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4-29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25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10、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方式登记(邮件到达时间不迟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7:00)。请在邮件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剑波、臧琨
  联系地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号码:0592-7795188 电子邮箱:ir@hmtnew.com
  (二)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周四)15:4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1,639,153.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4月25日的公司总股本329,060,1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885,443股后的股份296,174,752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8,136,601.4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8,136,601.44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52,984,821.7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1,121,423.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5.2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8,136,601.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三)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了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1、分红频次
  结合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可实施一次中期分红。
  2、分红上限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4、分红程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稳步健康地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2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11,686,500.00元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1,038,313,500.00元,已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汇入贵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9950100100746172)344,443,500.00元(大写:叁亿肆仟肆佰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5150198100109603306)487,600,000.00元(大写:肆亿捌仟柒佰陆拾万元整)、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4901013500186074)150,41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零肆拾壹万元整)以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4901012700186075)55,860,000.00元(大写:伍仟伍佰捌拾陆万元整),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汇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项目投入包含置换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以及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活期余额146,839,353.55元,进行现金管理余额260,000,000.00元,合计余额406,839,353.55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783.05万元,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以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431号报告验证。
  (三)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共345.32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余额为2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已经通过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本年度变更的项目为“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7月31日,“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9,227.11万元、159.99万元。本次拟将上述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和利息收益合计44,779.7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如仍有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系对原募投“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的规划调整和规模扩充,新项目包含原项目在建工程及设备采购内容。预计完成时间由202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重大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00.0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625.97万元,可使用募集资金103,374.03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承诺投入金额。2023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在此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建设,承诺投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注3: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变更的项目为“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详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授信已经得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金融衍生品、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数量:由126.4104万份调整为40.632万份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1万份注销事宜。
  11、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1.30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3.52%。
  1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70.885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8%。
  15、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320,900股。
  16、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13,521,85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全部完成自主行权。
  17、2023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55万份注销事宜。
  20、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47.967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2.02%。
  2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3、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4、2023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62.531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50%。
  25、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6、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7、2024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8、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9、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372.6636万份注销事宜。
  30、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1、2024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65.838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2%。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日。
  32、2024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812,664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2月2日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尚未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完毕。
  33、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4、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354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33%。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5日。
  35、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11,21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9月5日届满。
  36、2025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2,875,100股。
  37、2025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2,965,400股。
  38、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公司拟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未行权的合计85.778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统一注销。具体如下:
  (一)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未行权而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日,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拟对尚未行权的37.0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未行权而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5日,目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拟对尚未行权的48.758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6.4104万份调整为40.632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2024年度立信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汽车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崔志毅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雯婷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晔
  ■
  2、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行业收费标准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2024年度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增加20万元。审计费用的增加主要系因为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进而导致审计范围的变化,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及工作量的增加,以及会计处理难度的加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3:00-14:45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mtnew.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3:00-14:45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3:00-14:45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黎明
  董事、总经理:张初全
  独立董事:党小安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肖剑波
  证券事务代表:臧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3:00-14:45,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mtnew.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华懋科技证券部
  电话:0592-7795188
  邮箱:ir@hmtnew.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内股票期权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2,965,400股,“华懋转债”转股702股,合计新增股份2,966,102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2,609.4093万元增加至32,906.0195万元,公司股本由32,609.4093万股增加至32,906.0195万股。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相关措辞的调整,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本次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修订后,制度条款序号依次进行调整,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