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公司代码:688429 公司简称:时创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953,412.4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306,093.2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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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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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光伏新技术平台型供应商,主要业务包括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光伏设备和光伏电池三大板块,在同类产品细分市场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光伏湿制程辅助品产品包括制绒辅助品、抛光辅助品、清洗辅助品和刻蚀辅助品等,主要应用于光伏电池制造中的清洗制绒和刻蚀抛光工序;公司光伏设备产品主要包括体缺陷钝化设备、链式退火设备、界面钝化设备、吸杂设备,公司光伏半片电池是在行业内首次提出的利用边皮料的半片技术,属于行业首创;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基于原创叠栅技术的研发成果叠栅组件,不仅能有效解决电池表面的遮光问题从而提升效率,还能大幅降低银耗实现降本,是公司降本增效的又一大创新。公司各产品都是围绕解决光伏电池制造工艺难点和降低度电成本而进行的研发和生产,体现了公司对硅材料和光伏电池制造工艺的深刻理解。
  1.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
  2.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类别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和其他类的采购。公司综合考虑各主要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周期制定不同的原材料采购策略,各产品采购模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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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类采购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设备维护材料等,主要根据生产及办公的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公司各部门采购需求均通过采购部集中采购,并按照《采购部总则文件》《采购制度及工作职责》《采购部工作流程》《采购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规定》《采购质量控制管理》等内控文件执行采购制度。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订单式与备货式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主要根据销售订单以及销售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各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产品生产模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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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覆盖了生产材料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制度,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5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具备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设立营销中心负责市场推广、产品销售和客户维护。公司销售团队通过持续关注国内外行业政策的动向,跟踪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和投资扩产情况,并通过参加行业展会、上门拜访、客户介绍及网络推广等各种方式获取客户需求信息。公司已经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并保持了相对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良好的产品及服务口碑。
  4、研发模式
  公司以持续性地原创研发为驱动,结合国内外光伏行业研究热点、光伏电池制造过程中的工艺难点,识别出具备市场空间的“蓝海”产品研发方向,并依托优秀的研发团队、充足的研发投入和电池中试线的量产试验环境,实现实验室研究到产业化应用的跨越,已经成功推出多个系列产品。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材料研发中心、基础研究中心、设备研发中心及光伏研发中心等主要研发部门,并在电池事业部下设电池工艺部专注于光伏电池制造工艺研发,研发范围包括基础硅材料、光伏电池和组件等整个光伏产业链。公司在电池事业部下专设电池工艺部的主要目的,一方面可根据产线情况及时捕捉自身及客户光伏电池制造工艺难点;另一方面可获得公司研发新产品的实际量产数据,推动研发中心对产品进行改良。公司通过研发中心与电池事业部的积极沟通互动,缩短了产品研发周期并更精确地找到工艺难点。另外为更好地吸引人才,公司还在杭州设立了时创光伏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作为杭州研发中心。
  公司以解决光伏电池制造的工艺难点为出发点,根据技术解决方案,综合考虑经济性、产线适配性等因素,选择辅助品、新材料或设备作为产品表现形式,在推向市场的同时提高自建光伏电池生产线的工艺水平。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公司所处行业为太阳能光伏行业。光伏产业上游包括多晶硅的冶炼、铸锭/拉棒、切片等环节,中游包括太阳能电池生产、光伏组件封装、检测等环节,下游包括光伏应用系统的安装及服务等。在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的大背景下,光伏产业一直是新能源领域的重要支柱,长期以来,凭借政策扶持、技术进步与市场需求增长,中国光伏产业实现飞跃式发展,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关键地位。目前光伏行业处于技术迭代与结构性调整并行的发展阶段,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全球化市场深化与产能出清
  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提出了“碳中和”或“气候中和”的气候目标,发展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在《全球能源转型展望》中提出的1.5℃情景,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将达到11,000GW以上,其中光伏装机将超过 5,400GW。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在《2024 年可再生能源分析与展望》中预测,到2030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在各种电源形式中占比将达到70%。整体而言,全球光伏市场仍有增长空间。
  2024 年全国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 277.57GW,同比增加28.30%,光伏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超过880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但2024年以来光伏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滑,整个行业陷入了非理性竞争的恶性循环中,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运行情况显示,2024年全年国内主要光伏产品持续“量增价减”态势,多晶硅、组件价格分别同比下降39.5%、29.7%。随着技术创新迭代升级,行业内的落后产能和竞争力不足的产能将逐渐出清,市场将向更高效、更先进的技术和产品转移。
  ②需求侧增速放缓,政策和市场双轮驱动,从高速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
  根据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新增装机量为277.57GW,同比增长28.33%;2024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530GW,同比增长35.90%。从增速对比来看,国内新增装机规模增速较2023年度大幅回落且已经开始落后于全球增速。
  此外,2024年以来,行业供需矛盾问题突出、光伏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滑,整个行业陷入了非理性竞争的恶性循环中。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通过多次发文呼吁、确定组件最低限价标准、举办专题座谈会等方式促进光伏行业就“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达成共识,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为加强光伏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于2024年11月修订《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大幅提高技术指标、资本金比例及能耗标准,旨在抑制低端产能重复建设,推动行业向高效化、集约化转型。光伏行业在政策引导下逐步从“粗放式产能扩张”转向“技术驱动的高质量发展”。
  ③供给侧产能过剩,行业竞争加剧
  过去几年,全球光伏需求高增长背景下,中国光伏产业链各环节规模持续扩张。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统计数据, 截至2024年底光伏主产业链的产能分别达到1,539GW(硅料)、1,260GW(硅片)、1,310GW(电池片)和 1,446GW(组件)。而根据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的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的实际产量分别为182万吨(约867GW)、753GW、654GW、588GW,阶段性、结构性产能严重过剩,导致2024年产业链各环节价格下降均超过 30%。2024年前三季度,产业链各环节竞争持续加剧,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光伏企业盈利持续承压,甚至出现行业主流企业大面积业绩亏损局面。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持续加大政策力度,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促使行业产能结构优化。长远来看,有助于优化光伏行业竞争环境,助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④N型技术路线主流地位牢固,行业技术迭代加速
  光伏产业作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创新与迭代始终是推动行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源泉。N型电池凭借相较P型电池具备更高的转换效率以及双面率、更低的温度系数以及衰减率等优势,逐步取代传统 P 型 PERC 电池,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方向。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4一2025年)》显示,2024年新投产的量产产线基本都是N型电池片产线。随着N型电池片产能快速释放,PERC 电池片市场占比下降至20.5%;N型TOPCon电池片市场占比达到71.1%,成为占比最高的电池技术路线;异质结电池片市场占比约 3.3%;XBC 电池片市场占比约为 5.0%。据CPIA(中国光伏协会)预测, 2026年以后P型技术路线基本退出市场,未来随着N型电池各技术路线工艺技术的进步及生产成本的降低,N型电池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保持主流电池技术的地位。此外,钙钛矿叠层技术进入产业化初期,新建钙钛矿组件效率要求不低于15.5%,为未来技术突破奠定基础。
  光伏行业正处于技术迭代与结构性调整的关键阶段。尽管短期面临盈利压力,但政策引导、技术迭代与全球碳中和目标将共同驱动行业长期高质量发展。未来,产能出清与技术创新或成为行业格局优化的核心变量。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光伏新技术平台型供应商,核心团队均毕业于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以湿制程单晶制绒辅助品起家,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原创技术,坚持走“蓝海战略”的差异化路线,在光伏行业的原创技术上不断推陈出新,目前业务已涉及光伏材料、光伏设备、光伏电池和组件等领域。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光伏设备和光伏电池三大板块,在同类产品细分市场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细分赛道的“隐形冠军”。公司光伏湿制程辅助品产品包括制绒辅助品、抛光辅助品、清洗辅助品和刻蚀辅助品等,主要应用于光伏电池制造中的清洗制绒和刻蚀抛光工序,市占率一直保持行业龙头;公司光伏设备产品主要包括体缺陷钝化设备、界面钝化设备、链式退火设备、吸杂设备等,均由公司完全创新自主研发,属于P型和N型电池制造环节中提效的增益设备,推出市场后也都成为了对应产线上的标配设备,除此之外还有公司自研自用的针对TOPCon路线的掩膜设备;公司光伏半片电池是在行业内首次提出的利用边皮料的半片技术,属于行业首创,目前已被行业广泛认可,半片技术更是HJT电池的标配,该技术不仅为公司进入电池领域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和人员基础,更为光伏产业链的提效降本提供了新思路,推动了行业的进步。
  报告期内,公司还推出了基于原创叠栅技术的研发成果叠栅组件,不仅能有效解决电池表面的遮光问题和降低电阻传输损耗从而提升效率,还能大幅降低银耗实现降本,是公司降本增效的又一大创新,公司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叠栅技术从研发成果到量产线的跨越。
  公司作为一家光伏新技术平台型供应商,通过长期的原创技术开发,已经对硅材料和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工艺有了深刻地理解和广泛的知识积累。公司以硅材料研究为基础,在硅片、电池、组件等环节开发创新工艺,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帮助客户提高电池和组件的光电转化效率,降低制造成本。这种深厚的技术背景和行业经验,使得公司在电池和组件等终端产品的研发上积累了大量的领先技术。随着公司在电池、组件等终端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的确立和行业认可度的提升,不仅能够进一步加大搭配使用的材料、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还能使得公司成为真正提供针对行业痛点难点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这样的技术输出不仅能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还能够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实现共赢的局面。在未来的发展中,公司也会在保持现有业务的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继续探索新技术新工艺等,为行业提供更多的降本增效方案,成为真正为行业提供创新技术输出和解决方案的平台型供应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①发展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跨学科一体化研发、自主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对产品进行持续迭代创新。
  在湿制程辅助品领域,N型技术路线下客户对绒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应对技术迭代公司一方面对传统制绒、碱抛等湿制程辅助品进行升级,另一方面积极研发推出多种新品如针对N型路线的刻蚀辅助品,报告期内不仅大幅提升刻蚀辅助品的刻蚀能力,还实现了无碱自补从而大幅度降低化学品耗量,并针对Poly finger工艺,研发刻蚀均匀且平整性佳的辅助品。
  在光伏设备领域,结合与叠栅技术相匹配的高效电池技术,公司开发了针对双POLO的掩膜技术,利用链式涂膜的方式在硅片上形成一层掩膜层,该掩膜层具备耐碱腐蚀的特性,并结合激光开膜技术能够实现正面Poly的图形化,该技术简化了正结的双POLO工艺流程,具有较宽的工艺窗口。该设备目前正应用于公司的TOPCon产线,尚未广泛推广到市场。
  在电池领域,公司推出的半片电池技术属于行业首创,在半片领域具有完整的专利护城河。公司于2024年下半年正式投产基于半片技术的3GW TOPCon硅片和电池,公司新的半片N型TOPCon电池融入了公司自身对湿法材料的理解,同时配套了自研掩膜设备和新的电池工艺,扩宽了N型电池的工艺窗口,为进一步提升TOPCon电池效率打下了基础。
  在组件领域,公司于2024年6月推出了最新研发成果基于叠栅技术的“古琴”组件,该技术使用极细的三角导电丝替代了传统的主栅和焊带,使得用银量大幅降低,同时该导电丝具有超高表面反射率,可将电池表面的等效遮光面积降低到1%以下,从而提升了组件的转化效率。结合与叠栅技术相匹配的高效电池技术(双polo钝化技术等),较常规TOPCon SMBB技术的同版型组件,叠栅组件的单块组件功率可提升4%-5%左右。公司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叠栅技术从研发成果到量产线的跨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针对叠栅组件技术取得了39件专利,其中20件为发明专利,同时在申请专利达56件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布局。
  ②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将持续推进在研的叠栅技术,希望在未来实现银耗用量的大幅减少,同时结合TOPCon双POLO技术实现效率的提升,为行业提供更多的降本增效方案,成为真正为行业提供创新技术输出和解决方案的平台型供应商。与此同时,公司还在研究多项降本增效的技术方案,比如以提升效率为主要目的的叠栅组件的四分片方案和针对TOPCon电池的氢钝化技术,以及针对BC的掩膜材料和掩膜技术,以简化BC的工艺流程从而实现降本。
  未来三到五年光伏产业竞争将愈发激烈,公司将秉承“蓝海战略”的研发思路,立足对硅材料的深刻理解,坚持以产业化研发为导向,坚持技术创新,从硅片、电池、组件各环节的一体化出发,紧密切合行业发展痛点,助力行业N型技术持续进行降本增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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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7.1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9亿元,同比减少466.8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9.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0亿元。具体请参考第三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8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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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
  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参考市场价格水平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2万元。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静娴,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久立特材、南亚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鲁艳丽,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华友钴业、波导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禤文欣,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慧智微、超声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为公司开展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审计准则以及审计规程,秉持公正客观、独立审计的态度,具备专业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与公司审计工作相匹配的专业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8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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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利卡”),系公司参股公司上海鑫通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通汇”)的控股子公司,鑫通汇持有尤利卡99.987%股份,公司通过鑫通汇间接持有尤利卡41.86%股份(公司直接持有鑫通汇41.8605%的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尤利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68亿元(可滚动使用)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布局,为满足公司持有41.86%股份的参股公司上海鑫通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尤利卡的经营需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鑫通汇的股东拟共同为尤利卡申请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胥光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此外,根据尤利卡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先生拟为尤利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8亿元(可滚动使用)。同时,尤利卡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鑫通汇控股股东胥光由于自身资金实力情况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担保的比例不超出公司穿透后的持股比例,且被担保方为上市公司出具反担保,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担保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其他担保方及被担保方、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通过鑫通汇间接持股尤利卡,公司委派董事、副总经理赵艳女士在尤利卡担任董事、总经理,委派副总经理杨立功先生在尤利卡担任董事,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尤利卡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及其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尤利卡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的本次担保不涉及股权质押,本次担保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鉴于尤利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尤利卡系公司关联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担保授信的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通过委派董事、总经理,参与尤利卡的经营管理、财务运作。公司将及时了解尤利卡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其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尤利卡拟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尤利卡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7782230458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云林中路238号A1座
  4、法定代表人:胥光
  5、注册资本:15,002万元
  6、成立日期:2005-08-10
  7、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及转让;太阳能、风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半导体材料的制造、加工及销售;电力工程、建筑工程、送变电工程、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
  注:公司通过持有鑫通汇41.8605%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尤利卡41.86%股份。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宁波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天元审字(2025)第066号审计报告
  10、被担保人权属情况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抵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由尤利卡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尤利卡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经营发展。尤利卡受到其自身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的限制,融资能力相对有限,因此需要通过担保的方式提供增信措施。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后期发挥尤利卡与公司的协同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及产业布局,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不超过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尤利卡目前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亦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因此担保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并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提供担保,尤利卡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进一步降低风险、保障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尤利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为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尤利卡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4年度,公司对尤利卡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3,061.75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7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尤利卡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3,061.7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公司。2024年度,受光伏行业整体波动情况影响,尤利卡净利润为负;截至2024年底,尤利卡净资产为负。若未来光伏行业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情况进一步加剧、产业链价格持续波动,可能对尤利卡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5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及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及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及安全性好、流动性较高的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3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报酬标准为9.6万元/年(税前),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津贴。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2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953,412.4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306,093.21元,鉴于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盈利状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1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相关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相关事项决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当前的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5年度未来发展进行的合理预测。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内容格式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为尤利卡提供担保,尤利卡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进一步降低风险、保障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尤利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黄国银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与公司审计工作相匹配的专业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面、完整、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内容格式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0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管理团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要求,勤勉尽责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2024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基于谨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宏辉)》《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灿)》《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晓昱)》。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经审议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相关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充分考虑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合理预测与展望。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各种因素。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含本数)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向尤利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并拟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艳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开展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审计准则以及审计规程,秉持公正客观、独立审计的态度,具备专业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通过专注公司核心业务、突破创新提升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等多举措推动公司提升经营质量。2025年度公司将以“提质增效重回报”为核心,努力提升公司业绩、规范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暨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是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利益,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是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2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上午11:30-12:30
  (线上互动平台: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电话会议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7:00前通过邮件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邮箱:zqb@shichuang.cc,也可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在报名后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一、 说明会类型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同时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11:30-12:30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线上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上午11:30-12:30
  (二)线上互动平台: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
  (三)会议召开方式:线上电话会议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符黎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夏晶晶女士
  财务总监:彭友才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参加方式
  (一)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7:00前通过邮件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邮箱:zqb@shichuang.cc,也可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在报名后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上午11:30-12:30通过以下方式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1、网络端/预约参会:https://s.comein.cn/gchupnq1
  2、手机端参会/预约参会:登陆进门财经APP/进门财经小程序,搜索“688429”,进入“时创能源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预约参会。
  ■
  电话端参会:+86-02180300466(中国)
  +86-01056340450(全球)
  +852-51089680(中国香港)
  参会密码: 272379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67181119
  邮箱:zqb@shichuang.cc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0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33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该行承诺提供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处置而需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4、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2.94元/股,存在“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鉴于公司存在“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的情形,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股份的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00,000,80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1.33元/股进行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1.29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1.33元/股进行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140.65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5%。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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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21.33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实施股份回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该行承诺提供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获批的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00万元和上限人民币6,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1.3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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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92,961.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8,041.52万元,流动资产163,710.15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6,0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22%、3.57%、3.67%。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6,000.00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85%,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上述人员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在相关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择机出售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股份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可能存在部分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内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可能存在无法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存在需依法履行减少相应注册资本的程序,并将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修订或监管部门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含本数)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