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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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在总计不超过27,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向五家子公司提供借款,各子公司间额度可根据需要互相调剂,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结束。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利率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收取资金利息,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不对前述项目同比例提供借款;对全资子公司的借款利率为无息。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上述子公司实施主体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四、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一)先锋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先锋公司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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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先锋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二)九江国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江国科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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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九江国科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三)星火军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火军工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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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星火军工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四)新明机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明机械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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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新明机械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五)航天经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天经纬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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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航天经纬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利率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收取资金利息,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不对前述项目同比例提供借款;对全资子公司的借款利率为无息。募集资金借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上述子公司实施主体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新增提供12,000万元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将募集资金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前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五家军品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新增提供12,000万元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向下属五家子公司提供借款,以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的实施和管理。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需要,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因此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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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除上述条款、条款编号、数字格式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