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29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每位独立董事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委员会对议案无异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钱昊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董事张剑辉、钱昊、舒鹏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原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剑辉、舒鹏、钱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行权要求。此次行权有助于激励核心员工,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委员会对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委员会对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8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处理会议召开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进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对2025年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各方面信息综合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公司实际经营数据和2025年公司经营计划进行测算并编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及规模拓展等方面需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行权要求。此次行权有助于激励核心员工,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该事项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持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项目预期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对变更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票据、外汇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1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6441号《审计报告》,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48,909,389.90元。经公司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4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177,730,148股,以此为基准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分配现金红利195,503,162.8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不适用《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监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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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
  注2: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包括其本身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3: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其本身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4: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包括其本身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2: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括其本身及其下属子公司。
  注3: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东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服务及其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及其他,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及担保额度: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之间进行调剂。
  ● 被担保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151,517.03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综合业务,具体的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增长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新增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三)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所涉及事项的协议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海博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二)海博思创(珠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三)海博思创(酒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四)江苏海博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五)HYPERSTRONG INTERNATIONAL (GERMANY) GMBH
  ■
  (六)HYPERSTRONG INTERNATIONAL USA CORP.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子公司与有关银行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确保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持续及稳健开展,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提高公司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及优化负债结构并提高风险抵抗能力。同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有助于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151,517.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2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308.96万元,具体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959.55万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增加的原因主要为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以及长期应收款账龄增长,从而使对应的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增加。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合同资产主要为项目质保金,参照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577.91万元,主要为合同资产余额增加,从而使对应的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增加;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71.50万元,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349.41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308.96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308.96万元(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的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C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7日9:3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C座12层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5年5月2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为公平对待每一名股东,1名股东只能委托1名代表出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C座12层办公室
  联系人:崔灵蕊
  联系电话:010-89388989
  电子邮箱:ir@hyperstrong.com.
  (二)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有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376,988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11月9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610.167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46元/股。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已届满,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9名董事一致认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有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同意收回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376,988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该事项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持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的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建设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营销网络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公司将使用募集及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
  ● 本次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
  ● 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6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43.253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11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28万元。截至2025年1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5]0067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拟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公司产能需求及布局,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实质建设内容不变;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博思创”),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房山区启航西街1号院变更为江苏省南通市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州大道,实施方式由购置生产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厂房。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结构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2.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的重要战略布局,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实施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场地改为租赁场地,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变,由此导致的投资结构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年产2GWh储能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1)整合区域资源,优化产能布局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具备完善的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及政策支持。本次调整可充分整合当地资源,就近服务长三角及华东市场客户,降低物流成本并提升交付效率。
  (2)符合政策导向,争取地方支持
  南通市近年来出台多项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项目资源丰富。通过将项目落地启东高新区,公司可享受地方政策,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增强项目盈利能力。
  (3)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鉴于实施地点变化,原计划购置厂房将存在时间不可控等风险,而利用现有土地自建厂房可精准匹配生产工艺需求,以缩短客户响应时间并优化资源配置,最终实现募集资金高效利用。
  2.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顺应全球储能市场需求增长,把握海外市场机遇
  全球能源转型加速,海外储能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公司加速拓展海外业务,海外订单逐步放量,亟需完善本地化服务网络以支撑业务拓展。海外营销及售后网络是全球化战略的核心支撑,通过本地化服务可加速品牌渗透,为后续公司实现海外业务目标奠定基础。
  (2)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国际竞争力
  公司为海外客户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支持,以降低运维成本并满足快速响应需求。通过建设海外营销及售后网点,可缩短服务半径,增强客户黏性,巩固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原国内网点布局已通过现有渠道实现覆盖,而海外市场尚处于快速渗透期。调整实施地点可将资金集中用于高潜力区域,避免重复建设,提升综合效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公司拟对江苏海博思创增资30,0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增资29,939.31万元,剩余的60.69万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增资。相关款项全部计入江苏海博思创的注册资本,增资款用于募投项目“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江苏海博思创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0,000.00万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同时,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落实专款专用,同意江苏海博思创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专户开立后,江苏海博思创应及时与公司、开具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六、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事项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本次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实现项目应有的经济效益。公司根据目前的国内外环境,结合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布局,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评估,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谨慎决策,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变更未实质改变募投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变更“生产建设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营销网络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及自有资金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项目预期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对变更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7)业务收入: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8)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①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③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④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⑤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达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演硕,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8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晓辉,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近三年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4年度审计收费7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5.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0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时间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