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公司代码:601500 公司简称:通用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0,630,880.72元,鉴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符合分红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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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全球经济下行、地缘政治冲突延宕,海外通胀波动向上,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外部宏观环境依旧复杂严峻。我国坚持稳健的宏观调控策略并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带动下,高性能、绿色环保轮胎成为发展趋势,但行业也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竞争激烈、海外反倾销等不利因素挑战。
  (一)轮胎市场国内国际情况
  2024年,中国轮胎行业整体发展态势稳健,产量和市场规模均实现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中国橡胶轮胎外胎产量11.87亿条,同比增长9.2%。特别是轿车、轻卡轮胎产品,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半钢轮胎产量达到近五年峰值。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商用车市场表现疲弱,产销同比分别下降5.8%和3.9%;受商用车销售承压及基础建设景气度下行影响,国内全钢胎需求仍面临较大压力,有效需求不足,行业产销矛盾扩大,导致全年产量出现下滑调整。根据米其林年报,2024年中国全钢胎市场销售额下降5%,其中OE市场下降3%,RE市场下降7%。
  从出口方面来看,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24年共计出口新的充气橡胶轮胎68,057万条,同比增长10.5%;出口金额为1583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欧洲、中东、南美等是中国轮胎的主要出口地区。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贸易投资放缓、地缘政治风险上升等大环境因素增加了我国外贸增长压力,而中国轮胎的高品质、高性价比及产品科技创新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是推动国产轮胎出口逆势增长的重要因素。
  (二)原材料市场情况
  轮胎生产的原材料主要由天然胶、合成胶、炭黑和钢帘线等构成。2024年轮胎原材料价格波动分化。天然胶受下游需求增长、原产地极端天气影响产量、EUDR法案推进抬升生产交易成本等因素影响,年初价格创七年新高,虽全年有所回落,但仍处高位;合成胶因丁二烯上涨、顺丁期货上市,价格呈上涨趋势。炭黑价格受上游原料成本支撑减弱影响,3月达年内高点后震荡下行;钢帘线价格受钢价影响低位震荡。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价格的上涨成为压制行业基本面的重要因素,虽然部分轮胎企业在 3 月和 9 月分别发布调价函,但涨幅难以覆盖原材料上涨成本,对轮胎企业利润空间带来较大影响。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数据显示,8-10 月,橡胶行业实现利润同比增幅下滑到 20%以下,10 月份不到 13%。
  (三)物流运输情况
  2024年上半年,地缘政治扰动局势持续,海运运输周期延长,欧美关税预期导致商家提前集中出货,需求增大、航运能力不足促使海运费价格整体明显上涨。根据上海航运交易所数据,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6月末较年初上涨95.84%,增加了外贸出口的发货挑战。
  进入下半年,随着抢货、抢舱潮逐步降温以及新航线入场,全球航运市场供需持续改善,7月开始运费已逐步开始回调,船运公司相继宣布撤销涨价或降低运费,红海启动停战商议后战争因素的影响逐渐消退。
  (四)汽车消费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我国汽车行业整体市场呈现“稳中提速、结构优化”的特征。上半年受国际供应链波动及消费信心恢复缓慢影响,市场增速有所放缓,但随着国家“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码、地方购车消费券发放规模扩大,叠加车企智能化技术平权战略加速落地,下半年市场活力显著增强。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新能源汽车持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
  2024年,政策端,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持续升温;技术端,插电混动车型异军突起,全年销量超500万辆,同比激增84.5%,凭借低油耗与长续航优势加速替代
  燃油车。展望2025年,随着免购置税政策延期及智能网联技术普及,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有望突破50%,驱动轮胎产业向轻量化、智能化方向升级。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带动轮胎市场结构性变革。国产轮胎品牌加速配套新能源车,新能源轮胎出口量同比增长超40%。
  据公安部统计,2024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53亿辆,其中汽车3.53亿辆。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14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8.90%;2024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125万辆,占比41.83%,同比增长51.49%,从2019年的120万辆到2024年的1125万辆,呈高速增长态势。汽车保有量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稳健增长,对乘用车轮胎的消费需求有着积极支撑,替换市场增长空间较大,商用车轮胎替换领域也将伴随国内经济回升向好进一步恢复。
  (五)行业政策及轮胎贸易壁垒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初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同时废止。
  《目录(2024年本)》鼓励天然橡胶及杜仲种植生产、多种高端合成橡胶的开发生产与应用、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鼓励绿色高性能子午线轮胎、航空轮胎、巨型工程子午胎、农业子午胎及配套专业材料和设备生产,鼓励废橡胶、废轮胎的循环利用及技术设备开发和应用。同时,限制类和淘汰类名单中,也涉及多种橡胶、轮胎及相关原材料和技术设备的生产。
  新目录为防止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政策指引。
  2、《轮胎和炭黑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新国标发布
  2024 年 4 月 29 日,国家标准《轮胎和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9-2024)发布。该标准将全面取代原有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即《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9- 2012)和《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0-2012)。新标准在轮胎和炭黑的单位产品能耗方面设定了更为严格的限额等级。 与该标准同时发布的还有国标《轿车轮胎》(GB 9743-2024)、《载重汽车轮胎》(GB 9744- 2024)。这两项标准增加了轮胎滚动阻力限制和湿滑限值的相关要求。
  上述3 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日期均为 2025年5月1日,将对我国轮胎行业和企业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产生极其重要影响。
  3、泰国轮胎反倾销税率
  2024年1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森麒麟泰国复审初裁单独税率为1.24%;另一家强制应诉企业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初裁单独税率为6.16%;公司泰国基地与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初裁税率为4.52%,适用4.52%的终裁税率。
  2024年10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对泰国卡车和公交车轮胎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浦林成山(泰国)单独税率为12.33%;另一家强制应诉企业普利司通(泰国)初裁单独税率为48.39%;公司泰国基地与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初裁税率为12.33%。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在中国、泰国、柬埔寨建有现代化轮胎生产基地。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高性价比轮胎产品,拥有“千里马、赤兔马、黑马、TBBTRIES、GOODTRIP”等多个知名品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为全钢子午胎、半钢子午胎、工程胎和斜交轮胎,其中全钢子午胎产品根据使用用途包括短途工矿型轮胎、中短途承载型轮胎、中长途公路运输型轮胎、轻卡型轮胎等。半钢子午胎产品根据使用用途包括PCR(家用轿车轮胎)、SUV(城市越野轮胎)、AT/MT(越野轮胎)、LT(商用载重胎)等。服务对象包括配套市场的汽车制造厂、工程机械厂,以及替换市场的轮胎经销商与消费者。公司开发了千里马EV、ET系列绿色轮胎,布局新能源汽车配套领域。
  通用股份依托行业突出的国际化基地布局、技术研发、品牌营销、运营管理等综合优势,为持续扩大全球市场占有率奠定了坚实基础,产品销往欧、美、亚、非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拟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实施集中统一及标准化的全球采购。公司产品生产所用原材料包括天然胶、合成胶、钢帘线、炭黑等。在采购过程中,公司坚持选择“世界领先、行业一流、上市公司”的供应商作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并实施严格的供应商评审体系。公司以原材料市场价格为参考,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坚持“同质优价、同价优质、阳光采购”的原则,并按重要性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实施持续评估。
  2、生产模式:公司以精益生产为原则,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围绕市场趋势和客户需求,结合滚动销售,重点关注产能情况、客户交期及采购周期等因素,根据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目标分解,进而制订具体的生产计划。与此同时,公司依托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工具,以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实现生产过程的可视化,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和生产效率,并在智能制造、精益生产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推广。
  3、销售模式:公司依据不同市场特点,灵活运用经销与直销两种模式。在直销方面,公司重点面向整车厂商配套市场,积极进军新能源汽车配套领域,成功开发了千里马EV、ET系列绿色轮胎。经销模式是公司目前的主导销售方式,其销售网络覆盖国内和国际市场。国内,公司与核心区域经销商成立合资公司,创新构建了厂商融合、产销融合的销售新模式;海外,公司成立销售大区,通过设立销售子公司或本土办事处,进一步深化市场服务。凭借长期在替换市场的积累,公司坚守品牌定位,不断强化品牌推广。依托中国、泰国、柬埔寨三大生产基地的布局优势,公司与国内经销商及多家国际大型进口商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一级经销商的分销网络,公司产品在行业及终端客户中的品牌影响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轮胎行业的周期性特征不明显,这主要是因为尽管其与汽车工业高度相关,但轮胎行业的特殊属性使其景气度独立于汽车行业。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市场对轮胎产品存在长期旺盛的需求,且这种需求的刚性大于汽车行业。
  (四)公司所属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
  1、高性能。轮胎产品的发展正朝着高技术含量和精细化产品的方向发展,子午线、无内胎、扁平化、抗湿滑、低滚动阻力等高性能轮胎在轮胎中所占比例不断加大。消费者对轮胎的节能、舒适、静音和安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轮胎的结构设计和配方需要改进、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新环境的要求。
  2、绿色节能。近年来,石油价格、战争冲突、地缘政治等外部因素导致合成橡胶、炭黑、有机助剂以及化纤帘布等轮胎原材料(石油下游产品)价格上下波动。因此轮胎应进一步向轻量化方向发展,以节省材料和节约能耗。同时,提升轮胎使用的可靠性和耐磨性,延长轮胎使用寿命。由于绿色环保意识的提高及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快速增长,环保节能轮胎和舒适静音轮胎已成为汽车轮胎发展的主流。
  3、安全智能。随着新能源汽车普及率不断提升、高速公路不断增多、汽车出行需求增加,安全轮胎深受消费者欢迎,已经成为轮胎企业的发展重点。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践行“5X 战略计划”,持续推进产业“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公司在泰国和柬埔寨建设了海外生产基地,通过前瞻性布局增强国际贸易壁垒的抗风险能力,强化市场综合竞争力,是国内率先实现“海外双基地”达产的轮胎企业。同时,公司率先打造了半钢胎“黑灯车间”和全钢胎“5G 碳云智能工厂”,是行业智能制造、绿色发展的先行者。
  公司坚持创新领先,建设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国家认可实验室,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好产品为己任,是国内首家同时拥有以零度带束层结构和四层带束层结构为特征的二种不同生产技术的全钢子午胎制造企业;公司率先在行业研发了短途工矿型轮胎,在细分市场占据领先地位;杜仲轮胎创新技术在行业首次实现规模化应用。“千里马”品牌是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和中国轮胎十大影响力品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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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3.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6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8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或“公司”)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公司”)、江苏红日光伏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光伏”)、南国红豆(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红豆(泰国)”)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支付南国公司蒸汽费5,088.20万元,电费8,201.81万元,共计13,290.01万元;公司支付红日光伏电费242.89万元;公司支付南国红豆(泰国)电费928.16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南国公司签署《有关蒸汽和用电的供需协议》,约定由南国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电;与红日光伏及南国红豆(泰国)签署《光伏能源管理协议》、《光伏电站购电协议》,约定为本公司提供电。由于南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红日光伏、南国红豆(泰国)的实际控制人周鸣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周海江的家庭成员,南国公司和红日光伏、南国红豆(泰国)均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国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鸣江,注册资本28,555万元,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升村东升路301号,经营范围为服装、鞋帽、电子产品、玩具、针纺织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电力业务;管道蒸汽供应;热力生产及供应;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提供企业管理服务;燃料油(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国公司主要股东为:周鸣江先生持有南国公司57.13%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鸣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周海江的家庭成员。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南国公司总资产410,602.25万元,净资产153,200.97万元;2024年1-9月,南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725.62万元,实现净利润2,913.28万元(未经审计)。
  (二)江苏红日光伏农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红日光伏,法定代表人刘航兵,注册资本10,000万元,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湖塘桥村,经营范围为分布式能源智能微电网、热电联供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光伏系统工程的施工、维护;光伏设备的安装、销售、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红日光伏的实际控制人周鸣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周海江的家庭成员。
  3、截至2024年9月30日,红日光伏总资产18,561.49万元,净资产13,917.73万元,2024年1-9月,红日光伏实现营业收入766.80万元,净利润-30.50万元(未经审计)。
  (三)南国红豆(泰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国红豆(泰国),执行董事刘航兵,注册资金6600万泰铢,地址为287/169-1, Moo.3, Tambon Bowin , Amphur Sriracha, Chonburi, Thailand 20230;经营范围为经营工程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贸易业务;经营安装、销售和维护太阳能发电系统中使用的设备贸易业务;经营通过分配阳光发电。签订电力工程总承包合同贸易业务;经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贸易业务;经营安装和修改能源自动化项目贸易业务。
  经营安装、维修、改造、操作和维护化学和机电设备贸易业务;经营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贸易业务;经营签订机电工程总承包合同贸易业务;经营工程机械的研发、销售、安装、改造。发电机电设备以及太阳能电力设备和环保设备贸易业务;经营建筑设备研发销售贸易业务;经营备用电力和热量贸易业务。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国红豆(泰国)的实际控制人周鸣江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周海江的家庭成员。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南国红豆(泰国)总资产5887.92万元,净资产2377.2万元;2024年1-9月,南国红豆(泰国)实现营业收入727.1万元,实现净利润328.83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有关蒸汽和用电的供需协议》
  (1)协议签署方
  甲方: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交易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购买蒸汽、电。乙方根据甲方的购买请求,向甲方提供其生产所需要的蒸汽、电。
  第二条 交易原则
  1、双方一致同意,遵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任何一方的利益;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服务的条件将不会不合理的高于乙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相似服务的条件。
  3、甲方经综合考虑和比较,有权选择从第三人处获取相同或相似的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终止该等服务的通知。该等服务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后终止。
  第三条 价款和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采购蒸汽及电力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上述费用的计价标准及结算方式均须依照双方签订的《供汽协议》与《供电协议》中的具体条款约定执行。
  2、甲方不按本协议有关支付条款的规定如期支付有关服务费用,逾期30日后,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中止相应的服务条款的效力,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的十日内,仍未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则相应的服务条款的效力即告终止。但该等服务条款的效力的终止,并不影响在此之前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已经发生或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和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已经取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内部和外部授权和批准,并已实施所有使本协议有效订立及生效所必需的行为,且有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3、在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之服务时,甲方应提供合理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出售本协议所述的蒸汽、电,并且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合法授权和批准。
  3、因高温季节用户避高温、避峰电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无法按约提供蒸汽、电时,甲方在此不可抗力情形下确认并承诺:
  (1)该等情况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2)乙方基于善意提供的必要协助属非义务性支持,不产生任何责任后果。
  4、除非发生乙方无法合理预见及无法控制的意外事件,乙方不得中断或减少甲乙双方约定的蒸汽、电供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者一方违反其根据本协议所作的任何陈述和保证,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向遭受损失的一方赔偿该等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或本协议之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自争议发生之日起的60日之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在以下所有条件满足之日生效:
  (1)本协议双方加盖公章,自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协议的签署取得必要的授权。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光伏能源管理协议》
  (1)协议签署方
  甲方: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红日光伏农业有限公司
  (2)主要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将位于江苏省无锡市东港镇科技创业园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提供给乙方用于电站建设及建成电站的运营。乙方免费使用甲方房屋屋顶年限为电站建成投运之日起至2040年,并按照国家分布式规范在甲方用户侧并网连接,所发电力由甲方使用。
  (3)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效益分享期内,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向乙方支付节能效益:
  节能效益(元)=初始峰值电价(元/度)*发电量(度)
  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向乙方支付当月节能效益:
  当月节能效益(元)=初始峰值电价(元/度)*当月发电量(度)
  节能量以国网公司计量数据为准。(初始峰值电价是通用公司实时峰平谷电价)
  节能效益分享期至2040年,期限内乙方享有相应节能效益,项目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协议的生效
  (一)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二)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协议的签署取得必要的授权。
  3、《光伏电站购电协议》
  (1)协议签署方
  甲方: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
  乙方:南国红豆(泰国)有限公司
  (2)主要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甲方屋顶用于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之日起算25年,项目所发电由甲方全额消纳,实现企业节能降耗目标,电能的相关收益(包括电费收入、碳减排收益及政府补贴等)由乙方享有。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运营期限内的用电过程中优先使用乙方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电能。本合同约定项目建成后,乙方给予甲方电价折扣,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结算方式
  甲方的实际用电量均以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双方的电费结算周期为月结。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实际光伏用电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申请,叙明付款的金额。甲方在收到上述付款申请之后的十五(15)日内,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乙方收款前根据甲方的实际光伏用电量,根据税务要求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如甲方对任何实际用电量存在争议,应于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15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甲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对实际用电量已确认。甲方对用电量异议的部分不影响甲方对无异议部分的用电量相应款项的支付。
  (4)协议的生效
  (一)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二)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协议的签署取得必要的授权。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导向,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上述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续签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协议约定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三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三)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南国公司、红日光伏、南国红豆(泰国)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公司制定的行动方案主要进展及成效情况如下:
  一、驭势乘风,守正创新迈向新程
  面对全球轮胎行业的深度调整与竞争,通用股份以前瞻视野、坚定步伐,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创新高质量发展之路。2024年以来,公司继续围绕“5X战略计划”,锤炼“三项工程”、打造“五种能力”,依托海外双基地的国际化布局优势,紧抓“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机遇,不断拓展全球大客户的合作深度,开拓新兴市场。四大项目按期投产,绿色化、高性价比产品竞争优势不断提升,轮胎产销量实现较大增长。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5,805.04万元,同比增长37.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7,388.24万元,同比增长72.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5,925.19万元,同比增长83.61%。
  1、强化创新引领,构建行业新优势
  公司持续迭代科技创新模式,推动创新驱动为内核的新质生产力作为发展引擎。通过不断提升研究院的支持能力和研发水平,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加速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和新产品的更新迭代。2024年,公司《绿色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关键技术》、《高耐磨超低湿滑新能源绿色轮胎》,分别入选江苏省重点技术创新目录和无锡市重点技术创新目录,荣获“江苏科学技术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支出投入为14,518.39万元,同比增长100.77%,累计获得授权专利436项,其中发明专利86项,位居中国轮胎行业前列。
  产品创新是品牌突围的关键。公司精准洞察市场需求,推动产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用持续的技术升级,突破技术瓶颈,树立产品新标杆。多维碳材料率先应用于全钢胎中,撕裂强度和耐磨性能同比提升20%以上,并有效降低滚动阻力。此外,公司杜仲胎全钢XR291在技术迭代后,性能进一步提升,有效降低长距离行驶的磨损和发热情况。公司将杜仲胶的优秀基因成功应用于半钢新能源车轮胎,助力新能源车辆提升续航、降低能耗、优化静音,取得突破性创新。
  新品开发方面,打造新能源重卡ET龙马系列,磨耗性能、节油性能引起市场强烈反响,备受客户青睐,订单持续攀升。非公路胎方面,赤兔马XR970和XR980轮胎成功下线,凭借防爆、高耐磨、抗掉块、耐切割等优势,获得国际客户高度评价;乘用车市场,千里马GA8、CHP8等大尺寸静音棉轮胎新品,结合前沿科技,提升操控稳定性、舒适性与安全性;专为新能源网约车量身打造的T-EV全新升级,拥有更强的续航能力、更低的能耗水平、更优的静音效果;同时,UHP系列融合赛车胎设计理念,增强干湿地抓地力,实现卓越耐磨与低滚阻性能的完美平衡,彰显技术创新的非凡成就。赛车用胎方面,公司自主创新攻克了全热熔、半热熔产品核心技术,在泰国漂移赛上问鼎冠军。
  2、全面精益智造,铸就卓越品质
  2024年,公司深刻洞察行业发展趋势,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拥抱“智改数转网联”,以工业4.0赋能轮胎制造,深度融合和部署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管理、AI大模型等前沿技术,实现生产全流程的数据化、智能化管理。同时,借鉴国内半钢“黑灯车间”和全钢“5G碳云智能工厂”的成功经验,将柬埔寨轮胎生产线打造成为智能化样板工厂,塑造国际化经营发展新模式。
  围绕“让每一条轮胎成为精品”的使命,公司推动中国、泰国、柬埔寨三大生产基地实施“一张脸”工程,导入精益生产和质量体系能力专项提升计划;实施QAD专项检查和多层次攻关改进,持续开展“千条万条无废次品”和“质量信得过班组”、“改善提案”等活动;全面推行全过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强化全员质量管控,与全球顶级原材料供应商深度合作,从源头确保公司产品始终保持最高品质。
  3、海外基地双达产,加速多元布局
  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公司以率先打造的“海外双基地”为战略支点,通过产能释放和效率提升,为国际市场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供应链保障。
  2024年5月,公司柬埔寨工厂一期实现了全钢胎90万条和半钢胎500万条全面达产,公司成为行业率先实现“海外双基地”全面达产的轮胎企业。2024年6月,公司泰国二期1000万条半钢胎项目、国内600万条半钢胎技改项目实现同日投产;2024年8月,公司柬埔寨二期项目实现首胎下线,标志着公司海外高性能、绿色化优质产能的进一步释放,彰显着公司国际化进程再加速,迎来新的发展里程碑,国际化战略再上新台阶。
  同时,公司正推动海外第三基地的选址和调研工作,进一步优化全球产能布局,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夯实基础。
  4、推动品牌焕新,构建共赢新生态
  2024年,公司持续坚持顶层设计,不断优化内外渠道结构。依托“海外双基地”的领先优势,推动做“大客户”与“做大”客户的“双循环”策略。国内,通过与全国核心客户成立合资公司运营,开展城市合伙人计划、飞马汇等模式,整合资源、增强粘性,深化合作共赢,构建厂商融合、产销融合的行业新生态。海外,公司在美国、欧洲、中东、中亚、非洲等不断加速海外分公司或办事处建设,深化与当地大客户合作,巩固细分市场优势,不断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依托安全、绿色、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巩固细分市场优势,积极拓展新客户。
  2024年,泰国工厂批量供货上汽MG,海外销售实现持续增长。多元化的市场布局有效分散了单一市场的风险,强化了公司战略纵深,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了澎湃动能。同时,公司持续亮相德国科隆展、迪拜汽配展、亚洲轮胎展等国际轮胎展会,参加知名汽车赛事,强化门店建设和海外营销活动,不断提升全球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凭借卓越品质和优秀的销售渠道建设,公司荣获“江苏省高知名商标”、“江苏精品”认证“全国用户满意产品”、“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中国轮胎十大影响力品牌”、“2024美好消费品牌奖”、“新一代全球化品牌奖”以及“2024轮胎之星 人气新能源品牌奖”等荣誉,企业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二、积极实施回购方案,彰显公司发展信心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振市场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发布了股份回购计划,合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5年3月19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成交最低价为4.36元/股,成交最高价为6.0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5,702,23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持续现金分红,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秉持稳健的财务策略,制定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已顺利实施。2024年6月21日,公司发布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分红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6元(含税)现金股利,分红比例达到41.14%,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72,007.56元(含税)。这一举措不仅延续了公司对股东回报的一贯承诺,更彰显了对于股东投资回报的高度重视。
  未来公司将在综合考虑具体经营状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
  四、完善公司治理,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
  公司遵循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视企业管治的透明度及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制衡、运作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
  报告期内,为深入理解和贯彻新“国九条”精神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积极开展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代表、董监高及董办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宣讲与日常沟通提醒。同时,在公司重大事项的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全过程管控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和流程,确保重大事项顺利进行。2025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对“关键少数”的履职服务,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多层次责任体系,实现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4年4月,公司发布《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旨在全面披露公司在公司治理、绿色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及社会责任的表现。公司获得“中国上市公司新质生产力50强”“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公司将持续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与公司业务和产品相结合,并在未来发展中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担负社会与治理的发展责任,加快绿色减排零碳升级,着力助推公司可持续发展走向新阶段。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实现公司价值传递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关系管理视为重要职责,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相关主体责任。我们致力于巩固公司自身价值,努力保障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致力于打造透明、及时、高效的信息交互渠道和机制,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1、加强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102份公告,其中包含4份定期报告和98份临时公告。公司定期报告积极结合国内、国际宏观政策变化与微观市场情况,全面展示并分析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模式、核心竞争力以及经营计划等经营关键信息。此外,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出发点,详尽阐释关键问题,全面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
  2、多渠道传递投资价值
  2024年,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及进门财经平台,成功举办了3场业绩说明会,积极主动地与广大投资者及行业分析师交流公司运营情况,详细说明经营业绩并对定期报告进行深入解读。
  此外,公司还组织了3场“走进上市公司”活动,5场泰国、柬埔寨海外生产基地“投资者开放日”,并参加了100余场投资机构举办的路演和策略会。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及时回复了投资者提问87次。同时,公司还充分利用股东大会现场沟通、投资者热线电话等方式,充分回应市场关切,就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项目进展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和沟通,让投资者能够更加清晰、全面地知悉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公司荣获证券之星资本力量2024年度“卓越品牌奖”;第九届时代金融金桔奖“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奖;钛媒体集团2024年“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
  六、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
  2023年10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计44人授予1,26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计划设定了公司层面净利润的业绩考核要求,和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作为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024年,公司严格执行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确保管理层与核心骨干围绕股东利益,实现利益共担共享,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同时,公司重点推进人才培养和专业梯队建设:一是围绕“两级三层五类”开展员工技能提升与职业化发展工作,建立与职业发展挂钩的机制;二是强化千里马商学院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开设专项班赋能员工;三是推进工资包+奖金包等绩效机制,让团队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激发组织活力。
  七、其他说明
  在“提质增效重回报”的核心理念指引下,公司2024年度行动方案的各项举措稳步推进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以上内容是基于当前行动方案实施情况所作出的总结性判断与评估。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守“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理念,全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通过卓越的经营管理与规范的公司治理,我们将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为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行动方案的实施可能会受到未来国内外市场环境因素、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