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拟以现金人民币10,053.92万元收购龙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国际”)持有的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美多”)100%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对其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将股权交割日和股权转让对价支付时间延后,股权交割日延迟到山东美多在建项目满产后,并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或备案手续后2周内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双方并就此事项签署了《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5年1月21日,上述收购事宜完成,山东美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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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4,149户,其中A股股东64,143户,H股登记股东6户。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4:截至报告期末,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流通股数量为2,082,400股,持股比例为0.31%,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32,497.27 元。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石俊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林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碳酸锂加工产量仅为对外销售的部分。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5年一季度主要产品润滑油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5.70%;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0.60%;防冻液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4.20%;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3.50%。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2025年一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变化,其中基础油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811.69元/吨,下降9.50%;乙二醇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287.52元/吨,增长7.39%;尿素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518.34元/吨,下降24.23%;磷酸铁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237.39元/吨,下降2.68%;碳酸锂采购均价较上年同期减少19,539.93元/吨,下降22.62%。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核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9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原因
  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拟以现金人民币10,053.92万元收购龙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国际”)持有的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美多”)100%股权,并在收购完成后对其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将股权交割日和股权转让对价支付时间延后,股权交割日延迟到山东美多在建项目满产后,并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或备案手续后2周内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双方并就此事项签署了《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5年1月21日,上述收购事宜完成,山东美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公司和山东美多同受石俊峰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本次追溯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追溯调整前后具体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一)对2024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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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2024年一季度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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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2024年一季度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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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