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证券代码:002842 证券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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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4年,全球地缘冲突和海外高通胀情况未有缓和,因而全球经济复苏趋缓。需求端预期减弱,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仍处于高位运行,钨后端市场需求预期总体承压产品价格上涨滞后,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现营业收入174,902 万元,同比减少2.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50万元,同比增加7.56%。经营业绩变动原因主要系:
  1、根据中钨在线网站统计,2024年65%黑钨精矿均价13.70万元/标吨,同比2023年12.01万元/标吨,上涨约14.07%,全年均价稳步抬升,涨幅在12%~15%左右,5月份达到价格最高点15.7万元/标吨后逐渐回落。市场后端产品需求并无明显增长,导致公司产品毛利下降。2024年,下游光伏硅片行业整体开工率较低,导致公司光伏钨丝产品开工率及销售额未达预期,故总体利润呈亏损状态。
  2、 光伏用钨丝属公司新产品,公司加大对新产品技术研发,储备产品技术迭代和升级的竞争力,导致公司研发费用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各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变化等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刀具和部分钨丝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100.07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
  (二)报告期内,总体生产情况如下:
  (1)碳化钨粉产量和销量分别减少18.68%和11.48%,公司将不断的优化和更新设备,采用智能化控制模式,降低人力成本,提升设备自动化运行程度,提高产品质量,进而提升产销量。APT生产方面,生产所需化工辅料及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和减少化工辅料及能源的使用,将加大钨回收料的使用力度。硬质合金方面,从第四季度起,国家开始启动各项大工程基建项目,公司硬质合金全年产量和销量均出现一定幅度的提升,分别为15.83%和31.93%。公司将持续加大硬质合金产品的研发,优化烧结工艺,淘汰部分老旧落后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把握国家扩大内需的契机,提高硬质合金产销量。
  (2)精密刀具业务
  精密刀具方面,公司进行经营性战略调整,已出售刀具相关生产设备,基本退出精密刀具业务,将资源集中在更具前景的业务领域,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盈利。
  (3)超细钨丝项目的建设情况
  光伏硅片大尺寸、薄片化趋势愈演愈烈。通过降低硅片厚度,可以在面积不变的情况下节省用料,从而降低硅片成本。根据CPIA,行业主流P型单晶硅片厚度从2020年的170μm降至2023 年的155μm,用于异质结的硅片电池厚度由2021年的150μm降至2023年120μm,用于TOPCon的硅片电池厚度由2021年的165μm降至 2023年的125μm。金刚线细线化是硅片薄片化发展的刚性需求。金刚线线径越细,切割锯缝越小,在切片过程产生的锯缝硅料损失越少,同体积的硅料锭出片数越多。与此同时,更细的线径,意味着破断力更低、电阻更大,对设备的运行速度、匹配度要求更高,需要准确把握镀层厚度,并匹配与之相对应的金刚石型号。金刚线目前主流常规产品母线为高碳钢丝。
  细线化推动钨丝在金刚线“母线”中的需求加速与扩容,钨丝优秀的物理特性抗拉强度高,同等破断力下线径可以更细,细线化潜力更大。钨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具有高密度、高熔点、高耐磨性、 高电导率、高硬度等物理性质,钨基金刚线更耐高温,具有更强的抗拉强度,而且可以在同等破断力下将线径做的更细。未来钨丝线渗透率有望快速提升。随着光伏经济性逐步凸显,全球光伏装机市场持续旺盛,金刚线线耗会随着线径减小和硅片减薄而增多。
  报告期内针对近年来新的钨制品市场应用端变化,在光伏细钨丝方向进行研发拓展。公司研发生产的超细钨丝线径在 26-33μm,抗拉强度达到6000-6600N/mm2,于第四季度送样验证,已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潮州凤泉湖厂区已具备月产5亿米的生产能力,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年产300亿米超细钨丝的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2025年,公司会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以国家提出高质量发展、振兴制造业的理念为契机,加强公司人才梯队的培养,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以设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为重点,积极调整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组织效率,进一步降低成本,集中力量将公司资源往钨丝及高端硬质合金材料倾斜,促进企业向高端制造升级。同时,完善营销网络,积极拓宽销售渠道,巩固和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加大销售力度,拓展国内外市场,发展更多客户资源。公司将继续努力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回报股东投资。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从APT到硬质合金的产品体系。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氧化钨(包括黄色氧化钨、蓝色氧化钨、紫色氧化钨等)、钨粉,碳化钨粉、钨合金粉及钨硬质合金等深加工产品。
  公司产品结构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如下图所示:
  ■
  注:红色线框内为公司目前所生产的产品,其中碳化钨粉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
  ■
  3、主要经营模式
  (1)公司生产模式
  公司的粉末系列产品生产模式是以订单式生产为主。根据销售部门接收的订单安排生产计划,组织人员进行生产。同时,结合销售预测、库存情况及生产周期进行中间产品的备货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及对客户产品订单的响应速度。
  硬质合金棒材生产模式除订单式生产外,会形成部分库存,以提高客户交付的响应速度。
  (2)公司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了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这两种销售模式都属于买断式销售。直销模式下,公司开拓客户,销售人员直接联系客户推广。经销模式下,公司产品直接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负责产品销售并自负盈亏。同时,公司为经销商的下游客户提供技术指导,下游客户的使用反馈也直接提供给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大部分业务均直接与用户对接,客户向公司提出产品的具体要求,公司再安排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3)公司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物料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采购模式。 对于钨精矿,按照生产计划进行采购,结合钨精矿的库存确定采购量,并根据供应商报价以及三大网站(亚洲金属网、中华商务网、伦敦金属导报)的报价情况确定采购价格。综合考虑正常采购流程及突发情况两方面因素,公司钨精矿通常需要1-2个月的安全库存。对于APT,公司根据自产APT数量与所需APT的耗用量之间的缺口进行补充采购。同时,针对两种生产原料的采购,公司会根据市场价格的走势进行库存管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5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钟宏,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5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钟宏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两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钟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司农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且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加入司农事务所,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由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务。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书面审核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5-053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需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人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
  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事项须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 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十、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再融资政策、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情况、融资需求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体方案。具体发行方案启动之后,仍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5-050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防范日常经营中的汇率风险,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为进一步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的不良影响,减少汇兑损失。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融资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银行授信、保证金或期权费等形式与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本次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交易对手或平台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削弱远期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业务受外币尤其是美元汇率的波动影响较大,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上述制度就公司外汇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分级授权制度、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公司及子公司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规避汇率风险,有利于生产经营运作。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