (3)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4)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的,按照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5)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行业价格清算规则,亦没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的,参考双方与其各自的其他交易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6)如上述定价标准均不适用,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7)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按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路运输具有全程全网、集中统一调度指挥的行业特性,公司日常运输生产需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协作、互相提供服务,该等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关联交易透明,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17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洪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拟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06,484,61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80,805,241股后的48,925,679,370股为基数,向2024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783,015,301.53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谭光明、刘洪润、李敬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铁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负责人2024年度基本年薪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刘洪润、严佐魁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推荐李崇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李崇琦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选举赵军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与刘洪润董事长(主任委员)、谭光明董事、丁建奇董事和苏天鹏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敬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郑勇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郑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审计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敬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汪成林先生担任公司总审计师(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汪成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李崇琦女士,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郑勇先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办协理、项目部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南京指挥部综合部主任、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主任、法律审计部主任。
  汪成林先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主任,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收入部)副主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21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 人员信息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是李尊农先生,截至2023年末,中兴华拥有合伙人189名、注册会计师96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89名。
  3. 业务规模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2,039.59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本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存在1次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中兴华4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1)邹品爱(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邹品爱,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4年1月起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和签署多家上市公司。
  (2)汪明卉(项目拟签字合伙人)
  汪明卉,2006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青鸟消防、兆易创新、唯捷创芯、京沪高铁。
  (3)张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国网信通、兆易创新、青鸟消防、京沪高铁、华扬联众。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 审计收费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分别为人民币80万元和20万元,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中兴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18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19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2,948,791,068.73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94,879,106.8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母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53,911,961.86元。
  公司本次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06,484,61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80,805,241股后的48,925,679,370股为基数,向2024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783,015,301.53元(在实施红利派发时,因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四舍五入因素相应调整派发红利总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应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回购A股股份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44,415,720.06元(不含交易费用)。据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比例(包括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50%,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为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22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于2024年4月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4年,公司认真落实行动方案各项要求,紧盯运输主业,大力增收节支创效,持续强化公司治理水平,全力提升股东回报,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做强主业经营,不断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
  充分发挥高铁客运服务在扩内需、促消费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坚持“以高质量供给满足和创造更多需求”理念,做大做强客运主业。全年京沪高铁列车运送旅客2.36亿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4.7%;跨线列车运行里程完成10250.7万列公里,同比增长11.4%;京福安徽公司管辖线路列车运行里程完成3763万列公里,同比增长5.7%。持续提升客运服务质量,更新补强站车客服、安检、站房等设施设备。推动高铁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举办“高铁+文旅”座谈推进会,积极为推动高铁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作贡献。
  二、重视股东回报,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一)现金分红。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连续稳定现金分红政策要求,高度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54.8亿元。
  (二)回购股份。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使用10亿元开展国铁上市公司首次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已使用回购资金9.995亿元(不含交易佣金),累计回购股份1.8亿股,有效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履行决策程序,全年共召开董事会10次,审议议案50项。
  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独立董事赴三个受托铁路局集团公司现场调研,进一步加强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的了解。强化内控合规管理,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办法27个。及时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 子公司增运减亏效果显著,三季度首次实现单季盈利。
  四、加强沟通交流,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
  始终坚持尊重股东的工作理念,针对公司年度季度经营情况、分红比例、关联交易、股东减持、股份回购进展等资本市场重点关注的焦点问题,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全年累计在上交所官网回复投资者问询56条,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3场,首次参加上交所组织的半年度沪市轨道交通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巩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
  2025年,公司将继续认真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要求,持续提升经营效益,加强市值管理,依法维护股东权益,全力提升股东回报,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力争取得让各位股东、董事满意的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