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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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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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66元/股(含),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3,364股,占公司总股本73,684,211股的比例为0.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86元/股,最低价为30.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8,998.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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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负责人:罗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娟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娟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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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罗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娟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娟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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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罗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娟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娟娟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04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炜枫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