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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期后(2025年第一季度后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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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对被担保人出现流动性缺口时进行差额补足。)
(扬中市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市新城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城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共同债务人并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28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9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文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或修订了公司部分制度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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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有关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备案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办理上述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取消,《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步废止。
二、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文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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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制度文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