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KION GROUP AG因其效率计划本期计提相关支出人民币14.65亿元,影响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亿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出版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及其进展已经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详见以下披露索引: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元
  ■
  法定代表人:马常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翠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福章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 元
  ■
  法定代表人:马常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翠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福章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潍柴动力”)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会议,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A股股东会议和H股股东会议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2: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H股股东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另行发送通知)。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现场会议及投票。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机构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
  议案1-11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议案1-11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需经出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2需逐项表决,且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
  议案1将对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且需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2需逐项表决,且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会议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
  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需逐项表决,且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出席会议。如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席。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股东大会适用的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5:00前送达公司资本运营部。
  3.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完成本次会议的登记报名。请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5:00前通过下方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附件。
  (1)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eseb.cn/1nHJoYgzgVa
  (2)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二维码: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潍柴动力工业园东正门)。
  3.联 系 人:王丽、吴迪
  联系电话:0536-2297056、0536-2297068
  传 真:0536-8197073
  邮 编:261061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338;投票简称:潍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时,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者“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附件二: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股东姓名或单位:持有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股票:A股股、H股股,为公司的股东;现委任股东大会主席/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2:5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代表本人并于该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议案同意、反对或弃权。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
  授权委托人(签署)
  附注:
  1.请填上以您的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公司股份。适用H股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2.请正确、清楚填上全名。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使用。
  3.如欲委派股东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股东大会主席」的字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您所拟委派人士的姓名。股东可委托任何人为其代表,受委托代表无须为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更改,将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4.注意:您如欲投票赞成议案,则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6.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关)签署证明的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后须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5:00前送予公司资本运营部。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下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3.57元/股,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3.5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121.34万股,不超过4,242.68万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24%,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公司确定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3.57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结合回购实施期间监管要求、公司股价走势、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综合确定。
  董事会决议直至本次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3.5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121.34万股,不超过4,242.68万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24%,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9%。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可以决定完成本次回购,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提前届满。
  2.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3.57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242.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3.57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21.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按照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对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438.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66.96亿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约为0.29%、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约为1.15%。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测算,本次回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新上任的,则为其任职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股份提议人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系公司董事长马常海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长马常海先生于2025年4月9日向公司提交《关于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提议人马常海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提议人马常海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本次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本次回购的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业务;
  2.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决定调整回购方案、终止回购方案、根据情况酌情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回购股份等事宜;
  4.根据实际情况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并办理相关事项;
  7.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8.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具体事宜;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九、本次回购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整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业务情况概述
  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加速资金回笼、降低经营风险,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拟增加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主体,与工商银行泰国租赁有限公司等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该等公司作为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为信誉良好、经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在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为客户承担回购担保责任(下称“本次对外担保”)。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整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情况统计
  本次对外担保的担保方为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被担保方为与公司、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5,681.31万元,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000.00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61%,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经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潍柴雷沃农机产品销售业务的潜在优质客户)。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概况:公司批准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增加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主体,与工商银行泰国租赁有限公司等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该等公司作为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为信誉良好、经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在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为客户承担回购担保责任。
  2.最高担保额度:增加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主体后,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最高担保额度(即每日最高担保余额)仍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3.有效期及授权: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含),并授权潍柴雷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签署与本次对外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该等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潍柴雷沃及其附属公司因其产品销售而向信誉良好且符合融资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是农机业务所处行业内普遍存在且比较常见的融资销售方式,为客户在购买农机产品的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能够加速资金回笼、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潍柴雷沃拓宽销售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将严格把控金融业务客户的资质,从资信调查、业务审批手续完备性等各方面严格控制风险,本次对外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801,766.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78%(外币担保按2025年4月29日中间汇率折算,下同);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557,447.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7.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1,788.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87%。其中,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106.80万元,该担保系公司因吸收合并承继原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该担保事项清理尚未完成;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4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特别决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H股股东会议审议及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方案》。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行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特别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四、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该议事规则更名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特别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照表》。
  五、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特别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照表》。
  六、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七、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整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调整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香港国际”)因偿还到期贷款的需要,拟由潍柴香港国际为融资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9亿欧元的银行贷款(下称“融资事项”)。为保证上述融资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拟为此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下称“本次担保”)。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被担保人: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6月30日
  注 册 地:香港
  注册资本:336,242,497.00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发动机等汽车核心零部件及汽车工程方面的产品、技术合作及贸易业务;对外投资及管理业务。
  2.潍柴香港国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
  3.与公司的关系:潍柴香港国际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潍柴香港国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金额)为到期应付的包括但不限于5.9亿欧元贷款本金、利息和担保协议下其他付款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境外附属公司运营管理需要,且潍柴香港国际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融资事项、本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801,766.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78%(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按2025年4月29日中间汇率折算,下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557,447.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7.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1,788.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87%。其中,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106.80万元,该担保系本公司因吸收合并承继原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该担保事项清理尚未完成;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