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质押其持有的405,803,31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预备用于对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偿付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4-138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孙立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德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静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立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德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立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德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孙立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德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静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立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德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立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德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静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47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0人,实际出席人数10人。其中董事池祥成、李黔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孙立成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项目2025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2025年投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对在投项目(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完决策程序)编制了2025年度投资方案。2025年,公司控股及参股项目计划完成总投资53.71亿元,计划拨付资本金28.75亿元。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12.5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974,48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5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948,96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2.54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若公司未能或者未能全部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相关账户及办理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确定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5)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5-050的《四川路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48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人数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其中监事栾黎、谭德彬、赵帅、刘胜军、李亚舟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黄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50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2.54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可能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孙立成先生《关于提议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孙立成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12.5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974,48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5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948,96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2.54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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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9,773,354,769.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836,601,917.91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7,238,179,272.82元,按照本次回购上限2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0.08%、0.42%、0.19%。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于2025年1月2日非公开发行了以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发行期限为三年期,债券简称为“24蜀道EB”,债券代码为“137192”,换股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于2025年4月21日非公开发行了以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30亿元,发行期限为三年期,债券简称为“25蜀道EB”,债券代码为“137194”,换股期为2025年10月22日至2028年4月21日止。未来六个月,可能存在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蜀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被动减少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孙立成先生《关于提议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提议人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况。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若公司未能或者未能全部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后续涉及回购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相关账户及办理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确定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5、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的不确定风险如下:
(一)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可能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若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49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季度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路桥怡达投资有限公司、自贡北城快速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自隆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绵阳新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路桥怡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城投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季度担保金额:7.24亿元
● 本季度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10.68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审议情况: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计划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额为462.66亿元(包含以前年度已签担保合同的存量使用部分及预计新增)。上述担保金额为公司2025年度可提供的担保最高控制额度,具体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正式发生担保义务确定,超过上述控制额度或者条件的担保事项,需按规定另行审议。在上述担保额度以内发生的具体融资担保事项,由公司股东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及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蜀道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路桥怡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或其董事长授权的人负责处理与金融机构或其他第三方签订相应的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在2025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确保2025年生产经营发展,结合2024年度担保执行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5年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4-134的《四川路桥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2025年第一季度,在计划额度内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表格中资产负债率和后文各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计算所得数的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路桥怡达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月海路2段中所安置新村23幢6楼
2、注册资本:135,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华
4、经营范围:项目开发、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项目管理;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隧道工程、预应力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管网工程、照明与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东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四川路桥怡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6.68亿元,净资产13.97亿元,营业收入1.15亿元,净利润0.19亿元。
(二)自贡北城快速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凉高山街斑竹林10组凉水井路199号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何熙
4、经营范围: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东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自贡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持股30%)。自贡北城快速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16亿元,净资产2.2亿元,营业收入0.31亿元,净利润0.05亿元。
(三)四川自隆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通达路194号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何熙
4、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开发、运营;项目投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后置许可项目与资质证书或审批文件配套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东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四川自隆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0.63亿元,净资产10.72亿元,营业收入1.46亿元,净利润-0.72亿元。
(四)绵阳新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绵阳市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新中心3号楼B301室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冯家彪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陆地管道运输;物业管理;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东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绵阳新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9.59亿元,净资产11.62亿元,营业收入2.23亿元,净利润0.39亿元。
(五)四川路桥怡通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北碧府路66号康宏国际A座11楼1、2、3号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华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乡市容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东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股29%)、西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四川路桥怡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9.39亿元,净资产3亿元,营业收入6.12亿元,净利润-0.05亿元。
(六)四川路桥城投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月海路2段中所安置新村23幢6楼
2、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冯利威
4、经营范围:沥青混合物制造;商品混凝土制造;建筑用沥青制品制造;钢筋混凝土预制结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绿色建筑材料;销售建材;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销售砂石;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销售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公路工程施工;施工劳务分包;建筑劳务分包;预拌混凝土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公路路面工程建筑;公路路基工程建筑;公路交通工程建筑;公路工程设施建筑;城市道路及设施工程建筑;城市道路路面工程建筑;城市道路路基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养护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市政设施管理;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高性能混凝土及制品(JGJ-2015)制造;混凝土路缘石制造;生产加工石子及石粉;销售石子、石粉;工业添加剂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水泥及水泥制品;机械设备经营租赁;贸易经纪与代理;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新型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股东为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股80%)、四川路桥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四川路桥城投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53亿元,净资产0.9亿元,营业收入1.68亿元,净利润0.03亿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0.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9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7.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7%;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5%,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