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公司代码:600596 公司简称:新安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349,597,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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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2024年,在复杂的国际局势、绿色转型压力和经济周期变化的叠加作用下,行业整体运行状况不容乐观,部分传统基础化工品受制于行业扩产、成本压力和需求疲弱,表现持续低迷。众多生产企业盈利水平大幅下滑,贸易企业订单量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市场运行压力明显加大。
  具体内容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硅基新材料、作物保护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在全球首创氯、磷、硅三元素的绿色循环技术,致力于“成为硅基、磷基新材料和作物保护领域解决方案的全球领先者”。
  作物保护:公司形成了“中间体-原药-制剂-农业服务”一体化发展模式,涵盖种子种苗、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作物营养等完整的作物保护体系,通过平台化运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助力增产增收提供植保综合解决方案。
  硅基新材料:公司拥有从上游硅矿开采冶炼、有机硅单体合成、下游终端产品制造的完整产业链,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通信、轨道交通与汽车、医疗健康、新能源材料、消费电子等领域。
  (二)主要产品行业情况
  作物保护行业:
  全球粮食安全和农业种植面积支撑农药刚性需求属性,2024年农化行业总体呈现触底企稳、缓慢回升走势,预计2025年全球农化行业局部市场竞争依然激烈,但市场需求在低位震荡后将逐步向好。
  (1)农药刚性需求仍是全球农药行业发展的基础
  根据联合国发布的《2024年世界人口展望》数据,全球人口预计将在未来五十年内达到峰值103亿人,从而需要足够的粮食满足人类生存需求,农药是保障粮食产量不可或缺的农资用品。全球农业专家认为,全世界由于病、虫、草、鼠害而损失的粮食相当于潜在产量的30%。如果停止使用农药或严重用药不足,粮食减产幅度将达到40%-60%甚至绝产,人类将面临巨大的粮食缺口。因此,农药是保障全球粮食生产增收的刚性必需品。据FAO发布的全球农药使用统计数据,近十年全球农药使用总量保持逐年增长的趋势,到2022年全球农药使用总量已经达到370万吨,并在进一步增长。
  (2)新农药创制难度和成本大幅增加,仿制农药市场占比上升
  近年来,随着新农药产品特性要求的增多及整体研发成本的抬升,农药新产品的研发周期拉长、研发成本增加、研发成功率降低,新化合物创制和商业化应用呈现缓慢趋势。与此同时,通过技术革新和应用创新,仿制农药的市场占比和市场规模逐年提高,2023年全球仿制农药市场占比达到85%-90%或以上。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仿制农药生产国和出口国仍将在全球农化市场占据重要地位。2024年中国农药产量达到367.5万吨,占全球年度农药用量比例达到80%以上。
  (3)全球农药市场准入门槛抬高,产品登记成本逐年提高
  随着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更加关注,总体上全球农药登记门槛和成本在逐年提高。一方面全球不同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调整频繁且日趋严格,相关的登记过程更为繁琐;另一方面,农药登记试验资料要求大幅提高,例如要求登记资料需要GLP实验室完成、需要开展多种当地药效试验,以及审核时间长等,致使农药登记证获取成本大幅提升。
  硅基新材料行业:
  (1)行业产能扩张,阶段性供需失衡
  当前全球基础硅氧烷产能426万吨,其中中国国内产能318万吨,海外产能108万吨,中国国内产能接近全球产能的75%;2024年中国国内硅氧烷产量达到255.5万吨,占全球产量的72.3%。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内虽有一些单体新建和拟建计划,但受经济下行和行业产能过剩影响,大多数项目选择延期或暂停建设。尽管如此,由于当前产能基数较大,随着前期新增产能运行稳定性的不断提升,基础硅氧烷市场价格仍有可能经历一段时期的波动。
  (2)下游新应用持续涌现,表观消费增长潜力巨大
  当前我国有机硅消费量占全球比例超过70%,近几年国内有机硅表观消费量增速均在10%以上,个别年份达到15%以上。人均有机硅消费量与人均GDP水平基本呈正比关系,相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人均有机硅需求,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人口基数大、人均有机硅消费量低,随着经济的发展,有机硅消费需求仍有巨大增长潜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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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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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1月完成了对浙江传化嘉易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对合并以前的会计期间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表第一至第三季度的各季度财务指标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不同。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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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内容如下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迹象的识别评估和测试,并根据识别评估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7,971.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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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负数代表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减值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04.63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75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53.59万元,计提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9.21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381.36万元。
  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63.06万元。
  3.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1,489.26万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060.83万元,在建工程计提减值损失739.0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36.23万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0.0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合并报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971.81万元,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7,971.81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净值。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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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已将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4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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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销售各类化学原料、产品及提供各类服务等交易。2025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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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如单一方向超过预计金额,则在总额预计范围内进行调节。
  注2:2024年11月,公司完成对传化嘉易公司100%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故公司2024年度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发生额中未含与传化嘉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3:2024年公司副总裁许夕峰不再担任泛成化工董事,因此公司与泛成化工不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公司名称: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宁围街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塑胶、塑料、焦炭涂料(除专项)、煤、重油、化肥、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机具、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销售有色金属;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承接: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企业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传化集团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2,349,512,471.15元,净资产35,479,119,657.19元,主营业务收入52,487,816,450.24元,净利润587,349,111.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传化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公司名称: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
  注册资本:人民币122,58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27号1号楼A区4层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伯阳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颖泰生物2024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9.06亿元,净资产50.44亿元,营业收入58.30亿元,净利润-5.87亿元。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曙光担任颖泰生物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公司名称: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创新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公司住所:镇江市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磨子顶路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孔建安
  经营范围:气相二氧化硅及硅材料的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本公司产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赢创新安由本公司与赢创德固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本公司持股40%(不纳入财务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孔建安兼任赢创新安法定代表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赢创新安2024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3,431.87万元,净资产13,370.72万元,营业收入20,755.78万元,净利润17.11万元。
  4.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采购及销售各类化学原料产品及各类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均将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加合理利润、第三方评估价格等方式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对于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一019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赢创新安提供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参股40%的子公司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创新安”)提供的人民币1.4亿元委托贷款进行展期。
  ● 委托贷款展期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不超过五年。
  ● 贷款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实际为赢创新安提供1.23亿元委托贷款。2024年度,公司与赢创新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8,508.20万元。本次委托贷款展期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3月,为保证赢创新安9000t/a气相二氧化硅项目顺利建设,经双方股东约定,由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总额为3.5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项目后续建设费用和试生产初期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按40%的股权,以自有资金向赢创新安提供最高额1.4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披露)。
  根据上述约定,赢创新安与公司于2020年11月8日签订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12,300万元,贷款期限为60个月,2025年11月7日到期。截止2025年3月31日,赢创新安已向公司提前偿还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3,400万元,剩余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8,900万元。
  鉴于该项委托贷款将于2025年11月7日到期,为平稳推进赢创新安后续工作,经赢创新安股东方协商,同意将原委托贷款进行展期,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不超过五年,本次委托贷款展期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因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孔建安兼任赢创新安法定代表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赢创新安提供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孔建安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的审议情况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书面核查意见。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实际为赢创新安提供1.23亿元委托贷款。与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委托贷款业务。
  三、本次委托贷款展期相关方介绍
  1、公司名称:赢创新安(镇江)硅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磨子顶路8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5、法定代表人:孔建安
  6、经营范围:气相二氧化硅及硅材料的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本公司产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40%股权,赢创持有60%股权。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赢创新安2024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3,431.87万元,净资产13,370.72万元,营业收入20,755.78万元,净利润17.11万元。
  四、本次委托贷款展期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展期,有利于平稳推进赢创新安的后续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委托贷款展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委托贷款外,公司对外提供的委托贷款余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授信合作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资产池”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止,上述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企业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并向合作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对入池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提供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电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授信合作商业银行,公司将根据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资金安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选择。
  3、实施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授信合作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资产池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并通过其在合作银行共享的授信额度,开具商业汇票等有价票据或者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款项,有利于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金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该项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金融资产的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模式的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已提供担保总额为21.0466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视情况以股份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并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
  一、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整体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170亿元(此金额为业务合作方授予的融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为41.85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抵押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承兑汇票、项目贷款、货款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基于上述授信,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视情况以股份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此金额为向业务合作方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实际已提供担保总额为21.0466亿元)。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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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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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旨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可以满足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业务需求,有利于充分及灵活配置资源,满足公司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预计授信及担保额度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已提供担保总额21.3857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18%。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