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庆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静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庆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庆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静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建志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上述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的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的任期保持一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丁建志:男,1969年4月出生,经济师。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天津港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党群工作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25-012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
至2025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 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张伟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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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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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津港”)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坚持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70亿元,归母净利润9.94亿元,同比增长1.22%,完成货物吞吐量4.53亿吨,同比增长1.80%。2024年开通多条远洋航线,集装箱航线总数达到147条,填补了天津港至美东、中美洲、南美东航路空白,全年刷新效率纪录34次,6条远洋航线效率保持全球首位,集装箱业务办单线上占比超97%,主要业务单证电子化率达100%。
2025年,公司将持续升级货源市场竞争力,做强四千行动转化效能,积极争取新航线开通,加大货源开发力度。完善津港服务竞争力,提升客户服务智能化水平,巩固扩大“检港快联”“速审直推”等便利服务覆盖面。着力精细成本管控,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做好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细化单位成本测算,强化主要成本费用管控,实现降本增效。
二、建设绿色智慧港口,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4年,公司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科创投入不断加大,自主技术不断突破。传统集装箱码头全流程自动化升级改造取得突破,港口级生产、经营、服务融合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天津港港口智能管控平台(TCA)上线运行,件杂货智能一体化系统实现件杂货码头全覆盖,设备一体化系统三期全面上线,港口管理效率全面提升。
2025年,公司将持续打造绿色港口升级,推进环保管理系统化、碳管理体系、综合能源管控系统运行提升。强化安全保障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三基”压实责任,丰富督查检查方式。致力数智转型提效,加速码头自动化改造、信息化升级,着力推动更多装卸设备自动化升级应用,拓展TCA智能管控功能,推动集装箱核心生产系统JTOS、ECS平台上线,优化“津港通”平台客户体验。
三、聚焦公司治理规范高效,夯实发展根基
2024年,公司设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评价体系,细化评价要点,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发布首本中英双语版ESG报告,入选央视“中国ESG上市公司京津冀先锋50(2024)”榜单,获得中国基金报“英华奖”优秀上市公司示范案例“A股ESG价值奖”、中上协“2024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等多个奖项。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完善董事会治理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董监事行为操守、履职业绩等方面评价。做好港口行业ESG领先实践和ESG关键绩效指标的对标与分析。优化股权投资,择机收购合资方资源贡献度较低的盈利企业少数股权,制定低效亏损企业扭亏减亏方案,出清出让长期不具备扭亏条件的企业;压实合规审查责任,推动内审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合规履职能力
2024年,公司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强化合规意识,定期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加专项合规培训合计14场109人次。同时,公司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和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2025年,公司将持续实时关注法律法规更新,及时传达监管动态,持续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进行合规培训,不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履职工作,重点关注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股份变动等重要事项。持续完善薪酬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董监高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五、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2024年,公司派发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30,097.61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29%。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75.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64%,增持金额为5,010.92万元。
2025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研究加大分红力度的可行性;结合港口行业特征、天津区域经济形势以及公司发展规划,研究增持、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市值管理手段可行性;持续聚焦和发展主业,积极谋划并推动优质装卸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深化所属公司股权整合,促进板块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研究资本市场再融资方式,积极探索创新融资工具。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2024年,公司搭建信息报送管理体系,优化常规信息和重大事项报送机制,确保应披尽披依法合规,并荣获“金信披奖”。公司召开3场业绩说明会,接待机构调研17场次99家,主动对接主流媒体,发布业绩宣传稿6篇、可视化财报3份,并组织走进上市公司天津港专场活动,活动视频、新闻稿广泛推广,曝光量累计约230万。
2025年,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和内容质量。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约束机制、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确保信息披露管理依法合规。强化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持续丰富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加强与公众投资者交流。借助多元化的渠道与创新的手段,积极开展价值营销,做好舆情风险的防范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天津港办公楼304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孙埠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周伟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监事王家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黑建功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建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同时胡建春、孙埠、周伟、黑建功、王家明五位监事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5-01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副董事长陈雪剑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陈涛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庆顺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三十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主要修订内容一是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二是取消公司监事会,公司原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三是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个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董事席位;四是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五是新增独立董事专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六是同步调整附件《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内容;七是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等有关文字表述。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三十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推荐刘庆顺先生、陈雪剑先生、陈涛先生、娄占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新任董事任期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丁建志先生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七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推荐张玉利先生、曹强先生、侯欣一先生、吴津喆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七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拟给予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1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九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张玉利、吴津喆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三十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刘庆顺:男,1967年1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港第三港埠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处副处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散杂货业务部筹备组组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散杂货业务部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业务部部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雪剑:男,1972年9月出生,高级政工师。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人力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组织人力部总经理,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天津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陈涛:男,1972年6月出生,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临时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娄占山:男,1974年出生,经济师。曾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现任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显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丁建志:男,1969年4月出生,经济师。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天津港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党群工作部部长。
张玉利,男,1965年12月出生,博士学位。曾任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院长(聘任),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强,男,198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9年6月获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09年9月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审计系主任。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侯欣一,男,1960年生,农工民主党党员,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历任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特聘教授。侯欣一先生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员会副主委;全国政协委员。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津喆,女,1974年6月出生, 博士学位。曾任天津城投集团融资发展部部长(兼),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25-00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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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庆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副董事长陈雪剑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王家明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孙埠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郭小薇出席会议;高管吴强、闫武,财务负责人方胜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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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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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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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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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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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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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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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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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报酬结算的报告及2025年度薪酬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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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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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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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鹏、王婷婷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章程共计十三章二百二十七条,主要修订内容一是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二是取消公司监事会,公司原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三是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个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董事席位;四是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五是新增独立董事专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六是同步调整附件《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内容;七是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等有关文字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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