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除上述提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提案中,提案6.00、提案7.00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6、上述提案中,提案8.00、10.00、11.00、12.00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来电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声迅股份,收件人:王娜,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ir@telesound.com.cn
电话:010-62980022
(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4
2、投票简称:声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 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机构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8、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由于涉及全体独立董事薪酬,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聂蓉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娜女士薪酬,聂蓉女士、王娜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 用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 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取消设置公司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的声迅转债于2023年7月7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声迅转债累计转股14,45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1,854,452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1,854,45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设置公司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亦将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等,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修订情况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5、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鉴证报告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4),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具体情况如下:
■
(三)修正后的业绩情况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后的财务数据已经过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2025年1月21日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时,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开展。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及相关信息资料的进一步搜集整理,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后,现对2024年度原预告业绩进行修正,主要修正原因如下:
1、对销售收入进行再次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部分收入2024年度不予确认,营业收入减少约3000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3亿元;
2、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的构成、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将按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迁徙率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补提信用减值损失约700万元;
3、综合评估发现此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未能充分反映存货的实际减值风险,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约400万元;
4、对预付账款进行检查核实,补结成本约200万元。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提高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正式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173.91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28,244.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9.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5.29万元,利润总额为-5,407.4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首席合伙人:吕江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99人
7)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50人
8)2024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9)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2,267.90万元
10)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948.44万元
11)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143.51万元
12)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13)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3家
14)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15)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16)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410.21万元
17)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3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末数:6,485.12万元
2)能适当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
永拓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术会: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2008年开始从事新三板挂牌及年报审计业务,现任职永拓合伙人。近三年主持多家上市公司年审业务,包括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艺宝: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永拓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美红:200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常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近年审计了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3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拓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声迅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2、债券代码:127080
3、转股期限:2023年7月7日至2028年12月29日
4、可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日期: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暂停转股
一、公司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了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65号”文同意,公司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二、公司股票停牌原因及日期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173.91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28,244.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9.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5.29万元,利润总额为-5,407.48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三、公司可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其可转债同时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以单独申请可转债停复牌、暂停或者恢复转股。上市公司出现可转债按规定须停牌、暂停转股、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声迅转债”将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暂停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
《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的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随着业务的发展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相应提升,管理层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的构成、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对划分为应收客户款项的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三)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本次变更前,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
2、本次变更后,按迁徙率法计提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率主要基于迁徙率模型计算得出,具体为公司在划分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年度的账龄数据测算出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的迁徙率。为了对历史损失率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情况及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期信息,公司结合了前瞻性因素后综合计算出预期损失率,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款项外,应收款项按迁徙率法计提坏账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司2024年净利润减少608.93万元,主要影响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173.91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28,244.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9.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5.29万元,利润总额为-5,407.4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声迅股份,证券代码:003004)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声迅股份”变更为“*ST声迅”,证券代码仍为“00300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一、公司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声迅股份”变更为“*ST声迅”
(三)股票代码:仍为“003004”
(四)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6日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0,173.91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后为28,244.5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9.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5.29万元,利润总额为-5,407.48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5年5月6日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全力以赴采取有效措施来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深耕核心行业,提高差异化竞争力。继续深耕核心行业,深入挖掘行业应用场景下的客户需求,以切实解决客户的痛点和难点为着力点,积极推出有差异化竞争力的行业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方案,提高差异化竞争力。
(二)扩大业务合作范围,努力提高营收规模。以主营业务为基础,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业务类型向纵向和横向均衡拓展,扩大业务合作范围,着力增加新的项目来源,从而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努力提高营收规模。
(三)大力降本增效、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做好成本管控、降低期间费用率,推动运营成本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四)简政放权与加强激励、提升企业向心力与凝聚力。加大一线销售激励导向,调动主观能动性与创造力;公司还将适时研究与落实具备竞争力的股权激励方案,提高员工责任心与主人翁意识,提升内部的向心力与凝聚力。
(五)努力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注入新动力。围绕“产业协同与战略发展”目标,寻求并购或合作机会,实现企业产业价值链的延伸与业绩的增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注入新动力。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机构:证券事务部
(二)联系电话:010-6290022
(三)电子邮件:ir@telesound.com.cn
(四)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声迅转债”)于2023年7月7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声迅转债累计转股14,45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1,854,452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1,854,452元。
二、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设置公司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亦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亦将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95,661.24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9,404,292.7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8,234,547.6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8,234,547.66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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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条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2、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
1)公司该期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4年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关减值损失3,755.80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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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具备以下特征的上述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等。
(2)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上述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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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上述资产的损失准备。
(3)公司长期应收款项目在建期间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前,不计提损失准备。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作为账龄的起始日,按应收款项的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三、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755.8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总额3,755.80万元。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