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30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建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全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58,198,953.7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7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0,198,912股,以70,198,91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324,592.00(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30.3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支持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发挥了监督公司经营运作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提议对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并审议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就2024年的经营成果作《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的工作成果作《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全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58,198,953.7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7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0,198,912股,以70,198,91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324,592.00(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30.3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提议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并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认为涉及委员个人薪酬,利益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董事周殊程、陆晓波先生兼任高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现提议对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并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授权期限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并由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5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计划如下:
  1.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凯程精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凯迪(美国)有限公司、越南凯迪国际有限公司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在担保有效期内担保余额最多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包含目前存续的人民币1,5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
  2.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担保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担保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5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为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于2025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交易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预计金额未达披露标准,无需单独披露。
  关联董事周荣清、周林玉、周殊程回避表决。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将在公司股东会上听取。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将在公司股东会上听取。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业务水平、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公司2024年年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与讨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年审相关的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新加坡全资子公司(KAIDI ELECTRICAL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凯迪”)之全资子公司C?NG TY TNHH KAIDI ELECTRICAL INTERNATIONAL VI?T NAM(中文译名:凯迪电器国际(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国际”)的发展需要,新加坡凯迪拟以现金方式对凯迪国际进行增资,增资金额2,25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凯迪国际注册资本将由998.8352万美元增加至3,248.8352万美元,仍为新加坡凯迪之全资子公司。
  (二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Kaidi LLC的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追加投资,投资金额1,000万美元,主要用于建设美国智能线性驱动产品生产基地,加强美国本地化服务配套能力;投资完成后,美国凯迪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按照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按照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按照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按照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按照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经理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此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58,198,953.7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7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0,198,912股,以70,198,91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324,592.00(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为30.3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