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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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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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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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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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控股股东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已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并完成了备案登记。
2025年2月24日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分别收到五中院出具的编号为(2025)渝05破申88号、84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财信地产、财信集团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2025年3月14日,五中院公告了编号为(2025)渝05破71号和(2025)渝05破75号《决定书》,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指定控股股东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2025年4月24日,财信集团、财信地产管理人发布《关于财信集团等十三家企业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预报名的公告》,决定采取市场化竞争方式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为广泛接触意向投资人,现阶段启动重整投资人招募预报名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管理案重整投资人预报名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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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贾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大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英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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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贾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大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英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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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