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简称:证券简称由“天微电子”变更为“*ST天微”;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由“天微电子”变更为“*ST天微电子”;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511”;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5月6日
第二节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节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30日起停牌,于2025年5月6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值,且2024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将低于人民币1亿元,面对该情况,公司拟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1、持续推进灭火抑爆系统、三防产品、元器件产品发展
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推进灭火抑爆系统研发、市场拓展工作,不断拓宽产品在不同领域的应用,并重点围绕新车型、现役改等进行筹划布局,在智能化、无人化领域取得更进一步的成绩。基于在三防领域已取得的成绩,公司将加大和相关整车单位的合作,进一步开拓核生化等三防产品市场,扩大三防产品收入,提高其在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占比,深耕机载光学火焰探测控制系统和紫红外探测器在灭火抑爆系统的运用。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元器件产品技术攻关,在特种熔断器、放电管等领域积极开拓新市场。
2、积极推进民品市场的开拓
公司基于二十多年累积的高可靠实时探测技术、复杂环境下的火焰信息提取与识别技术、多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温度与红外背景智能自适应补偿技术、智能图像识别技术等核心技术积累,在稳固现有军品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政策,大力开拓民品业务市场,加速民品业务发展进程。公司将着力推广民用系统类产品的应用,充分挖掘产品在民用领域的潜力,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同时,紧密关注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加强储能、风电、光伏、电瓶车在新能源安全方面的运用。通过技术创新与应用拓展,为新能源产业提供更安全可靠的保障,提升公司在民品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军民业务协同共进,为公司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迈向新台阶。
3、加大研发人才引进,强化研发团队力量,改善研发环境,提高公司研发竞争力
随着公司发展需要,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的需求持续攀升。2025年度,公司计划从多方面发力提升研发竞争力。一方面,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大力引进科研人才,持续壮大研发团队,为公司未来科研发展筑牢根基。研发团队是创新的核心,强大的团队能为公司开拓更多技术可能。另一方面,公司将着力改善研发环境,提高技术人员待遇并实施精准激励。良好的环境与合理激励,能增强研发人员对团队的荣誉感,使其更有归属感;提升对公司的责任感,积极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激发对国家的使命感,将个人科研工作与国家科技进步相连,进而全方位提升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动公司研发工作迈向新高度
4、通过资本市场并购,拓展产业布局
公司始终坚守稳健发展原则,紧密围绕核心战略开展各项工作。在持续经营过程中,一方面,着力夯实主营业务,深挖内部潜力,激发内生发展动力,稳固公司在现有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造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机遇,充分发挥资本的撬动作用,围绕既定经营目标,稳中求进地探索外延式发展路径。通过资本市场并购等方式,优化产业布局,拓宽业务边界,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协同效应,推动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不断提升公司价值,为投资者创造更为丰厚的回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5、持续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责任重大,公司秉持对自身、客户及军方负责的精神,必须持续强化该项工作。凭借更优良的工作作风与更高的工作效率,切实为产品质量把关,让产品成为战士可靠的“护身符” 。2025年,公司计划多管齐下:提升质量管理者专业水平,运用智能监测手段,实时把控产品质量;大力宣传质量文化,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营造重视质量的企业氛围;明确管理人员具体岗位职责,使质量管理责任到人,从各个环节全方位强化公司质量管理工作,保障产品品质。
6、继续加强保密及安全工作,确保保密及安全零事故
2025年,公司会把保密与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首先,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流程,让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环节都有清晰的操作指南。其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保密和安全工作中的职责,杜绝推诿现象。再者,规范运行机制,从信息传递、设备管理到人员培训等,都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运作流程。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推动保密管理与安全工作不断优化,全方位筑牢保密与安全防线,致力于实现保密及安全零事故,为公司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第五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再次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或规定的其他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王涛
(二)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三)咨询电话:028-63072200-828
(四)传真:028-84208268
(五)电子信箱:twdzdbyx@163.com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5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和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和《2024年度业绩快报》,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以公司将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万股
■
注:1、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二、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与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和《2024年度业绩快报》中主要财务数据的差异:
(1)更正后的营业总收入为7,775.65万元,比修正前减少370.07万元,下降4.54%;
(2)更正后的信用减值损失为-1,936.67万元,比修正前增加182.98万元,增加10.43%;
(3)更正后的资产减值损失为-1,081.60万元,比修正前减少384.62万元,下降26.23%;
(4)更正后的利润总额为-3,473.06万元,比修正前减少1,133.92万元,下降48.48%;
(5)更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15.73万元,比修正前减少960.01万元,下降49.09%;
(6)更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82.76万元,比修正前减少957.04万元,下降37.89%;
(7)更正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2843元,比修正前减少0.0939元,下降49.32%。
(二)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
近日,公司与某整机厂就某车型配套产品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就合同暂定价进行调减;同时,因公司产品进入新领域,科研项目技术复杂性导致预计发生成本增加,相应调减了营业收入、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更正是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调整后的结果,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更正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主要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数据以公司将来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及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对此次预告修正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将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审计机构的及时沟通,对于影响业绩预测的各类风险事项进行充分审慎判断,提高业绩预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6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就2024年度内控实施情况编制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57,332.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6,779,422.64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44,433,634.59元。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义务。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巨万里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05万元/年(含税),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建、陈从禹按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杨有新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不含税)。
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董事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此议案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含税金额,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上述薪酬包含绩效工资,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以当年度最终绩效考核结果为准。
董事会表决结果:5票赞成,关联董事张超、陈建、陈从禹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们提交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这些自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确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对公司治理结构作出重大调整,根据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顺应这一监管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四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四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公告编号:2025-019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号”文《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255,96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32.2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6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
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83,880.0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0584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1,183,880.00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及余额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7,241,627.21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74,850,920.82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净收益5,887,402.9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8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期后重要事项
无。
(六)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5)第0673号,报告认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微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2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3,302.69万元。
四川华信2024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1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5,655.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5月,自1998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星,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君,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自2019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5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杰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外,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本年为第四个上市审计年度。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前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57,332.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6,779,422.64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44,433,634.59元。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4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以及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9日
至202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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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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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8日(9:30-15:00)
(二)登记方式:
1. 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twdzdbyx@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天微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
2. 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芹芹、王涛
联系电话:028-63072200-828
电子邮箱:twdzdbyx@163.com
邮编:610200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物联一路233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2.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