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0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500,783,18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2,388,032,7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环保业务
  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公司深耕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构建了世界一流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链,原生垃圾焚烧、飞灰等离子体熔融、炉渣资源化处置,从垃圾到资源,开创一站式三化处理新模式。焚烧发电项目采用更高标准、更低排放的“面向未来的蓝色垃圾焚烧厂”设计运营理念,积极应对垃圾焚烧处理需求的快速增长和“邻避现象”的现实矛盾。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主要采取特许经营权方式,约定经营期限及运营期付费标准,项目收入主要包括垃圾处理费以及销售电力和副产品取得的附加收入。公司通过BOT、BOO的投融资模式,打下了坚实的业绩基础、建立了良好口碑,同时,还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为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运营及未来新项目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业务
  公司依托自身专业而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智慧环境管理云平台,为城镇、农村的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区域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垃圾智慧分类、垃圾分类运转、智慧化清洁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综合环境服务及应急保障方案。城乡智慧环卫项目主要为政府采购项目,公司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处理费由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清运区域工作量核定固定或单位处理费后按时支付。
  3)环保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提供优质的垃圾焚烧发电整体解决方案及行业领先的新型核心装备,涉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危废处理、垃圾智能分类等细分领域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及移交。除满足自有项目所需设备外,公司还通过参与政府、同行业环卫企业的各种环卫装备采购的招标和询价实现环保装备销售。
  (2)新能源业务
  1)新能源发电业务
  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主要为风力发电。通过在国内新能源资源富足的市县地区获取的新能源发电指标和上网指标,公司可得到充足的绿电资源,除上网售卖获得售电收益外,与下游建设的储能项目结合得到的稳定、清洁、可持续的绿电,不仅可以自用生产下游绿色化工产品,还可出售给其他非电网直供终端用户获取售电收益。
  2)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业务
  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业务流程以风光互补提供绿电为基础,以自主研发的重力储能整合其他储能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以技术相对成熟和成本相对低的碱性电解水工艺生产绿氢,再将绿氢以合成绿氨,或者将绿氢与二氧化碳合成电制甲醇,电制RNG等,作为工业原料或清洁燃料。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产业链的打通,不仅解决了风能、太阳能的间歇性、随机性问题,还解决了绿氢的储存运输难题,解决了高能耗工业的脱碳问题,实现化工产品的绿色化生产,可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助力保障区域能源供应安全。项目建成后,公司可通过出售绿色甲醇、绿氨、RNG、SAF等氢基能源产品获得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中国天楹持续深化实施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环保+新能源”新发展格局,探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路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99%;实现每股收益0.12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14.29%。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29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107.54亿元。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环保业务:运营能力持续提升,提质增效成果显著
  2024年,公司海内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稳定高效,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公司整体业绩增长提供核心支撑。公司持续强化现有项目的精细化运营管理,通过优化焚烧工艺、提升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和发电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境内外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达20个,日处理规模合计达21,550吨。2024年全年,公司海内外项目共实现生活垃圾入库量约849万吨,同比增长20%;实现上网电量约21.97亿度,同比增长15%。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热能利用效率,充分发挥项目热源和区位优势,扩大供汽供热业务规模,为项目周边工业园区提供绿色稳定且低成本的蒸汽热能供应。供汽供热业务成为项目盈利的重要补充,项目收入结构得到持续优化。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如东项目、通州湾项目以及启东项目等9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供汽供热业务。2024年全年度,公司实现对外蒸汽销售170万吨,同比增长177.35%。
  2、新能源业务:风光储氢氨醇新型能源业务生态加速构建
  2024年,在国家双碳战略有序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大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东北振兴、发展新质生产力号召,依托先进的新型储能和氢基产业链技术优势,公司正在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三北地区打造具有规模体量的集研发、生产、国内外销售于一体的绿电-绿氢-绿氨/绿醇产业集群,加速构建公司风光储氢氨醇新型能源业务生态。
  报告期内,公司与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公司将根据整体规划与建设进度,分阶段、分期推进安达市天楹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安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400兆瓦离网风电项目、400兆瓦上网风电项目、生物质余热余电利用及绿碳制备项目和制氢制醇化工项目,一期项目产能电解水制氢1.95万吨/年及甲醇10万吨/年,目前除生物质余热余电利用及绿碳制备项目正在申请项目核准外,其余一期建设项目均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核准和备案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与辽源市各级政府成功签约东丰县西部上网风力发电项目、东丰县南部风力发电项目、绿氢项目以及绿色甲醇合成项目等多个新能源项目,开启辽源市氢能利用和绿电转化新局面。公司目前启动了辽源地区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其中首期建设内容包括214.5兆瓦离网风电项目、514.8兆瓦上网风电项目以及17万吨绿色甲醇项目,首期建设项目均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核准和备案手续。
  为助力公司加快布局全球绿色能源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辽天禾农业有限公司和东丰天禾农业有限公司成功获得由世界权威质量检定及认证机构法国必维国际检验集团颁发的ISCC EU认证证书。该认证是国际可持续发展和碳认证(ISCC)体系中针对欧盟能源市场的强制性认证,ISCC EU认证证书的获得标志着公司构建的生物质原料及供应链体系已获得全球可持续发展体系认证,满足了进入欧盟能源市场的必要条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国际高端绿色能源产品销售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3、海外布局:深耕“一带一路”,先进制造输出与本地化运营战略合作升级
  在“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战略引领下,公司深耕国内环保与新能源业务市场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先进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以及丰富的项目建设与运营经验等核心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已先后在越南、新加坡等“一带一路”国家落地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中越南河内项目作为公司投建的首个超大型海外项目,自投运以来连续、稳定、高质量运营,日处理生活垃圾超4000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了中越战略合作和绿色“一带一路”的标志性工程。报告期内,越南富寿、清化以及新加坡大士等海外项目也在加速建设,投产在望。
  海外优质项目产能持续释放的同时,依托高端环保设备制造与研发能力,公司成功将环保装备推向国际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公司生产的垃圾焚烧成套设备陆续出口到马尔代夫、印度以及法国等国家,成功输出了先进的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有力推动项目所在国的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4、科技创新:拥抱人工智能新时代,技术转化赋能全产业链
  2024年,公司持续聚焦智能分选、无人清扫等核心领域,赋能城乡环境服务业务。公司已成功研发智能分选机器人与无人清扫机器人,可使项目降本增效30%以上。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不仅有效推进公司环卫业务实现提质增效,也为“双碳”目标下的公司环保产业智能化发展提供了示范样本。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致力于大吨位机械炉排炉、等离子熔融、智能机器人、新型储能等自主研发技术的迭代升级。另一方面,围绕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产业生态的构建,聚焦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生物质气化等关键或前沿技术的攻关和突破。依托先进的新型储能和氢基产业链技术优势,加速推进吉林辽源、黑龙江安达、内蒙古通辽等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建设。
  2024年,公司成功入选江苏省“省级制造业旗舰领航企业”与2024年江苏省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公司“100MWh重力储能项目”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获评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并入选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其“复杂烟气多污染物全流程协同超低排放控制技术及工程应用”项目荣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视为推动公司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引擎,通过持续的技术革新与产业布局,开启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新篇章。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0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
  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1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6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8项议案属于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6月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0688810
  传真:(0513)80688820
  电子邮箱:zhangmma@cnty.cn
  联系人:张鸣鸣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35”,投票简称为“天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0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九“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以下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完成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后,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在公司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子公司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10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包含根据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拟新增的128.00亿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市场风险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1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134,198,717.25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08,268,955.13元。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同时,依据合同资产确认的条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5,929,762.1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依据 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4,198,717.25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34,198,717.2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10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17,250,395.39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725,039.54元后,母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525,355.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0,458,094.48元,扣除已分配的2023年度红利50,148,685.18元,截至2024年期末,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65,834,765.15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500,783,18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112,750,413股后的2,388,032,769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84,058,753.4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自本预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34,207,438.6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 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亦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1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其他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便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公司2025年度在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10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包含根据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拟新增的128.00亿元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表所列“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财务根据各相关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的控股子公司、其它已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各参股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新增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170.10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0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76365.780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气生产,销售自产产品(限分公司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股票、证券、基金、期货除外);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90,341.65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609,758.05万元,净资产280,583.6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62,465.83万元,利润总额16,481.65万元,实现净利润14,792.9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50,293.2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564,351.71万元,净资产285,941.49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7,244.28万元,利润总额7,567.87万元,实现净利润4,558.89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20日
  注册地点:海安市海安镇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2020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白蚁防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金属结构销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合计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1,676.2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58,631.80万元,净资产63,044.4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5,812.54万元,利润总额14,564.52万元,实现净利润11,913.1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5,115.84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69,770.91万元,净资产65,344.93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5,142.90万元,利润总额3,297.89万元,实现净利润2,539.2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锡林浩特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锡林浩特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7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杭盖街道办事处东园街垃圾处理场东部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8200.4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制品销售;餐厨废弃物收集、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76.74%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398.22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8,198.39万元,净资产8,199.8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00万元,实现净利润0.0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681.98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8,482.51万元,净资产8,199.47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37万元,实现净利润-0.37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香港楹展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香港楹展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7日
  注册地点:402 Jardine House,1 Connaught Place,Central,Hong Kong
  注册资本:1,195,065,434.63欧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能源项目投资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76,614.3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36,068.92万元,净资产340,545.3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1,554.34万元,利润总额8,451.70万元,实现净利润-4,695.52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85,138.95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45,678.63万元,净资产339,460.33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524.86万元,利润总额3,220.40万元,实现净利润3,220.4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7日
  注册地点:Truong Son Group,Dong Son Ward,Bim Son Town,Thanh Hoa Province, Vietnam
  注册资本:307,665,000,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处理及销毁非危险废弃物。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8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3,953.5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53,955.05万元,净资产-1.5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48万元,实现净利润-0.48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0,681.0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69,650.54万元,净资产1,030.46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16.20万元,实现净利润16.2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汇和瀚洋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1日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大浦沟南路3001号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435.24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807.93万元,净资产11,627.3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033.51万元,利润总额1,020.91万元,实现净利润871.69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4,825.33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877.79万元,净资产11,947.55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32.72万元,利润总额376.75万元,实现净利润320.23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辽源市经济开发区温州城二期金领国际C号楼-701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7,675.53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6,524.36万元,净资产21,151.1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71.70万元,利润总额21.09万元,实现净利润11.66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6,716.6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2,005.99万元,净资产24,710.62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61.56万元,实现净利润-61.56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安达市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安达市天楹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朝阳街1委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383.2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317.06万元,净资产8,066.1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68万元,实现净利润-0.68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189.86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040.99万元,净资产9,148.87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0.26万元,实现净利润-0.26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计划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被担保人将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目前部分项目尚处于在建和拟建阶段,各项目将根据各自经营、建设情况和项目竣工后自身收益能力,统筹安排融资计划和融资额度,各子公司目前或未来均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担保风险可控。
  综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提高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借款的效率,更好地解决子公司在实际运营和项目建设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各项目正常有序的运营和建设,符合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现有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04.78亿元(不含本次新增授权额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95.84%,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5.74%。公司目前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其他说明
  上述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1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7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14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种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金额: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履行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业务以海外业务拓展为背景,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助于降低汇率市场风险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背景与目的:在“环保+新能源”双引擎和“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战略引领下,公司在深耕国内环保与新能源业务市场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先进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高端环保设备制造与研发能力以及丰富的项目建设与运营经验等核心优势,积极开展“一带一路”共建合作,已先后在越南、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国家落地多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成功将环保装备推向国际市场。
  随着“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公司海外经营与外汇业务规模日益扩大,加之外汇市场的波动日益频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也逐渐加大。为降低汇率市场风险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种类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为提高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市场风险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2、公司将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与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成立由财务总监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4、公司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遵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公司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6、公司不断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7、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1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成雨静女士,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成雨静女士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成雨静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司玲玲女士,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司玲玲女士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司玲玲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先生,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晓钧先生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4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24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毕马威华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毕马威华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在2024年度年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完成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与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中国天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中国天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天楹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5-1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
  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等对流动资金及项目贷款的需求,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财务规划,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现有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再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170.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含根据新能源业务发展规划,拟新增的128.00亿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建设资金借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置换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保理业务等。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经营和建设情况分配具体的授信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授信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