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公司代码:603335 公司简称:迪生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暂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汽车配件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铝合金轮毂及汽车轮胎,公司拥有国际知名品牌,拥有自己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拥有研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完善的产业链,经过多年的技术升级和品牌效应,到目前为止,公司产品质量和款式在国际汽车品牌高端改装市场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公司大部分产品出口销往海外多个地区。
  汽车产业行业是经济组成的重要部分之一,也是大众商品,汽车行业生命力强,辐射大,汽车产业链带动相关的汽车配件企业,公司是汽车铝合金轮毂的生产制造商之一,拥有知名的轮胎品牌,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增加,汽车零部件产业会持续保持稳定增长。
  随着“双碳”战略目标、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提出,在推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也对汽车轻量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铝合金质量轻、强度高、成形性好、回收率高,是汽车工业的优选材料,有利于降低汽车自重、减少油耗、减少环境污染等,汽车铝轮毂行业未来仍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024年,轮胎行业总体运行平稳,需求稳健增长,汽车行业是轮胎行业的下游产业,汽车的产销量支撑着轮胎的配套市场需求,汽车的保有量支持着庞大的轮胎替换市场需求。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全年产销稳中有进,产销量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其中,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积极作用;商用车市场表现疲弱,产销未达400万辆预期;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年产销首次突破1000万辆,销量占比超过40%,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消费选择。
  (二)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成立于2020年1月13日,是集新能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新型储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的综合性企业,属华南地区最大的锂电池综合回收处理和新材料研发与生产基地之一,并拥有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广东威玛主要产品有电池级的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碳酸锂等锂电池基础材料,经过多年的市场开发,搭建了成熟稳定的供应链,与宁波力勤、厦门建发、中冶瑞木等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凭借稳定的质量及稳定的产量,以及优质的服务,诚信经营的原则,赢得了下游前驱体企业的高度认可及广泛好评,与多家行业内头部公司保持着稳定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如宁德时代(湖南邦普)、格林美、芳源环保、帕瓦、广东佳纳、中伟新材、德方纳米等。
  截至目前,广东威玛新材料生产基地已全面投产,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后端)生产线预计年综合回收处理硫酸镍、硫酸钴、碳酸锂等有价金属量约16000吨,到目前为止,公司控股子公司迪生力新材料公司已竞得新会区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约42.67亩),前期建设规划和设备规划已基本完成,广东威玛及迪生力新材料未来将打造成为锂电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新材料生产的一体化实体经济企业,是公司发展潜力较大的行业板块。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既是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也是镍钴锂等材料可持续供应的关键,更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双碳目标的战略举措。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来高速发展,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显示:产量方面:2024年1-12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产量为1,096.8GWh,累计同比增长41.0%;销量方面:2024年1-12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销量为1,039.5GWh,累计同比增长42.4%。其中,动力电池销量为791.3GWh,占总销量76.1%,累计同比增长28.4%;其他电池累计销量为248.2GWh,占总销量23.9%,累计同比增长118.8%;装车量方面:1-12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548.4GWh, 累计同比增长41.5%,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139.0GWh,占总装车量25.3%,累计同比增长10.2%;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409.0GWh,占总装车量74.6%,累计同比增长56.7%。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支持动力电池梯次产品在储能、备能、充换电等领域创新应用;加强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研发; 2022年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我国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其中,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为重点行动之一。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12月修订形成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从源头上对废旧电池进行管理,为废旧动力电池的梯次、再生利用提供了明确指导。
  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进入快速发展时代,动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推动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再生利用符合循环经济的重要元素,通过废旧电池再生利用从而实现“一材多用”将成为必然趋势。从环保角度来看,废旧动力电池若未妥善处置将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硫酸钴、硫酸镍等重金属会危及人类健康及生态系统。同时,相比原生矿产资源,使用再生材料将有效降低碳排放,是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从资源角度来看,动力电池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高价值金属,如硫酸钴、硫酸镍、碳酸锂、硫酸锰等,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国内资源的供给。随着全球锂电池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未来退役电池的规模以及电池边角料的量将会快速增长,加上各级产业政策、行业规范陆续出台,锂电池回收产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扩大,退役动力电池的量越来越大,锂电池回收行业既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又能实现循环经济的效益,锂电池回收再利用的产业链对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优良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铝合金轮毂及汽车轮胎、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配件,公司拥有国际知名品牌,拥有自己的销售渠道,拥有自己的研发团队,拥有自己的生产基地(轮胎外协生产),公司立足于汽车高端改装市场,经过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基础,到目前为止,公司已建立起成熟稳定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及销售渠道,搭建稳定的产供销体系,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质量安全和款式在汽车高端改装市场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公司产品适合于国际汽车品牌高端改装市场标准,深受消费者青睐,公司大部分产品是出口销往海外多个地区。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是华南地区最大的锂电池综合回收处理和新材料研发与生产基地之一,集新能源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新型储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的综合性企业,并拥有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广东威玛主要产品有电池级的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碳酸锂等锂电池基础材料,经过多年的市场开发,搭建了成熟稳定的供应链,与宁波力勤、厦门建发等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凭借稳定的质量及稳定的产量,以及优质的服务,诚信经营的原则,赢得了下游前驱体企业的高度认可及广泛好评,与多家行业内头部上市公司保持着稳定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如宁德时代(湖南邦普)、格林美、帕瓦、广东佳纳、中伟新材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5亿元,同比减少38.1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赵瑞贞
  董事会批准送达日期: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481.61 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999.33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42,814.46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轮毂生产线继续搬迁及设备调试,且生产产能未能达到预期计划,无法给海外市场提供所需产品,影响汽车配件板块营业收入,是导致利润减少的原因之一;
  2、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主营业务新材料市场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采取谨慎的经营手段,以合理的毛利为基准进行采购与销售捆绑,采用代工模式生产,不能满负荷生产,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费用仍然存在,是造成2024年净利润减少的原因之一;
  3、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鸿集团及迪生力轮胎公司因全球通货膨胀影响,市场疲软,加上轮毂生产厂产品供应不足,导致营业收入减少,固定费用仍然存在,是造成2024年净利润减少的原因之一;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绿色食品在建工程项目持续增长,同时拓展部分业务经营,导致人员增加及财务费用增加。
  三、应对措施
  公司2025年度将总结经验教训,加大宏观环境的研究分析,加强经营风险管控,结合公司的经营板块的市场动态,认真研究制定精准的经营方案,以市场为计划,以降低经营成本为手段,以经营收入和利润为导向,全面进行精打细算,坚守审慎稳定的经营指导思想,认真研究分析,精准制定运营成本和经营费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职业经理人岗位责任制,提高管理团队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发挥好过去打下的基础,利用好公司现有的资源和渠道,2025年争取扭亏为盈。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其中:
  1、向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2、向控股子公司广东迪生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3、向全资子公司广州迪生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 财务资助利息按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银行实际上下浮基点每月支付,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财务资助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其中:向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向新材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向广州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财务资助利息按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银行实际上下浮基点每月支付,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风险可控。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按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银行实际上下浮基点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借款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威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24MA54A8AJ5G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3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3号办公楼2楼203
  法定代表人姓名:秦婉淇
  注册资本:31,212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锂电池材料加工及销售;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汽车零配件生产及销售;金属新材料的提炼;塑料、废旧有色金属(锂、镍、钴、锰、铜、铝)的收集利用及销售;氧化锌物料的回收;加工有色金属;废旧汽车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国内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股权结构:
  ■
  注:(1)上述股东已全部出资完成。
  (2)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
  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广州仁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超过30%,基于谨慎性考虑,广州仁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
  ②韶关中弘金属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韶关达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台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安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梓梅、佛山市安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广东威玛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较低且不具备对广东威玛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考虑各方股东的实际情况,经协商,本次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广东威玛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亦未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4、上一会计年度对广东威玛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对广东威玛财务资助总额为0万元,已全部还清,广东威玛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新材料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迪生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MABTLD8Q7C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119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国盛
  注册资本:人民币12,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股权结构:
  ■
  注:(1)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
  广东安建龙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广东银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新材料公司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较低且不具备对新材料公司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的能力,考虑各方股东的实际情况,经协商,本次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新材料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亦未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4、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新材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对新材料公司财务资助总额为0万元,新材料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广州投资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迪生力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52AC7M
  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银锋一街1号1601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姓名:罗洁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广州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上一会计年度对广州投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州投资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
  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对广州投资公司财务资助总额为0万元,广州投资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风险及风控措施
  本次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系为了补充子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笔借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将严格把关,加强财务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保障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为原则,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风控和财务内控管理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四、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含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在内,在授权期限内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650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预计2025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
  ●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3号),公司于2017年6月9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2元,募集资金人民币229,29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137,66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90001号)。
  (二)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1-12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830.1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表:
  ■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均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830.1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100万件旋压(低压)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2023-055)。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