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晓强先生、首席执行官毛啸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首席财务官艾耕云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祎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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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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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965,76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8%,未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经营环境下,在全球经济多种变量博弈的背景下,公司继续按照“市场化改革、国际化发展、系统化治理、数字化转型、人本化管理”的工作方向,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实施全球酒店产业整合,全力构建“三平台”(即:全球酒店互联网平台、全球采购平台、全球共享服务平台)支持体系,持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做强做优锦江民族品牌,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酒店集团。
  于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550,857万元,比上年末下降1.30%;负债总额为2,973,384万元,比上年末下降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48,676万元,比上年末增长0.51%。
  于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4,15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5%;实现营业利润9,3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1.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1.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6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7.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28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84%。
  1、酒店业务
  1.1全球酒店业务发展概况
  于2025年1至3月份,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88,81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15%。全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5,9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9%;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82,8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72%。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211,60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37%;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77,2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69%。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73.27%,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26.73%。
  于2025年1至3月份,新增开业酒店226家,开业退出酒店129家,净增开业酒店97家。其中全服务型酒店新增2家,开业退出酒店1家,净增开业酒店1家;有限服务型酒店新开业224家,开业退出酒店128家,净增开业酒店96家。有限服务型酒店中直营酒店减少3家,加盟酒店增加99家。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经开业的酒店合计达到13,513家,已经开业的酒店客房总数达到1,308,751间。
  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经开业的酒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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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经签约的酒店规模合计达到17,400家,已经签约的酒店客房规模合计达到1,653,591间。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旗下签约酒店分布于中国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338个地级市及省直属管辖县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55个国家或地区。
  1.2按地区分的酒店运营情况
  中国大陆境内业务运营情况
  于2025年1至3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全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5,9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39%。
  于2025年1至3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05,6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14%;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服务费收入6,73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49%;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101,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1%。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大陆境内酒店的RevPAR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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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大陆境外业务运营情况
  于2025年1至3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301万欧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47%。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境外有限服务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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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食品及餐饮业务
  于2025年1至3月份,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5,3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78%。
  (二)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B股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收到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的函,其一致行动人锦江国际酒店集团(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香港”)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B股股份。增持B股股份数不低于9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1,800万股(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12个月,以锦江香港增持股份首日为起始日,详见公司相关公告(2025-002)。截至2025年3月31日,锦江香港持有公司B股3,769,990股。
  (三)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扣划事宜
  2025年3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1262119204681852)因与募投项目无关的“(2025)沪0112执4899号”民事执行案件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扣划22.91万元,公司于被扣划之日起三日内向该募集资金账户全额归还了被扣划款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于2024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Plateno Investment Limited分别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Lavande Holdings Limited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Xana Hotelle Holdings Limited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关于Coffetel Holdings Limited之股权转让协议》,完成三家被收购主体少数股东股权的收购及完成剩余5%股权的注销,Plateno分别持有Lavande、Xana、Coffetel100%股权。
  根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全部交易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卖方同意将其取得的交易价款用于购买锦江酒店股票,用于购买锦江酒店股票的交易价款不得低于卖方取得的全部交易价款的60%,同时将不高于卖方取得的全部交易价款的70%,并设定了相应的锁定期(详见公告(2024-067)“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的“7、锦江酒店股票购买、锁定及释放”)。截至2025年3月31日,7名卖方已使用70%的交易价款购买锦江酒店A股股票合计45,963,240股,总计使用购股资金约12.00亿元人民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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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张晓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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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张晓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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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张晓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耕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祎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酒店业务分部汇总客房运营报表
  境内、境外开业酒店分品牌客房运营表(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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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酒店客房运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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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可比有限服务型酒店RevPAR与2024年同期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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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酒店客房运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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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及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或发生职务变更情形,同意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25,259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31,111,737.76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6)。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25,259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25%。
  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067,418,80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至1,067,418,804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30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0楼
  邮编:200002
  联系人:杨劼(董秘室)、朱丽芬(财务部)
  电话:021-63217132、021-20375214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25,259股,涉及人数142人,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2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1,067,418,804股。
  ● 本次回购价格:11.85元/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1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25,259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对外披露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4]176号)。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9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7、2024年10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4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9、2024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603.424万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本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因公司、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回购处理。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价孰低回购对应业绩考核年度首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13,696股。
  2、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本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82,688股限制性股票(不含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回购部分)。
  3、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非个人原因)、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且服务期间符合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公司按其实际服务年限折算调整可授予权益,待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时解除限售,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所涉及调整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非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其获授的32,025股限制性股票,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二)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1,111,737.76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070,044,063股减少至1,067,418,80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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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职务变更,同意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25,259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31,111,737.76 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及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或发生职务变更情形,同意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25,25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31,111,737.76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毛啸先生、艾耕云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