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6,817,534.59元。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商业零售业务:
  2024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发力显效,消费市场在新业态新热点带动下实现平稳增长,服务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线上消费保持较快增长。
  202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30万亿元,达到1,349,08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全年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3.2%。从商品类别看,限额以上单位近七成商品零售保持增长。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7.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816亿元,同比增长6.5%。实体零售业态通过不断优化经营手段与内容,经营持续稳定恢复,网下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9%。按零售业态分,2024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便利店、专业店、超市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4.7%、4.2%、2.7%;百货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分别下降2.4%、0.4%。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监测数据,2024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以百货业态为主)零售额同比下降4.6%。
  2024年是“消费促进年”,国家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优化扩大服务供给、布局县域经济、发展首发经济等方式促进消费升级,积极提振市场信心、有效释放消费潜能,市场呈现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健康化、本土化的发展特点。尽管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国内有效需求仍显不足,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有待提升。进入2025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长,相关提振消费政策不断落地落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逐步培育壮大,消费市场扩大态势有望得到巩固增强。
  第三方支付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4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银行账户数量、非现金支付业务量、支付系统业务量等总体保持增长。截至2024年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99.13亿张,同比增长1.29%。其中,借记卡91.86亿张,同比增长1.84%;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27亿张,同比下降5.14%。银行卡交易笔数有所增长但金额有所下滑,2024年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5,642.29亿笔,金额992.53万亿元。其中消费业务3571.78亿笔,金额133.73万亿元。银行卡卡均消费金额1.35万元;银行卡笔均消费金额为374.40元。银行电子支付量总体小幅增长,2024年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3,016.68亿笔,金额3,426.99万亿元。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1.34万亿笔,金额331.68万亿元。
  2024年,第三方支付行业在持续强监管与市场转型中寻求新发展。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地,央行强化反洗钱、数据安全及支付清算合规管理,推动行业进一步规范化,中小支付机构加速整合或退出。市场运行方面,行业增速放缓,进入存量竞争阶段,头部企业依托生态优势拓展B端商户数字化服务,跨境支付、数字人民币场景应用及AI驱动的风控与营销成为新增长点。同时,消费复苏态势下,线下移动支付与跨境电商支付需求回升,但行业整体利润空间受合规成本上升挤压,呈现“稳规模、提效率”的发展特征。
  2.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商业零售业务:
  公司商业零售业务以百货和超市业态为主、综合经营业态为补充,在北京拥有翠微百货翠微店(A、B座)、牡丹园店、龙德店、大成路店、当代商城中关村店、鼎城店和甘家口百货7家门店,建筑面积共计40.23万平方米。零售业务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租赁,以百货联营为主,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商品销售和租赁业务收入。
  公司贯彻北京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商业消费空间布局、商圈改造提升、城市更新等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照市、区对于商圈升级改造的规划部署,持续推进旗下百货门店的升级调整进程。2023年起实施推动当代商城中关村店城市更新项目,打造国际化、科技化、时尚化、生活化为主线的新型商业综合体。2024年完成翠微店B座、牡丹园店和大成路店部分调改,完成甘家口超市调改。持续推进商业与科技融合的进程,聚焦智慧零售创新,探索人工智能零售新场景,数字化赋能支付转型,加快商业与支付协同建设。
  第三方支付: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交易处理 Ⅰ 类(全国范围)],拥有全国范围内经营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从业资质。海科融通主营业务为支付业务及科技服务,在收单业务产业链中处于中游,与支付清算机构、发卡行共同完成交易资金的清结算服务,为商户提供支付收单服务和数字化科技服务。海科融通的收单业务遍布国内,主要为餐饮、零售、居民服务、休闲娱乐、商业服务等行业商户提供支付收单和数字化经营服务。
  海科融通致力于为商户提供多种收单产品和移动支付产品,以及刷脸支付的生物智能识别支付产品。首批接入近场通信技术的“碰一下”支付产品,并于2024年8月引入翠微百货龙德店。扩充扫、刷、碰等多元的支付方式,极大提升了支付过程的便捷性和效率。叠加营销活动,激发用户到店及消费热情。并在大型商超、校园团餐及其它餐饮零售场景实现刷脸支付覆盖,叠加刷脸设备大屏的广告宣传,品牌会员“碰一下”享受会员价和积分,新用户入会等拉新、运营、私域精准营销。在协助商家完成经营的同时,也为特定中老年、特殊视障群体提供更方便的消费环境。
  旗下传统业务平台通过搭建多渠道合作模式,不仅与行业头部合作伙伴建立了合作关系,还开辟了新的增收渠道,革新增值业务形态,探索第二增长曲线。旗下数字支付平台“码钱”为商户提供数字支付收款服务和门店管理、经营分析、账务管理等数字化经营服务。同时,基于商业场景和数字支付技术,建设了“码钱新零售+农贸行业解决方案”、餐饮、美业、娱乐等多个行业解决方案,有效的赋能了数字支付场景服务,助力商圈成为智慧零售新高地,也在数字金融、数字营销等方面为商户提供更多的支持。
  海科融通主动拥抱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联手阿里云开发了“AI智能进件审核”产品,促进AI技术与智能支付的交融。通过大数据平台“融数”的建设运营,斩获“支付数字化转型实践奖”,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平台系统,全面提高公司的精细化、数字化运营能力。
  积极推进数字人民币收单受理服务,完成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指定运营银行的合作协议签署和系统对接,在多商业场景中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收款。
  国际业务层面,海科融通是全球五大卡组织直属会员,与海外持牌机构VISA、万事达、大来等实现全面业务协作,加速赋能业务发展,驱动行业新变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前三个计息年度利率为4.00%,后两个计息年度利率下调至2.90%。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9亿元,同比下降39.11%,利润总额-6.41亿元,同比下降13.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亿元,同比下降17.52%。公司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一是零售业务受当代商城中关村店闭店改造重建及零售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销售收入降幅较大;二是第三方支付业务受收单交易额下降的影响,收单收入降幅较大。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6,817,534.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47,677,742.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0,176,819.63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99,076.66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财务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需求,保障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一一第四号零售》要求,现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无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北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0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大会回执,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5年5月20日下午17:00。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莉、孙慧敏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审查意见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相关协议完整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陶清懋、满柯明、王立生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微集团”)发生的房屋租赁支出、托管支出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9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7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情况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翠微集团在房屋租赁、房屋托管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7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翠微集团是海淀区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匡振兴,注册资本472,328.9994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翠微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46%的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10年1月6日、2011年8月5日、2012年12月3日、2019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19日与翠微集团签署《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承租翠微大厦地下一至三层及地下夹层,面积共计18,609.31 ㎡的房产,租赁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2、当代商城于2023年12月29日与翠微集团签署《托管协议》,当代商城继续受托管理和经营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5号、海淀区志强园甲3号的相关资产,资产建筑面积3054.52㎡,托管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3、甘家口大厦于2023年12月29日与翠微集团签署《租赁协议》,续租甘家口大厦地下一层(不含超市)、地下夹层、地下二层和地下三层,面积共计22,008.96㎡的房产,租赁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同期内正常履行且未发生价格条款的变化。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备查文件
  1、《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翠微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9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末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实施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关的减值准备,同时对具备充分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和无法使用的资产对应的减值准备,予以转销或核销处理。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71,092.33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79,538.24元,资产减值损失1,050,630.57元。核销资产合计112,153,145.38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299,506.89元,转销存货4,567,391.11元,报废处置固定资产107,286,247.38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179,538.24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1,323,793.00元,转回14,235.08元,主要为子公司收单业务应收款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1,489,096.16元,主要为子公司收单业务往来款减少。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后,根据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50,630.57元。主要是子公司收单业务采购机具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三)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确认形成损失的存货及固定资产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299,506.89元,转销存货4,567,391.11元,报废处置固定资产107,286,247.38元,主要是处置当代商城大楼及房屋附属设备等资产。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71,092.33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转销的存货资产已计提存货跌价损失,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和其他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履行程序
  2025年4月16日和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后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三)监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后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体现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2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至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cw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陶清懋、财务总监宋慧、董事会秘书姜荣生、独立董事王成荣、戴稳胜、张伟华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至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cw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孙莉、孙慧敏
  电话:010-68241688
  邮箱:dshbgs@cw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3
  债券代码:18888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在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陶清懋、满柯明、王立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南京银行、民生银行、天津银行、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银行等。担保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上述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决策公司与上述银行的授信与贷款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备查文件
  1、《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翠微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在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备查文件
  《翠微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6月4日更名,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 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廖家河, 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静,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翔,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5家;近三年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8家;近三年复核报告数量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2023年9月22日因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给予行政监管措施;2024年5月13日因深圳市爱迪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给予行政监管措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24年12月31日因桂林光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决定书。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对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发展经营资金需求,防范经营风险,公司2025年度拟对海科融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20867743
  注册资本:25,580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2层1-25-1201至1-25-1210
  法定代表人:景君儒
  经营范围:非银行支付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维修;投资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98.2975%,北京海国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025%。
  最近一年财务情况: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5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开展日常业务,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年度经营规划及现金流预测,被担保方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