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机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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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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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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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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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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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鲜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灵斌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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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鲜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灵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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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鲜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灵斌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机载 编号:临2025-024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监事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2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机载 编号:临2025-023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2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2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