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5-04-3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2.025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万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89,490,735股变更为1,589,315,73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89,490,735元变更为1,589,315,735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2、申报时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2025年4月28日)45天内(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0-66866165
  5、邮箱:jstongyong@ty-tyre.com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轮胎包括全钢胎、半钢胎。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与三季度下降约0.49%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胶采购价格较三季度增长约8.84%,合成胶采购价格较三季度增长约2.33%,炭黑采购价格较三季度增长约4.21%,钢帘线采购价格较三季度下降约1.13%。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提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顾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一致同意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0,630,880.72元。
  鉴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符合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时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82万元,内控审计费2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金额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金额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程金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和《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5]00102号)。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顾萃先生、龚新度先生、王竹倩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顾萃先生、龚新度先生、王竹倩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关于修订〈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关于修订〈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关于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程金元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度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100%解除限售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将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度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程金元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9: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0,630,880.72元,鉴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符合分红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20,630,880.72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83,473,716.31元,报告期内,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正处于重大项目投入期,未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原因主要为: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复苏乏力、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国内全钢轮胎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等挑战,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下降至-520,630,880.72元;公司依托“海外双基地”布局优势,泰国和柬埔寨子公司持续盈利,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增长至1,383,473,716.31元。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继续践行“5X战略计划”,加速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海外实现双基地产能最大化、进一步加速国际市场开拓和自主品牌份额提升,国内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创新,提升高毛利产品占比,深化精益生产、降本增效,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4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528,735股,发行价格为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7,999,997.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4,604,743.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395,253.95元。截至2023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4日出具的苏公W[2023]B01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003,395,253.95元用于柬埔寨高性能子午胎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903.45万元,节余金额1,680.33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由于“柬埔寨高性能子午胎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因此也与中国工商银行金边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金边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16,327,338.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在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并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境内银行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通用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通用股份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通用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通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共有合伙人59人,注册会计师3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8人。
  2024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实现总收入(经审计)30,85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81家,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8,151.63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公司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建菁、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敏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考虑到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在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无重大变化,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诚信状况,具有充分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针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项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注: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经核算,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8,034.9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核算,公司2024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9,159.65万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34.9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159.65万元。受此影响,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共减少17,194.56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要求。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 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净利润,主要影响为按确定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金额调增“营业成本” , 以相应金额调减“销售费用” 。
  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执行。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金额如下:
  (1)合并报表
  ■
  (2)母公司报表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是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的会计政策,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100%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10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3年10月21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公司内部发布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0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109)。
  3、2023年11月10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1)。
  4、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100%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4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均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等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人个人考核结果为B、6人考核结果为C,不符合100%解除限售条件,故公司将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股份数量和价格
  1、回购股份数量和价格的基本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为2.081元/股。(实际回购价格以授予价格加实际利息支付为准,利息起止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日止)。
  2、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0.56元(含税)。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
  在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在发生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原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2.081元/股将调整为2.025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约为35.44万元(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调整的回购价格测算)。
  (四)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减少175,000股,即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89,490,735股变更为1,589,315,735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履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100%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影响及后续安排等具体情况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及相应的减少注册资本程序。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14万股。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4人。
  ●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后、股票上市流通前,
  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10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10月21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公司内部发布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0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109)。
  3、2023年11月10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1)。
  4、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100%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4万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系2024年1月2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故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14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58,949.07万股的0.3863%。具体情况如下:
  ■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轮胎包括全钢胎、半钢胎。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与2024年四季度下降约0.25%。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胶采购价格较四季度增长约4.65%,合成胶采购价格较四季度下降约4.89%,炭黑采购价格较四季度下降约11.06%,钢帘线采购价格较四季度增长约0.58%。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提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军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书面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金额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5)00102号),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针对2024年度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本议案由非关联监事进行审议,关联监事王晓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由非关联监事进行审议,关联监事王晓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度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外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经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顾萃先生、程金元先生对议案8回避表决;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周海江先生、顾萃先生对议案10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证券办公室
  3、个人股东请持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4、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联系人:公司证券办公室费亚楠。
  电话 0510-66866165,传真 0510-66866165。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