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公司代码:600157 公司简称: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将按期完成2024年6月制定的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方案,并在该方案完成后,另行制定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3亿元,所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确保在12个月的回购期限内完成;公司2025年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制定后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行业发展情况
  2.1.1电力行业
  2024年,电力行业经受住了年初大范围极端严寒以及夏季多轮高温、台风等考验,统筹做好保供电、促转型、稳投资、优服务等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及中电联报告: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火电装机14.4亿千瓦,同比增长3.8%(煤电11.9亿千瓦、同比增长2.6%,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5.7%,同比降低4.2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9.5亿千瓦,同比增长23.8%,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8.2%,比上年底提高4.3个百分点。2024年底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3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
  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9.4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其中:火电发电量6.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024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4.8%,受资源等因素影响,水电和风电月度间增速波动较大,煤电充分发挥了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202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442小时,同比降低157小时,其中:火电4,400小时,同比降低76小时(煤电4,628小时,同比降低62小时;气电2,363小时,同比降低162小时)。
  根据江苏能源监管办统计信息:2024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8,486.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5%;全省发电量6,703.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1%;全省发电累计平均利用小时3,515小时,同比下降192小时。其中:统调电厂累计平均利用小时4,230小时,同比增长73小时。全省装机容量20,409.26万千瓦。
  根据河南能源监管办统计信息:2024年,河南省全社会用电量4,319.9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63%;全省发电量3,731.3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7%;全省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2,625小时,同比减少41小时。其中,火电为3,707小时,同比增加187小时(统调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694小时,同比增加196小时)。全省装机容量14,831万千瓦。
  2.1.2煤炭行业
  2024年,我国煤炭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供需相对平衡,煤炭产量增幅先低后高,进口煤总量再创新高,电煤消费仍有韧性,但非电行业对煤炭需求疲软,国内煤炭价格整体呈区间震荡,重心下移的走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信息:2024年,全国原煤产量47.8亿吨,同比增长1.2%,产能有序释放。根据国家海关总署统计信息:2024年,进口煤炭5.4亿吨,比上年增长14.4%,进口煤量再创新高。根据山西省统计局信息:2024年山西省规模以上企业原煤总产量12.7亿吨,同比下降6.9%,约占全国同期产量的26.7%。
  焦煤市场方面。2024年,国内煤焦钢产业链价格重心继续下行,钢材、焦炭企业为减少资金压力、控制生产成本,对原料煤补库更加谨慎,严格控制库存水平。焦煤市场整体呈现供大于求格局,产地生产虽出现明显减量,但由于下游需求低迷,供应端减量未能对煤价起到支撑作用,炼焦煤价格呈现年初高位震荡回落的运行态势。2024年,国内焦煤产量4.72亿吨、同比下降3.77%,炼焦煤进口量1.22亿吨,同比增长19.3%。
  动力煤市场方面。2024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煤炭消费量增速相对放缓。国内动力煤产量先降后增,进口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国内动力煤供应继续保持在高位水平,煤炭供需格局仍偏宽松,动力煤价格重心继续向下调整。2024年,国内动力煤有效供应量43亿吨、同比增长12.5%,动力煤进口量4.21亿吨、同比增长13.06%。
  2.2行业政策情况
  2.2.1电力行业
  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合理设置有偿辅助服务品种,规范辅助服务计价等市场规则,推动辅助服务费用规范有序传导分担,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积极性。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确立电力市场的基本规则,规定市场结构、交易方式、价格机制等,推动电力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进程。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一2027年)》,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到2027年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202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一2027年)》,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电力系统的智能化、绿色化、市场化转型。2024年12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完善气电价格联动机制,引导天然气发电健康发展。
  2.2.2煤炭行业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持续巩固煤炭压舱兜底良好态势,保持煤炭产能合理裕度,增加战略储备和调节能力,推动煤炭已核准项目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尽早投产达产,筑牢能源安全保障根基,推动产量保持较高水平。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到2030年形成3亿吨/年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2024年11月,国家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要求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和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煤矿矿区循环经济,优化煤炭消费结构,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体系中的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2024年11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实施铁路货运网络工程,持续优化“西煤东运”“北煤南运”“北粮南运”等多式联运系统,加强疆煤外运通道能力建设。
  2.3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和煤炭业务。
  2.3.1电力业务
  公司为优质的区域绿色清洁能源供应商,主要从事电力生产、开发和供热业务,所属电厂分布在江苏省与河南省境内,均为当地主力电厂,电力机组总装机容量接近千万千瓦级规模。公司所属电厂地处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和人口稠密的中原经济区,区域内用电量大,为所属区域主要电源和热源支撑点,电力业务需求和效益有保障。
  公司发电业务主要经营模式:细分电量结构,采用国网代理购电、市场直接交易和省间交易电量等多种市场化交易相结合的方式,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逐年提高。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并踊跃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所有电量接受江苏省和河南省电网及华中电网统一调度。
  公司供热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民用供暖由发电企业与热力公司按供热需求签订供热合同,工业供汽由发电企业与工业蒸汽用户或热力公司签订供汽合同。依据供热合同、供汽合同和实时需求组织生产供给,根据供暖量和供汽量与用户进行月度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产品为电能和热能,主要为工业和民用提供能源供应。公司电力业务利润主要源自售电量和售汽(热)量增加以及对发电成本和其他成本费用的控制。
  2.3.2煤炭业务
  公司为焦煤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及国内冶炼行业核心供应商。截至目前,公司在山西地区拥有华熙矿业、银源煤焦和康伟集团3家煤炭整合主体企业,共15座在产优质焦煤煤矿,煤炭总产量多年保持在千万吨级以上水平,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同时,公司正加快推进海则滩煤矿建设和其他所属矿井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与产能规模优化提升相关工作,着力提升煤炭安全、清洁和高效生产能力。
  公司煤炭业务主要经营模式:由公司制定年度生产与经营计划,各煤矿主体企业按照计划组织生产,由公司煤炭采购销售中心统一销售,以用户为中心,秉承“规范化、集中化、终端化”原则,建立并持续优化“三化”管理营销体系,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煤炭产品销售价格,与焦煤战略用户、重点用户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培育精煤、原煤战略用户群体,通过配煤、深加工拓展新用户群体,不断扩大销售区域,巩固现有终端用户长协合作关系,适时进行外部市场开发。根据南北地区差异、运输差异、采购能力、用户需求等因素综合评估,减少影响销售和发运不利因素,优化下游终端用户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煤种均为主焦煤和配焦煤,是炼制焦炭的必备煤种,主要用于钢铁冶金行业。公司煤炭产品作为市场主流产品,主要销往华北、华东和东北地区大型钢焦企业和山西境内区域焦化龙头企业,用户群体稳定且关系良好,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公司煤炭业务利润主要源自合理的煤炭产品市场价格以及对采煤成本和其他成本费用的控制。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所属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412.60亿千瓦时,售电量391.23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840,592.16万元。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1,368.01万吨、销量1,368.31万吨(其中:对外销售825.13万吨、内部销售543.18万吨),洗精煤产量288.65万吨、销量289.44万吨,营业收入916,666.99万元。
  2024年度,公司发电量和原煤产量均创历史新高。但受煤炭市场煤炭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同比减少,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3.57亿元,营业成本212.46亿元,利润总额25.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1亿元。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运行稳定,重点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以巩固现有电力与煤炭主业为基础,有序推进储能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能源供应商。
  一是不断夯实电力、煤炭与石化能源产业基础,充分发挥煤电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全力提升现有能源产业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全面打造成为清洁、高效的能源企业。电力业务充分发挥机组容量大、可靠性高、性能先进、负荷调节能力强等优势,积极增加调峰调频收益,扩大供热市场,保障区域电力和热力供应,并将结合火电市场形势和实际发展需要,积极对优质火电项目进行论证与推进前期工作;煤炭业务继续稳基础、提产能,着力提升煤炭安全、智能和高效生产能力;石化业务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和客户培育,不断挖掘仓储潜力,拓展油品贸易业务,增加长期业务客户,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是全速推进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计划2025年进行回风、主运、辅运三条大巷等主要工程建设;2026年二季度完成三期工程建设,6月底首采工作面投产;2027年一季度进行联合试运转,实现当年投产即达产。在海则滩煤矿投产后,其生产的6,500大卡以上的高热值优质动力煤可直接满足公司所属电厂大部分用煤需求,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全面实现公司煤电一体化目标。
  三是在保证现有煤电能源产业基本盘稳定增长的同时,有序推进储能产业战略布局,逐步形成“传统能源+新型储能”双轮驱动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在现有已形成的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基本架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有序推进全钒液流电池上下游项目产线优化与建设;充分发挥已有储能研究院科技引领作用,构建自有研发团队,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助力产业化提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广西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4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楼。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两项合计28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在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并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其工作态度和质量均得到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的认可,其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表示认可,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6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会议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5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0层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杨孟杨、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注:会议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8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987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567元/千瓦时(含税)。
  二、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已经审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0,550,125.59元,每股收益0.0705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454,666.1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9,545,466.61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1,393,012,767.58元,2024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356,523,258.94元,资本公积金13,841,873,578.30元。
  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将按期完成2024年6月制定的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方案,并在该方案完成后,另行制定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3亿元,所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确保在12个月的回购期限内完成;公司2025年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制定后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为:1.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16万元整(税后)/年,按季度平均发放。2.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40万元、绩效年薪60万元。3.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36.50万元、绩效年薪58.50万元。4.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本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事项,8名董事进行了回避,一致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确定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为:1.在董事会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其在董事会担任的相应职务发放。2.仅担任公司行政职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95.90万元、绩效年薪41.10万元;其中:在下属煤炭主体企业担任董事长的副总经理基本年薪120万元、绩效年薪72万元。3.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二)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确保公司市值管理合规、科学、有效,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市值管理制度》。
  (十五)关于制订《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切实维护和提升公司价值,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估值提升计划》,拟通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快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开展核心管理人员股票增持、积极寻求并购重组机会、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信息披露与舆情管理工作等相关措施,持续推动公司价值提升。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制订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以上第(一)至(四)项、第(六)、(七)、(十二)项报告和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以下事项: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9.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体伦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资产质量、内控管理和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2024年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规,重点控制活动规范有效,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和抵御经营风险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
  (五)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为:1.监事会主席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36.50万元、绩效年薪58.50万元。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行政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绩效考核情况执行,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3.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六)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一)至(三)项、第(五)、(六)项报告及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3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将按期完成2024年6月制定的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方案,并在该方案完成后,另行制定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3亿元,所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确保在12个月的回购期限内完成;公司2025年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制定后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目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需优先按照重整(重组)方案安排,满足还本付息的资金需求,同时还需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将按期完成2024年6月制定的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方案,并在该方案完成后,另行制定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3亿元,所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确保在12个月的回购限期内完成;公司2025年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制定后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度已经完成的回购股份金额229,037,780.08元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此,公司2024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229,037,780.08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68%。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情况
  公司所处电力、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能源行业。在当前新型能源快速发展的同时,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增强调节能力等一系列举措,煤炭和火电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在能源结构中将发挥着兜底保障及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2020年12月底完成重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运转正常,但仍处于重整后的恢复发展阶段。目前,公司立足能源资源禀赋优势,深耕煤电主业,充分发挥电力区域保供主力军、焦煤核心供应商作用,电力业务抢发电量、效益持续提升,煤炭业务稳产增效、保持稳定发展,海则滩煤矿项目加快建设、力争早日投产见效,储能业务有序推进、做好资源与技术储备,确保了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稳定、按时还本付息和发展持续向好。
  (二)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3.5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1亿元。公司虽然持续实现较好盈利,但目前正常还本付息、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以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截至2024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本金余额393.52亿元,根据公司重整方案及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预计2025年需偿还债务本息约55亿元。自2018年7月5日发生债务违约以来至2024年12月末,公司已累计现金偿还本金223.13亿元、支付利息137.56亿元、以股抵债偿还本金174.42亿元,共计535.11亿元。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夯实电力与煤炭主业,全力提升经营业绩,保持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并将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偿还债务本息及重点项目建设,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优化债务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
  (四)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表达意见和诉求,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单独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发展、现金分红等情况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坚持聚焦能源主业、扎根实业,不断夯实电力与煤炭主业基础、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快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做好储能资源和核心技术储备、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抵御行业周期性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持续向好,努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整体价值,以实现对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
  公司将认真贯彻与落实证券监管部门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政策精神,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结合公司实际,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影响,认真进行现金分红安排,与公司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
  2025年,公司将按期完成2024年6月制定的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方案,并在该方案完成后,另行制定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3亿元,所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确保在12个月的回购限期内完成。公司2025年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制定后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5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每股净资产”),公司股价未能反映出公司实际价值,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切实维护和提升公司价值,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制定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拟通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快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开展核心管理人员股票增持、积极寻求并购重组机会、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信息披露与舆情管理工作等相关措施,持续推动公司价值提升。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股价未能反映出公司实际价值。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98元);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09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化情况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作,进一步夯实煤电主业基础,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力争2025年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一是电力板块将持续提升效益,通过智能化和灵活性改造、抢发电、多供热、参与调峰辅助服务等各种有效措施,保持电力业务经营情况持续向好、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公司2025年计划实现发电量400亿千瓦时以上。二是煤炭板块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力推进集约化、智能化生产,提高单产单进水平,保持煤炭产量稳定;充分利用主力矿井坑口选煤厂洗选加工能力,通过满选优配不断提高洗选效益;加快工作面智能化建设,积极创建安全高效绿色矿井。公司2025年计划实现煤炭产销量1,368万吨以上。三是积极探索新技术、新工艺在煤电主业中的应用,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力和竞争力。
  (二)加快海则滩煤矿建设争取早日投产见效
  公司煤电一体化重点项目海则滩煤矿自2022年12月底正式开工以来,全力推进各项工程建设,矿建工程于2024年6月进入二期工程施工,目前四条井筒已实现地下全部贯通,形成了井下供电、排水、通风系统。2024年,海则滩煤矿建设安全平稳顺利、质量管理全面受控、技术创新成果丰硕,为项目建设高效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海则滩煤矿计划2025年进行井下永久泵房、水仓、变电所等主要硐室掘砌,回风、主运、辅运三条大巷及三期顺槽工程施工;2026年二季度完成三期工程建设,6月底形成首采智能化工作面进行试生产,预计当年产煤300万吨;2027年全面投产,力争当年产煤1,000万吨。
  海则滩煤矿项目井田面积约200平方公里,拥有煤炭资源储量11.45亿吨,煤种主要为优质化工用煤和动力煤,平均发热量6,500大卡以上,具有资源储量大、煤种煤质优、建矿条件好、预期效益高、开采寿命长、外运条件便利等诸多优势。项目建设投产后,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业绩将得到大幅提升。
  (三)实施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
  在满足和保障正常还本付息、重点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以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等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力争实现2025年拟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即: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拟定的现金分红金额与2025年度拟完成的股份回购金额之和)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以上,以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和提升公司股价。
  (四)适时开展核心管理人员股票增持
  根据二级市场环境和股价变化情况,公司将鼓励核心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公司股票增持以及延长股票锁定期限。向市场传递核心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
  (五)积极寻求并购重组机会
  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发展形势,围绕公司能源主业,立足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巩固、转型和升级,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和核心竞争力,综合运用多种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通过并购优质资产,获取优质资源、成熟项目或先进技术,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提升。
  同时,对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资产结合市场和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处置;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与公司股东、重点投资机构、券商研究机构、媒体等沟通与交流,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网、电话、邮件、信息披露、e互动平台、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接待来访等)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收集并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基本面的预期,不断向投资者推介和传播公司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
  公司2025年计划召开2至3次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说明会),组织2至3次投研媒现场调研采访活动,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经营情况、发展战略、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进展等资本市场高度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券商研究机构、媒体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七)做好信息披露和舆情管理工作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前提下,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真实投资价值,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促使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实际价值。
  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合理回应,避免不实信息传播与扩散,积极维护公司市场形象。若因各类舆情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产生大幅波动时,公司将按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发布股票异动公告或澄清公告。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进而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发展质量,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情形,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子峪煤业”)、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金城电力”)、丹阳中鑫华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中鑫华海”)、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煤业”)、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张家港华兴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能源工程公司”)、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源煤业”)、山西灵石华瀛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荡荡岭煤业”)、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煤业”)。
  ●本季度担保金额:本季度担保及质押金额合计100,624.85万元,主要为到期续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及控制公司,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019,264.45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累计金额为1,717,011.51万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02,252.94万元)。
  ●审议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4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23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5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855,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相关担保事项均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4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23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经公司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5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855,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
  注:1.序号1~10项担保业务为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办理;序号11~15项为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办理。
  2.序号13项担保业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调出方为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宏矿业”),调入方为荡荡岭煤业,本次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前对调出方汇宏矿业的担保金额3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42,000万元,对调入方荡荡岭煤业的担保金额为25,737.77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后对调出方汇宏矿业的担保金额为3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9,000万元,对调入方荡荡岭煤业的担保金额为28,737.77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孟子峪煤业基本情况
  孟子峪煤业,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柏子村,法定代表人:李红喜,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孟子峪煤业资产总额82,288.96万元,负债总额34,944.47万元,净资产47,344.49万元,资产负债率42.47%;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117.04万元,净利润-225.75万元(未经审计)。
  2.华兴金城电力基本情况
  华兴金城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东莱东电大道西侧,法定代表人:赵凯,注册资本:50,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制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华兴金城电力资产总额177,432.96万元,负债总额111,706.01万元,净资产65,726.95万元,资产负债率62.96%;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768.58万元,净利润-648.27万元(未经审计)。
  3.丹阳中鑫华海基本情况
  丹阳中鑫华海,注册地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贺家路10号,法定代表人:熊璟睿,注册资本:33,578.95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和热力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电力和热力的销售。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供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制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丹阳中鑫华海资产总额139,537.30万元,负债总额114,214.34万元,净资产25,322.96万元,资产负债率81.85%;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682.52万元,净利润317.81万元(未经审计)。
  4.康伟集团基本情况
  康伟集团,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刘永,注册资本:30,787.88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煤炭洗选;普通机械制造、加工、修理;住宿、食品经营:酒店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国家限定的除外);道路货物运输。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康伟集团资产总额728,069.84万元,负债总额390,813.60万元,净资产337,256.24万元,资产负债率53.68%;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2,588.49万元,净利润36.52万元(未经审计)。
  5.裕中能源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李东辉,注册资本:506,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煤化工、灰渣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汽、石膏、电力销售;管道清洗,热力生产。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1,767,800.74万元,负债总额1,058,230.78万元,净资产709,569.96万元,资产负债率59.86%;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0,850.25万元,净利润8,381.98万元(未经审计)。
  6.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张铨平,注册资本:271,2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货运经营;污泥处理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1,265,139.69万元,负债总额1,038,360.95万元,净资产226,778.74万元,资产负债率82.07%;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17,114.88万元,净利润22,571.05万元(未经审计)。
  7.华强煤业基本情况
  华强煤业,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小和平村,法定代表人:刘庆宁,注册资本:15,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批发。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华强煤业资产总额124,817.88万元,负债总额30,959.98万元,净资产93,857.90万元,资产负债率24.80%;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082.72万元,净利润3,913.78万元(未经审计)。
  8.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赵凯,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399,367.17万元,负债总额197,059.89万元,净资产202,307.28万元,资产负债率49.34%;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0,201.13万元,净利润3,146.39万元(未经审计)。
  9.华兴能源工程公司基本情况
  华兴能源工程公司,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三力大厦212室,法定代表人:刘俊伟,注册资本:8,3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压力管道安装、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锅炉安装、改造、维修等。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华兴能源工程公司资产总额42,482.82万元,负债总额34,754.59万元,净资产7,728.23万元,资产负债率81.81%;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489.03万元,净利润-146.65万元(未经审计)。
  10.金泰源煤业基本情况
  金泰源煤业,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夏门镇西河底村,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112,778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批发零售。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金泰源煤业资产总额166,435.62万元,负债总额57,958.88万元,净资产108,476.74万元,资产负债率34.82%;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059.40万元,净利润-3,191.91万元(未经审计)。
  11.荡荡岭煤业基本情况
  荡荡岭煤业,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荡荡岭村,法定代表人:黄牛宝,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批发零售。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荡荡岭煤业资产总额45,962.71万元,负债总额36,876.23万元,净资产9,086.48万元,资产负债率80.23%;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246.68万元,净利润-1,172.36万元(未经审计)。
  12.南山煤业基本情况
  南山煤业,注册地址:沁源县灵空山镇水泉坪村,法定代表人:宋四祥,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等。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南山煤业资产总额145,823.52万元,负债总额100,699.08万元,净资产45,124.44万元,资产负债率69.06%;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549.34万元,净利润-1,432.82万元(未经审计)。
  三、相关担保的主要内容
  1.孟子峪煤业在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孟子峪煤业在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办理金额2,301.43万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指定相关方提供反担保。
  2.华兴金城电力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制公司华兴金城电力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理金额2,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其中980万元由张家港华兴电力以其拥有可供出质的2%电费收费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指定相关方提供质押。
  3.孟子峪煤业在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孟子峪煤业在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金金额481万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丹阳中鑫华海在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制公司丹阳中鑫华海在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1,009.02万元、期限5年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康伟集团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办理金额28,000万元、期限1年的国内信用证融资业务,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康伟集团持有的山西康伟银宇煤业有限公司5,100万股股权、山西康伟福巨源煤业有限公司5,1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并以康伟集团所拥有的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银宇煤矿(以下简称“银宇煤矿”)采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6.裕中能源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祥盛街支行办理金额7,32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7.张家港沙洲电力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办理金额7,77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8.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办理金额11,843.4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9.华强煤业在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强煤业在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金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张家港华兴电力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理金额4,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11.华兴能源工程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兴能源工程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办理金额1,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华兴能源工程公司拥有可供出质的应收账款对其中400万元提供质押。
  12.康伟集团及金泰源煤业在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金泰源煤业作为共同承租人在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金金额6,000万元、期限13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康伟集团所拥有的银宇煤矿采矿权提供顺位抵押。
  13.荡荡岭煤业在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荡荡岭煤业在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3,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控股公司金泰源煤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4.南山煤业在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南山煤业在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办理金额3,92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15.裕中能源在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在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金额20,000万元、期限2年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次担保合理性
  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对应担保为公司与所属公司、所属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相关各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质押总金额为100,624.85万元(均为公司内部担保)。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019,264.45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236,089.51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78,468.33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02,453.67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79,501.34万元;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22,75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83%、总资产的18.74%,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含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金额为1,614,557.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5%、总资产的14.98%;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79,501.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总资产的0.74%。
  六、公告附件
  1.董事长批准文件;
  2.孟子峪煤业、华兴金城电力、丹阳中鑫华海、康伟集团、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华强煤业、张家港华兴电力、华兴能源工程公司、金泰源煤业、荡荡岭煤业、南山煤业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9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623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426元/千瓦时(含税)。
  二、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