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5-04-30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及全资子北京思普崚、武汉思普崚、上海安博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及保荐机构华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结项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尚未注销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已全部结清并销户。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对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华安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分析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及调整其内部投资结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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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暂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12月结项。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不含预计后期房屋装修费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将结项后全部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等结余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销户。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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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37,273.58万元。2019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1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因结息产生的4,055.39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销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博通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博通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博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667,233.7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144,667.69元。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优先满足公司重点在研项目及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竹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5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无需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5年4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钟竹、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5年度预计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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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钟竹先生。钟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1,820.46万股股份,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871.04万股表决权;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合计控制公司35.02%表决权。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方钟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信用担保。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博通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安博通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9日,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实际完成归属登记共计341,216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于2024年11月26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76,855,124股。本次归属增加股本人民币341,216.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为76,855,124.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76,855,124.00元。现根据实际情况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进行修订,该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情形的,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参照发行底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因除权、除息事项对价格调整的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1)现金分红派息:P1=P0-D
  (2)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议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2024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监事会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专项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下经营状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
  此项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并落实相关工作,在提升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以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能在2025年更好地延续上述方面的良好成绩,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5年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主业延申发展,新增安全人工智能产品,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报投资者
  2024年,公司主要服务于政府、金融、运营商、能源、军队军工等行业用户,以及国内众多网络厂商和安全厂商。公司持续聚焦这些高价值客群,稳定拓展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新机会。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大力推动公司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营业收入达到了7.37亿元,同比增长34.37%,得益于安全人工智能新产品的业绩驱动,以及安全网关和安全服务收入均实现了双增长。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9%;第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45%。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27%,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00%,上半年推动提质增效举措后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公司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创新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内部降本增效、开源节流。创下历史上最高增长率,彰显了公司在研发创新的执行能力和开拓精神,也为长期发展开拓了高成长性的蓝海市场。
  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战略升级,从“网络安全可视化技术的创新者”向“AI时代安全算力生态构建者”深度演进。在行业地位方面,公司九度入选《网络安全企业100强》,排名逐年稳步攀升,2024年跃升至第20位,彰显了公司强劲的发展实力。
  2025年,公司仍将以“AI+安全能力”为新质生产力赋能行业发展,重新锚定战略坐标“成为AI时代安全算力生态的构建者”。让AI赋能安全、安全反哺AI,对公司原有业务的自然延申,同时对AI时代有效的安全连接。以此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继续以优异的成绩来回馈投资者。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公司持续投入,聚焦前沿技术研发
  紧跟网络安全全球创新趋势,不断保持国内技术前沿水准,安博通不断引领网络安全上游发展。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公司多项原创产品方案获得认可。下一代AI防火墙荣获网络安全领域创新产品奖。可信安全能力获中国信通院权威认可,20领域入选数字安全护航技术能力全景图。同时公司九度入选《网络安全企业100强》,排名逐年稳步攀升,2024年跃升至第20位,彰显了公司强劲的发展实力2024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1.68%,公司新申请专利84项,新获得发明专利38项,新取得软件著作权103项。目前为止,公司累计获专利251项,软件著作权490项。
  其中,研发云环境全流采集与回溯探针技术,适用于广泛的私有云以及主机环境。该产品能够顺利提取、留存和分析虚机层面的原始流量信息,对应云内业务结构,并以简洁的方案将数据回传至平台;研发建设数据安全综合检查平台系统,支持数据安全相关的20大检查项和1200+检查要点,实现公安、电信、能源、金融、医疗、工业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以及全行业通用的数据安全与合规控制检查;研发设计国际互联网访问安全监测系统,只使用网络侧检测技术,无需主机检测软件配合,即可对市面上绝大部分国际互联网访问行为进行探测、审计与溯源,并进行可视化数据管理;研发AI智能运维对话系统等新项目,在产品中内置嵌入大模型的通识、网络安全与产品运维知识库,支持对话交互、启发交互和下转式引导,通过专家知识库不断积累,帮助用户低成本实现设备运维与故障处置。
  在宏观经济环境与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挑战下,传统安全行业普遍面临压力较大,产业链降本增效的急切需求。2025年,公司将保持审时度势理性决策,优化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为长期发展谋篇布局。各部门从收入和成本两方面进行双重核算,力求实现精细化盈利平衡,进而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与经营韧性。
  2、聚焦主业,延申发展,在AI+安全引领技术与服务革新
  2024年人工智能再次成为各行各业的关注焦点,AI技术的广泛应用还引入了新型威胁,基于AI的新型攻击种类与手段层出不穷,甚至出现泛滥,包括深度伪造(Deepfake)、黑产大语言模型、恶意AI机器人、自动化攻击等,在全球范围造成了严重的危害。AI技术影响着网络安全的攻防两端,怎样在合理运用AI加强网络安全防御的同时破解AI带来的一系列新威胁是网安行业的当务之急。面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全球科技企业都在加紧行动,网络安全范式正在革新。AI基础设施是人工智能技术推广普及过程中形成的一类新型智算网络基础设施,其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024年上半年,3月安博通加入由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发起的多模态人工智能产业联合体,携手各方共同推动多模态智能产业在推进、应用推广及服务提升等方面的创新发展。4月安博通受邀参加NVIDIA GTC 2024大会。深入美国硅谷,走入技术场景一线,学习多家计算机行业龙头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突破情况。同期安博通受邀参加Create 2024百度AI开发者大会,共探AI新未来。基于AIOps for NGFW理念,与百度一同发布下一代AI防火墙联合产品。双方基于产品和战略的携手合作,将AI能力快速落地到安全网关,意在让安全更智能、更灵活、更可靠,共筑网络安全防线,驱动新一轮数字化变革,助力各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
  2024年下半年,8月与浪潮云达成战略合作,双方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多个维度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探索行业发展的新路径。9月,安博通算力公司在加入信通院“算力网络 +”先锋计划后,又成为算网融合推委会的伙伴单位。10月,其异网异构算力调度编排平台顺利通过信通院“算力网络 +”行业评估,荣获“算力网络融合调度平台证书”,体现了公司在算力技术方面的领先水平。12月,公司承接无锡(国家)软件园人工智能智算中心平台搭建项目,为其提供智算中心平台搭建服务及AI算力设备,进一步拓展了业务版图。
  2025年,秉持勇敢奋斗开放创新八字精神,视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持续培育新AI+安全新产品。聚焦内需,不断推出全国产化解决方案,始终与国家发展战略同频共振,乘势而上,从而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激励和利润分配机制,提振投资者对公司信心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完善人员培养体系和后备人才库的建设,积蓄发展活力。2024年前,公司已发布2次股权激励计划以及3次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8%,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 49人,占2020年半年度员工总数的25.3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5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此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99%,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100人,占 2022年度员工总数的19.01%。
  在利润分配方面,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22%;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52%;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21%。这些举措有效强化了管理层与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机制,完善了人才激励以及吸引机制,并提升了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市场形象,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2024年7月,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配,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47%。2024年2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至此,公司2020年股票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11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2025年,公司会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在适当时机实际采取合理方式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让投资者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始终坚持合理的利润分配,保护股东利益,维护股东平衡,增加公司声誉和形象。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故此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管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2024年度,公司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4年度科创板软件集体业绩说明会”,百余次接听投资者热线并解答投资者问题,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16次,公司股东、管理层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共同参与多场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还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以及一图全解、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制作具有高可读性和高传播性的内容,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接待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的调研活动,有助于投资者获取更多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
  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共计对外披露38份公告及附属文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以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各项重大事件均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各项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完善,没有发生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2025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要求,公司积极推进《市值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市值管理机制,提升公司市值管理水平;推进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强化舆情监控与应对能力,有效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以便不断提升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能力,增强资本市场价值认同。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积极遵守信息披露义务,以科技强国为核心导向,努力做好主营业务为己任,向投资者倡导树立正确的价值投资观,参与共建良好的市场生态。
  四、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职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权责明确、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2024年度,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5次监事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有效提升企业的内部治理效能,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024年,公司组织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监高参加了市证监局举办的关于信息披露、合规、内控相关专题培训2次。强化公司董监高尽职履责的同时,进一步熟悉掌握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理解监管动态。保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公司与独立董事保持紧密沟通,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并提交相关文件予以审阅,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强化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体系。完善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了公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投资者和市场的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新《公司法》、“新国九”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培训宣贯力度,持续优化治理架构,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公司将积极组织董监高及核心岗位人员提升道德规范和履职能力的相关培训,以加强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及责任意识,确保每人参加培训2次以上。同时,公司逐步提高对ESG的学习和建设,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
  在新的一年,公司将积极推动并落实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每半年度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在充分听取投资者关于改进行动方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具体可行的改进措施。聚焦主营业务,延申业务宽度,提升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并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公司将始终坚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判断,方案所涉及的未来计 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 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良好的优质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五)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竹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继续围绕总体发展战略目标,面对复杂的环境和多变的市场形势,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目前经济环境下,公司收入依旧保持进一步加快的增长态势,公司发展保持良好态势。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规范化建设,推动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带领全体经营团队继续深耕市场,为各大客户与合作伙伴提供领先的核心软件产品,不断满足客户需求,提升现有客户的粘性与满意度,并加速市场拓展与客户拓新,其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董事会同意通过该项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就任期内工作向董事会进行汇报。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利用各自专业背景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关注重要经营指标的稳健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优先满足公司重点在研项目及生产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钟竹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回报股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杨骅、杨权、张富根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实际完成归属登记共计341,216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于2024年11月26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76,855,124股。本次归属增加股本人民币341,216.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为76,855,124.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76,855,124.00元。现根据实际情况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进行修订,该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出具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 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10、11、13、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钟竹、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649050
  传 真:010-57649056
  联 系 人:但晨、杨帆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银行信贷及其他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本规划的制定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规划的制定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长远利益,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的制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若公司快速成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在确保上述现金利润足额分配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六)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在具体方案制订过程中,董事会应充分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以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现场、电话、公司网站及交易所互动平台等媒介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公司当年未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公司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将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的,或者依据公司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确实需要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董事会应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做专题讨论,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届时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董事会制定或调整公司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其他事宜
  (一)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