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
  2025年1月,公司顺利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同意选举郑保富先生、高强先生、徐影女士、Xiaodan Gu(顾晓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王瑞女士、黄勇先生、李园园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郑保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张宪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选举刘海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同意选举张玉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此次换届中,董事会成员由9人精简至7人,形成了“内部精英+外部行业专家”的架构,实现治理结构专业性与战略协同性的双重提升。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21,095.9781万股的1.4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14%,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80.00%;预留限制性股票60.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28%,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20.00%。
  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3月12日,授予价格为21.62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万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郑保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郑保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保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敏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臣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及财务的真实状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销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将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3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70.93万元,影响2025年1-3月利润总额3,070.93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90.03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3.84%。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1-3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77.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5年1-3月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792.78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增幅提高,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2,984.53万元。主要是受产品预计售价及相关存货库龄影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多。
  公司2025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3,070.93万元,该等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5年1-3月利润总额3,070.93万元,减少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90.0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20,159.01万元)的13.84%。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1-3月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777.31万元,2025年1-3月利润总额相应减少3,777.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3,477.75万元,并相应减少2025年3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3,477.7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9.55元/股调整为39.40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2.71元/股调整为22.56元/股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5日,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2年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4)。
  (三)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传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四)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五)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3年5月12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九)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一)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2024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十四)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五)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6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袁彬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6日,公司对2023年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人对2023年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7)。
  (四)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0)。
  (五)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3年7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八)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和报告。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九)2024年10月8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十)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2025年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21日,上市股数为119,000股。
  (十二)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0,959,781股,扣除业绩补偿股份47,725股后,即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210,912,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636,808.4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因业绩补偿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499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10,912,056*0.15÷210,959,781=0.1499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情况,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相关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结果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39.55-0.14997=39.4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结果
  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授予登记,其授予价格不另作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22.71-0.14997=22.56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2022年、2023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将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均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合法、有效。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另需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6: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登记地点交通情况(仅供参考):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号出口,附近公交线路有01、20、44、62、71、138、825路。
  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21)52383315
  登记场所传真电话:(021)52383305
  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静
  联系电话:021-58338205
  邮箱:hy@chemexpress.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2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保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为了反映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履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公司出具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相关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9.55元/股调整为39.40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2.71元/股调整为22.56元/股。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3:0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至5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y@chemexpres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并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3:00-14: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直播结合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3:00-14: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总经理郑保富先生,董事会秘书沈卫红女士,财务总监李敏女士,内审部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张玉臣先生,独立董事黄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至5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y@chemexpres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8338205
  联系邮箱:hy@chemexpres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且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新增的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销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销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新增关联方情况
  2023年,公司通过子公司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皓元”)投资FC 2020 LIMITED(以下简称“英国FC”),持有其15%的股权。2024年,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已投资企业英国FC的投资布局,通过香港皓元全资子公司Medchemexpress LLC向英国FC现有股东受让15.52%股权。本次投资后,公司合计持有英国FC 30.52%的股权。近期,公司拟派出员工出任英国FC的商务运营经理。
  由于英国FC为公司持股30.52%的参股公司,公司员工将担任其商务运营经理,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实质重于形式”的相关规定,公司派出员工担任其商务运营经理后,英国FC及其子公司将新增为公司关联方。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自英国FC及其子公司成为公司的关联方之日起至2025年末,公司预计会与英国FC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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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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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中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分别以英镑对人民币的期末汇率9.0765、平均汇率9.1252折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子公司持有英国FC 30.52%的股权,公司拟派出员工担任英国FC的商务运营经理。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实质重于形式”的相关规定,公司派出员工担任其商务运营经理后,英国FC及其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英国FC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与英国FC及其子公司的过往交易订单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方英国FC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范围内,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已经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方认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