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蔡礼永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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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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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5.4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到期兑现所致。
(2)合同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9.06%,主要系报告期末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9.11%,主要系职工2024年末的工资、奖金等薪酬在报告期支付所致。
(4)租赁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0.80%,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所致。
(5)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6.40%,主要系:一方面报告期末股权激励计划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减少,导致以抵消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另一方面税法允许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82.91%,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8.47%,主要系报告期增值税加计抵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5.76%,主要系报告期冲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4.45%,主要系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1.26%,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65.41%,主要系报告期无需支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2.51%,主要系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4.95%,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以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5.58%,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等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1.40%,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0.43%,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和还款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0.29%,主要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共同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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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完成了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157名激励对象合计563.94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2025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控股股东所持邵家渡工业园的土地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以31,658.67万元(不含税)的交易价格购买伟星集团位于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山下坦村铁路大道南侧的面积为86,788.00平方米的土地和面积为106,375.32平方米的厂房等建筑,用于提升公司主业的生产智造保障能力。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2025年4月1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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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蔡礼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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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蔡礼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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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蔡礼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2025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晨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其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周晨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5月生,会计专业大专学历,具有十多年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经验,曾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截至目前,周晨先生共持有52,000股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