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公教育是国内领先的就业与再就业服务提供商,公司专注于为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及各类职业专才等知识型就业人群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就业培训服务,致力于满足他们在就业和职业技能提升方面的需求。公司于2019年在深交所上市,成为登陆A股市场的职业教育第一股。
  公司主营业务横跨公共服务岗位招录考试培训、学历提升、职业资格和职业能力培训等板块,提供超过100个品类的综合就业培训服务。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业务版图,已进入产教融合、乡村振兴人才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更通过院校自建和并购、院校管理服务、专业共建等多种创新方式建立职业院校服务网络,打造集团式发展的职业教育成长飞轮。
  2024年,公司进一步明确战略定位,升级为“就业与再就业服务提供商”,围绕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全力打造人工智能教育与就业服务平台,以AI技术赋能传统教育服务,为社会提供系统化、一体化的就业服务解决方案,推动就业服务从标准化向个性化转型,全面提升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38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李永新、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6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永新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李永新将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李永新
  1、关联方介绍
  李永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永新直接持有公司15.31%股份。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李永新为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自然人的规定,李永新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核查,李永新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秦小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313138203L
  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北顺城路129号(主楼8-14轴,A-K轴)801室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住宿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教育信息、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展览展示承办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1,100.41万元;净资产-473.81万元;营业收入1,404.76万元;净利润-2.12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公教育的董事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经核查,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许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74048916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B座)9层901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分支机构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分支机构经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分支机构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分支机构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分支机构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礼仪服务;文艺创作【分支机构经营】;文具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文具用品批发【分支机构经营】;文具用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办公用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批发【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网络文化经营【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18,476.11万元;净资产19,380.19万元;营业收入27,623.19万元;净利润741.39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李永新系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经核查,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出售、采购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场地租赁等业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更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监事会对公司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35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号汉华世纪大厦B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琴女士、江涛先生、张轩铭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34   (下转B6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