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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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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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铝型材、建筑铝型材、铝合金深加工产品、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等,所属行业为铝型材行业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制造行业。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门类为制造业,公司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合金精密加工件、铝型材深加工部件;石油化工、电子电器、航空、航天、航海、汽车、轿车用铝合金部件;研发、制造铝合金轨道车辆、车头、车体、集装箱;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棒材、管材(包括无缝管);制造各种铝型材产品及铝门窗;生产销售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防弹玻璃和防火玻璃(物理工艺过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我国是铝生产和消费大国。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铝加工材综合产量为4900万吨,比上年增长4.4%,其中剔除铝箔坯料后的铝加工材产量为4286万吨,比上年增长4.2%。中国铝加工材细分品种产量和铝挤压材表面处理方式构成详见下表:
  2024年中国铝加工材总产量及构成(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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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铝板带材产量中含铝箔坯料。
  2024年中国分品种铝挤压材产量(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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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铝管材含微通道铝扁管。
  2024年中国铝挤压材表面处理方式构成(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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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中国工业铝型材产量(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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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3]含电站安装用铝。
  2、铝的特性和用途
  铝具有密度低、表面光亮、质量轻、易加工、比强度高、抗冲击性好、耐腐蚀、导电导热性好、成形性好、可焊接、抗腐蚀、可回收再利用等诸多优良特性。虽然铝的发现和生产与钢铁、铜相比都比较晚,但由于其蕴藏量丰富、冶炼工艺简便、性能优异,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目前,铝已广泛应用于建筑结构、光伏、汽车零部件、电子电力、机械装备,耐用消费等多个领域,不但是制造业发展的主要基础材料,也是高新技术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重要支撑材料,是大宗商品领域里用途最广的有色金属。
  各类铝产品被广泛地运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建筑用铝型材;光伏发电用太阳能电池板框架和支架等材料;5G基站用铝型材和铝合金制散热器;交通运输中的轨道车的车头和车体结构件以及列车内部的座椅和隔门等载运部件、集装箱货柜、汽车防撞梁、仪表盘横梁和支架、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壳体;电子电器产品领域的壳体和其他铝合金部件。
  铝型材以其性能稳定、轻便美观、环保安全、节能减排和循环可回收性等多方面的优异性能,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被开发出更多新的应用领域,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需求增速最快的金属材料。在过去20年间,中国的铝消费增长速度就一直保持高于GDP的增速发展,但仍保持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铝的应用和发展前景广阔,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和战略物资。
  铝具有密度低、易于回收、加工性能好的特点,保持良好性能的同时相比铜等贵价金属具有相对较低的成本,环保性能与性价比较为突出。近年来,铝代钢、铝代铜制造机械设备部件持续增长。
  近年来,受益于国内基础设施投资及汽车、光伏、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电器等领域的高速发展,我国工业铝型材的产销量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但相比欧美国家70%以上的需求比例,我国工业铝型材仍然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铝合金作为发展迅速的基础材料,可满足交通运输、机械设备及电力工程等行业轻量化发展的需要,在减少碳排放、降低能源消耗,促进环保和循环经济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3、行业特有经营模式
  铝型材加工方面,行业内企业产品定价普遍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该定价模式决定了铝加工企业盈利相对独立于铝价波动。铝产业链主要由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生产、电解铝生产、铝加工制造等四部分构成,前三部分的定价均与铝现货价格直接相关,但铝加工行业通行的产品定价模式为“铝锭价格+加工费”。因此,技术装备实力、产品下游需求、行业竞争结构以及成本控制能力等因素是其盈利前景的决定性因素。汽车零部件制造方面,根据汽车轻量化发展的需求以及铝合金材料的自身特点,越来越多的部件采用铝合金材料替代钢材料,使铝合金材质在汽车产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根据主机厂的特点,一般情况下研发周期一年至两年左右,每个项目的生命周期约为三至五年,计划相对稳定。
  4、行业区域性、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区域性特征明显
  经过二十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铝型材工业基本形成了华南(广东)、华东(江浙鲁)、东北(辽吉)等三大产业集群,聚集了中国80%以上的铝型材企业,形成了巨大的集群效应。其中广东地区企业是国内铝型材行业的先行者,产品以建筑型材为主,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40%,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铝型材行业产业集群。山东、辽宁及吉林等地,相关企业起点高,且具有产业配套优势,是国内铝型材行业的后起之秀。
  (2)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
  工业铝型材行业下游行业众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及季节性。建筑铝型材受下游房地产、建筑业的周期性波动,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同时,由于下游房地产、建筑业受季节性因素影响第一季度开工不足,导致建筑铝型材的生产和销售也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通常第一季度的产量和销量较低。轨道交通装备部件制造方面,一定程度上受工程施工行业周期影响,上半年一般是淡季。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工业铝型材、建筑铝型材、铝合金深加工产品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等。
  (1)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公司在上述领域拥有十几年的技术积累。目前公司在材料开发的基础之上,进行了冲压、弯曲成型、机加、焊接等深加工技术研发。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体、防撞梁、门槛梁、储能产品、仪表盘、电机壳体、轨道交通装备部件以及新能源产品等。轨道交通装备部件按客户的要求提供车头大部件和车体大部件等。
  (2)工业铝型材。公司按照客户的规格和质量标准进行定制化生产,产品主要为交通运输、电子电器、太阳能光伏、耐用消费品、机电电力设备等终端产品的零件与部件。
  (3)建筑铝型材。公司建筑铝型材主要用于组装楼宇建筑采用的门窗框、幕墙系统及室内装修材料,公司重点生产经过复杂表面处理的高档建筑铝型材产品。
  (4)铝合金深加工产品。铝型材深加工产品是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将铝型材产品通过切割、CNC加工、焊接、打磨及表面处理等加工进一步加工成为可供客户使用的成品或半成品。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棒。在安排生产采购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实施采购。公司采购模式如下:
  ①采购定价方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棒。公司采购铝锭主要以权威的有色金属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包括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铝价格、上海有色金属现货铝价格等。公司采购铝棒在铝锭价格基础上,增加铝棒加工费和运费作为铝棒采购价格。
  公司铝锭采购定价方式:主要以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铝价格或者上海有色金属现货铝价格等权威市场价格为基础,考虑运输成本等因素,进行小幅调整确定铝锭采购价格。一般合同约定以付款日当日价格,或者一段时间的平均价格(不超过一个月)结算。
  公司铝棒的采购定价方式:通过向铝棒制作厂商采购铝棒,定价方式为“铝锭价格+加工费和运费”。
  其它原辅材料的采购定价方式通过招标、比价、选择定点供货商等方式进行。
  ②付款结算方式
  公司铝型材加工业务一般在采购前一段时间或者订单日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实际发货后,按照实际到货数量和价格结算。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每年与下游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协议执行时公司将依据客户确认的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采用不同的生产方式:①针对通用半成品、常用产品,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过程成本,采用大批量生产方式;②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不同成分、不同规格的要求,公司采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由公司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与授权经销(公司销售给经销商后由其自行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其中,工业型材及深加工型材基本通过直销,部分建筑型材也直接销售给下游大型门窗、幕墙企业。直销方式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渠道,能有效地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可有效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实现效益最大化。部分建筑型材通过经销商向零散性终端用户进行销售。经销方式有利于发挥经销商在当地的销售网络优势,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实现规模最大化。轨道交通装备部件通过招投标、技术交流等方式确定合作内容、技术参数、交货期限、价格、质量标准等,签约后实施。
  公司与常年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以订单的形式确定每批产品的供需数量、规格、价格,并按照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提供一切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铝合金的铸造和配比、铝型材挤压、模具设计和制造、铝型材表面处理、铝型材深加工、铝型材焊接、汽车零部件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制造与开发等方面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综合竞争能力突出。铝合金的密度仅有钢的三分之一,在铝合金中加入或保留适量的金属或非金属元素,可增加铝型材的抗拉强度、可控的屈服强度及延伸率等特性,且具有良好的可塑性和回收性。相较于钢制部件,铝合金制部件重量更轻、加工更易于成型,加工手段丰富,且可以实现局部的加强、加重、弯曲变形等,是理想的汽车轻量化材料。公司研发和生产的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产品,如新能源电池壳体、防撞梁及仪表盘等都已在高端车型中广泛应用。
  公司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先进齐全的生产装备优势
  生产设备性能领先,是生产多品类、高附加值产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基础。经过二十余年在铝挤压行业的经营,目前公司拥有技术领先、工序齐全的熔铸生产线、德国西马克铝挤压生产线、热处理生产线、表面处理生产线、铝合金五轴联动CNC加工中心、各种成型设备、全自动铝合金部件精密焊接生产线(FSW、TIG、MIG、低温冷焊等)和先进的铝挤压模具加工设备等。
  2、技术和研发优势
  在重视先进生产设备投资的同时,公司还注重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自成立以来,公司通过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逐年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进技术和产品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铝合金圆铸锭熔铸、模具设计制造、铝合金挤压、表面处理、铝型材深加工、铝型材焊接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利源股份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超越客户期望”为己任,传承“感恩·奋斗·创新·专业”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持续推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定制化产品供给,高端定制化产品需求培育工作稳步实施,新产品开发取得重大突破。
  (1)铝合金圆铸锭的熔炼和铸造技术
  铝合金熔铸生产线主要分为四道工序,即熔炼、铝液净化、合金配比和铸造。公司引进先进设备,引入先进技术并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不断加以改进,构筑了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的全自动铝合金圆铸锭铸造生产线。
  在铝合金熔炼方面,公司引进先进的圆形开盖高效节能熔铝生产线,辅以炉底电磁搅拌系统、互换式燃气燃枪、蓄热装置、倾动保温炉自动控制系统,最大限度降低原料投放频率,减少原料耗损,保持金属熔液金相结构均匀和受热均匀,缩短熔炼时间,促进节能增效。
  在铝合金溶液净化方面,公司引进日本三井金属的在线除气和管式过滤装置,通过自主研发,采用多种混合气体混吹精炼和溶剂精炼相结合、管式板式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地保证了高端产品对除氢以及除渣等高工艺技术指标要求。
  在铝合金配比方面,公司在消化吸收传统铝合金配比技术的基础上,自主研发,通过加入特殊微量元素增强铝合金的机械性能、焊接性能、力学性能和加工性能,能够满足铝型材用户对铝型材品质日益提高的要求,同时为后续的挤压、加工提供保障。
  在铝合金圆铸锭铸造方面,公司引进先进的液压同水平热顶铸造技术,并通过自主研发,将密排热顶立式半连续铸造挤压用实心圆铸锭技术和水冷立式半连续铸造空心锭工艺有机结合,辅以先进的均匀化和退火热处理技术,形成行业内领先的铝合金铸造系统。公司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已熟练掌握空心圆锭铸造技术,能够生产多种空心圆铸锭,生产技术国内领先。
  (2)高性能、轻量化铝合金材料的研发技术
  2022年9月,利源股份与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了联合创新工程中心。这是公司首度携手著名高校共同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是企业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的标志性成果,更是企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通过该联合创新工程中心,双方在高服役性能、高成型性能6系铝合金材料成分优化、设计、产业化生产和纳米强化高性能热作模具钢铝合金挤压模具开发上达成合作协议,并步入在研阶段。纳米颗粒强化模具钢项目将通过纳米颗粒增加模具钢强韧性,增加模具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新能源乘用车用高性能6系铝合金开发已申报2023年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其性能指标为抗拉强度≥370Mpa,屈服强度≥320Mpa,延伸率≥10%,材料性能显著提高,同等强度下可降低产品重量,顺应汽车轻量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联合创新工程中心的成立,利源股份将依托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技术、人才和理论优势,不断加深双方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以材料研发为重点,着眼于汽车轻量化的战略发展方向,在汽车零部件材料结构优化设计、轻量化设计、集成铸件、仿真模拟、产品可靠性验证及前沿新型材料、制备工艺、技术与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产学研合作研究及开发,实现优势互补、成果转化、合作双赢,不断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源源不断注入新动能。
  (3)模具设计及制造技术
  模具在铝型材挤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模具的精度、几何尺寸决定了能否成功挤压出符合规格的产品。公司引进先进的模具加工设备,具备制造模具直径从139mm到1600mm加工能力。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经设计并制造出规格齐全的热挤压模具,同时在特殊模具设计及制造中取得了突破。7系合金主要为高强超硬合金,在型材挤压时对模具的要求高,公司通过自主设计研发,已经成功设计并制造出用于7系合金的挤压模具且用于铝型材挤压。
  (4)铝合金挤压技术
  公司通过多年实践经验积累及定期对工艺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总结、提炼,建成了信息全面的铝型材挤压智能化信息集成系统数据库,其中包括7种合金系列、上百余种合金不同断面产品的挤压工艺技术参数,并辅以全自动生产设备通过选取对应的技术参数发出操作指令,进行自动化生产。随着此系统数据的不断更新与完善,公司新产品的研制周期和研制经费得以大大降低,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公司技术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
  公司不仅掌握了铸锭梯度加热、模拟等温挤压、在线精密淬火、宽展挤压等核心技术,在特殊铝合金挤压产品的挤压技术方面也取得进展。铝合金油气钻探杆采用铝合金变断面管材制作而成,其与钢质钻探管比,具有重量轻、抗疲劳、柔性大、耐腐蚀、耐寒、临界速度高等优点,一般用于2000一10000米的油气井,可在低温环境下进行大幅度的升降操作,属于高技术产品。目前,我国均采用从日、德、美进口的钢质钻探管。
  对于生产铝合金钻杆管体的关键工艺技术一一变径无缝管挤压技术,公司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技术难点逐个突破,目前已熟练掌握变径无缝管挤压技术,打破了依赖进口的局面,为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曾连续多年为苹果笔记本电脑供应铝合金外壳,充分说明了客户对公司生产设备、生产技术以及产品品质的充分认可。
  (5)深加工技术
  公司通过转型升级,拉长产业链,在铝合金产品深加工方面,公司现有数百台CNC加工中心、多条全自动铝合金部件精密焊接生产线(FSW、TIG、MIG、低温冷焊等)拓宽了产品加工范围,积累了经验丰富的技术和人才,吸引了一批国际、国内优质的客户,承接了长期、稳定的订单。在铝合金深加工产品、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轨道交通装备、消费电子类产品及军工领域对铝合金产品的深加工形成了一定的优势。
  (6)低碳制造、绿色发展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吉林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双碳”工作,不断夯实基础,推进绿色制造,降低供应链碳排放量、降低公司总体运营碳排放量、降低价值链碳排放量,开辟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铝型材、建筑铝型材、铝合金深加工产品、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等。在汽车轻量化及新能源汽车领域,铝因为其优越的减重效果、安全性能、回收利用性以及较高的储量、较低的提炼制造成本而被认为是理想的节能减排材料。汽车车身约占汽车总重量的30%,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空载情况下,约70%的油耗用在车身重量上,若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整车重量每减少100kg,其百公里油耗可降低0.4-1.0L,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将相应减少7.5-12.5g/km。汽车轻量化后车辆加速性提高,车辆控制稳定性、噪音、振动方面也均有改善。因此,车身重量的降低将对整车的耗能经济性、车辆控制稳定性、减少废气排放都有显著效果。公司主营产品有利于降低价值链碳排放量。“双碳”背景下,再生有色金属因碳排放量少而具备优势,2021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再生铝产量达到1,150万吨的发展规划。
  公司持续通过对铝及铝合金等原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对绿色能源铝锭进行采购和使用、制造装备的节能降耗改造,积极研究投建厂区屋顶太阳能光伏项目可行性等多项举措,持续践行低碳制造、绿色发展理念。
  (7)全面、创新表面处理技术
  公司拥有一套种类、颜色齐全的全自动立式表面处理生产线,由单镍盐着色、钛金着色、混盐着色三组着色槽和有光电泳、消光电泳、白色电泳、绿色电泳四个电泳槽,共七十二个槽组构成,表面处理型材长度最长达7.6米,颜色可达2,000余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公司经过坚持不懈地研究,终于突破多盐着色表面处理生产线不能共容的技术瓶颈,将多种表面处理工艺集中到一条生产线,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源,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公司对表面处理槽液的稳定性维护和表面处理防腐性能的加强进行深入研究,取得显著成果,目前公司表面处理产品具备永不褪色、防酸、防碱、防盐雾的优异性能,且技术成熟。
  3、产品质量及品牌优势
  公司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采用先进的设备,掌握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产品无论在内在质量如合金成分、强度、延伸率,还是在表面处理的质量如色彩、光泽、表面硬度、平滑性、耐光、耐候、耐腐蚀等方面,都已高于国家标准。公司有效执行了一套完整、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公司产品凭借质量优势进入了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制造、电子电力、石油化工、建筑装修、军工兵器等七大领域。产品质量及品牌优势不仅促进了公司销售和效益的增长,也提升了公司企业形象。
  产品质量的领先优势使得公司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利源”品牌在同行业中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先后被评为“吉林省名牌”“吉林省著名商标”。公司深入与知名客户合作,开发新产品,通过优秀的产品品质、优质的服务与客户确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12年至今,公司的深加工能力不断提升,在行业内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4、多元化、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优势
  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赢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拥有不同领域的客户群体,多元化、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优化了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了公司的抗风险、抗周期能力,并丰富了公司的产业经验,增强了未来发展潜力。公司客户涉及汽车(含新能源汽车)、光伏、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电器、电力设备、医疗器械、机电设备、建筑等领域,且与多数客户保持了常年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群保证了公司的稳健、持续增长。公司注重与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成为客户供应链的重要一环,通过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来帮助客户降低采购成本,增强客户终端产品的竞争力。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的客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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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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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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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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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制权变更及控股股东名称变更
  (1)2025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三名自然人股东吴睿、陈阳、刘江与江苏步步高签署了《关于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江苏步步高受让吴睿、陈阳和刘江持有的倍有智能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间接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2025年3月,江苏步步高受让吴睿、陈阳和刘江持有的倍有智能100%股权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控制权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4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通知,经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准,倍有智能的注册地址已迁移至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其公司名称已由“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住所由“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3栋整套”变更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长春净月明宇广场A2栋29层29295号房间”并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科技”)有意发挥各自优势,拟通过共同投资设立吉林利源华翔合金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或“利源华翔”)的方式,在铝挤出工艺的汽车车身结构件和电池箱体零部件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利源华翔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利源股份持股51%,华翔科技持股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3、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2024年8月6日,公司收到董事长许明哲先生发来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28日,利源股份董事长许明哲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0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26%,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10,000,0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4、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4,100股,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5%,最高成交价为1.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5,496,5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5、信息披露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要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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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8,101,278.3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3,603,719.9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094,028,261.02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074,341,063.30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2024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步高”)拟向公司提供3,0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居茜、段力平、叶彬、唐朝晖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74745013J
  成立时间:2013年8月13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500号道谷商务大厦501室
  法定代表人:居茜
  注册资本:176,162.46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
  (三)主要财务数据
  ■
  注:上述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8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关联交易。经查询,江苏步步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苏步步高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江苏步步高于2025年6月15日前向公司发放借款3,000.00万元,江苏步步高按申请日期拨款,公司到期偿还借款。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如后续公司仍有资金需求,双方可另行签订借款合同。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存在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江苏步步高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体现了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大力支持,对公司未来发展会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公司接受江苏步步高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也无需支付利息,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江苏步步高具备履约能力,所出借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24)。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体现了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大力支持,对公司未来发展会产生积极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借款合同书;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或“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本议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所在2024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牟立娟,201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8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翠畅,202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情况
  年度审计费用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对大华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大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其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大华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对大华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鉴于大华聘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理由恰当。
  经核查,大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4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大华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大华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11114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94,028,261.0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8,094,028,261.02元,公司股本3,550,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自2018年以来发生资金链断裂、债务逾期、司法诉讼等情况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困难,公司2018-2019年度亏损额较大,2020年度末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取得债务重组收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9亿元,2021-202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全面恢复,因订单不足等仍持续经营性亏损,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弥补亏损仍有80.94亿元。
  三、应对措施
  1.明确战略发展方向,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基于市场环境与行业趋势的深度研判,结合自身优劣势,确定了以汽车零部件为重点发展方向,逐步优化产品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公司在逐步缩减太阳能光伏、建材等毛利率较低的传统业务规模的同时,重点拓展汽车零部件产品:一方面拓展产品序列,由防撞梁、电池箱序列拓展到门槛梁、副车架、侧防护、座椅长滑轨等序列;另一方面拓展产品加工深度,由单一型材供应商向型材及总成供应商转变。目前已具备汽车防撞梁、电池箱、门槛梁、侧防护、座椅滑轨等型材及总成的开发和制造能力。
  2.多措并举,拓展客户资源。一是依托区位优势,积极拓展一汽各主机厂业务,目前已经成为一汽各主机厂的一级或二级供应商。二是依托完整产业链优势开拓奇瑞等主机厂市场。三是依托装备优势,拓展轨道车业务。四是与宁波华翔成立合资公司,发挥各自优势拓展汽车零部件市场。五是借助大股东资源,快速对接汽车零部件公司,加速型材及分总成的导入。
  3.精益运营,管理创新,降本增效。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通过定期指标和成本分析,不断优化材料、人工、动能等关键成本要素。二是全面推行精益生产方式,并在实践中精炼出适用于公司的一套完整的精益运营管理体系(LMS),全面推进全员改善,通过改善和创新,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4.夯实基础管理,提升抗风险能力。一是坚守合规底线,不断优化内控体系,完善流程制度,降低运营风险。二是注重基础材料研发,与吉林大学材料学院合作聚焦轻量铝和高精铝基础材料的研发,为产品升级做好技术储备。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逐步建立起技术和管理人才梯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5.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运营资金。一是公司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接洽,获取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保障营运资金。二是通过供应链金融,补充流动资金。三是借助大股东资金支持,有效保障必要的营运资金。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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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合理预计的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对可能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毁损、拆除、淘汰、不需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具体明细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计提预计负债4,489.37万元,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投资者诉讼案件法院判决情况,结合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进行损失核定意见,计提预计负债668.87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劳动纠纷诉讼案件裁定情况,计提预计负债1.88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情况,结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计提预计负债3,818.62万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债权投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履约能力、经营情况等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债权投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债权投资等划分为账龄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末,公司按照计提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准备的会计政策,分别对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类别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独测试,及账龄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合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10,838.9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881.4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56.45万元,债权投资减值2,401.1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73.33万元,同时根据存货消耗结转情况,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615.19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销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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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公司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类资产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0682号),根据资产可收回金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099.18万元。
  3.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公司在建工程中部分资产因不需用等拟进行报废处理,公司根据市场变现价格与账面价值比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98.08万元。
  (四)报废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公司固定资产中部分模具资产经公司相关部门专业人员鉴定,属于未来不需用模具且无转让价值,公司予以报废处理形成报废损失542.26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不考虑税费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将使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利润减少约57,041.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57,041.1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金额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