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5-04-29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3日 (星期二) 至05月19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olaxpow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20日 (星期二) 13:00-14: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0日 (星期二)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新富先生
  董事会秘书:盛建富先生
  财务总监:闫强先生
  独立董事:周鑫发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20日 (星期二)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3日 (星期二) 至05月19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olaxpowe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58597001
  邮箱:ir@solaxpow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单日余额不超过3亿元。
  (三)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四)实施方式及投资期限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限、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会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委托理财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核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并结合公司未来研发投入需求、产业扩张及布局需求等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综合考虑。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2,300.31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8,953.15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产能扩张、产业布局的整体战略规划,同时公司需持续投入研发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于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现金分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150,000,000元,且不高于180,000,000元。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5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3.6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上市后的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行业产品更新速度较快,公司需要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通过开发新产品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进而推出贴合市场需求、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当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品拓展及市场开拓,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行业内立足并建立竞争优势。
  (二)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产能扩张、产业布局的整体战略规划,同时公司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定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在符合分红条件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00元,上限不超过180,000,000元。
  (四)公司2024年中期已执行分红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3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3.67%。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更好地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分红的授权及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规范、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后分红的授权及相关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权益保护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4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艾罗能源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美邦股份(605033.SH)、芯碁微装(688630.SH)、井松智能(688251.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蒋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SZ)、通源环境(688679.SH)、井松智能(688251.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邹莹莹,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高平,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永新股份(002014.SZ)、南芯科技(688484.SH)、国力股份(688103.SH)、洁雅股份(3011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莹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于2024年4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0万元。较上期年报审计费用无变化。
  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并对2024年度审计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查问,认为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增加公司2024年末存货2,106.43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97.90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2,106.43万元,增加公司2024年度所得税费用197.90万元,增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1,908.53万元。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以及2024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解释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7号》及《解释18号》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解释17号》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解释18号》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概述
  公司现行存货跌价政策中,在估计库龄较长存货可变现净值时,考虑在正常周转的情况下,大部分存货会在一年内消耗,2年以上的存货余额较小,考虑公司存货如果两年以上未能消耗或出售,可能形成呆滞,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库龄超过2年的存货统一按零价值估计其可变现净值。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户用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2021-2022年全球晶圆产能紧缺、芯片涨价及交期延长,公司为应对市场快速增长带来的订单交付压力,稳定供应链,超额采购芯片、分立器件等半导体元件以保证核心原材料供应。2023年下半年欧洲户储市场因电价回落导致需求骤降,下游需求预测偏差导致部分电子元器件及库存商品的周转速度放慢,库龄超过两年存货增长,但这部分存货大部分为全新产品且在质保期内,日常生产也在继续领用或出货,对这部分库龄2年以上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没有充分考虑存货的实际价值,不能准确反映公司这部分存货实际的可变现净值情况。
  为了加强存货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存货风险管理,有效的控制存货跌价风险和实际损失的发生,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综合考虑存货周转情况、库龄情况、技术迭代情况、质保期限、领用或销售情况及存货的通用性等因素,结合对未来经营趋势的判断,决定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三)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及会计处理
  1.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本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本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会计处理
  艾罗能源已对此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相应增加艾罗能源2024年度净利润19,085,328.16元。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4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五)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
  (六)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的假设分析
  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前三年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或总资产无影响。
  (七)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艾罗能源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允反映了艾罗能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八)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251.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36.5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4,115.21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251.7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4,251.75万元。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进行修订。
  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发起人名称变更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部分发起人已更名,公司拟对发起人名称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发布情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注:1.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该修订不涉及实质性变更,因此不在下表逐条列示对比;2.本次修订统一删除“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的表述,将“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不在下表逐条列示对比,部分条款直接删除“监事会”表述的将在下表列示;3.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
  ■■
  ■
  ■
  ■■
  ■
  ■■
  ■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若涉及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变更的,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上述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备案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手续。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上述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五、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内部制度。具体如下:
  ■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