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已在本报告中描述,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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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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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电动汽车通信控制器(以下简称“EVCC”)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
  2017年,公司成功量产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成为业内最早实现将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和其他相关部件集成的厂商之一。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业务的主要构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中磁集成控制解耦技术、输出端口电路集成控制技术等磁集成相关技术已获得欧洲、美国、韩国、日本等22项境外专利。基于技术优势的加持,公司800V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已获得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岚图汽车、智己汽车等客户的定点,其中小鹏G9车型、小鹏X9车型、理想汽车MEGA车型,以及智己LS6、LS7车型等均已实现量产发货,并新增获得了理想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等重要客户的800V新项目定点。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电驱系统集成化趋势下,公司也同步向电驱系统领域进行拓展。
  公司目前产品矩阵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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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车载电源产品
  公司车载电源产品可分为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和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其中,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在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等前期独立式产品研发、量产的基础上,通过集成设计、共用功率器件、共用变压器、散热装置等零部件,达到减小体积、减轻重量、降低成本、提高可靠性等目的。公司围绕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成功研发了3.3kW、6.6kW、11kW、22kW等不同功率等级的系列产品,以及144V、400V和800V等不同电压等级的系列产品,满足不同客户、不同车型的应用需求。
  目前公司主要的车载电源产品具体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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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目前代表行业集成化和多功能化发展趋势的行业主流产品,也是公司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重点产品。在集成化方面,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多功能化方面,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支持逆变输出功能,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公司研发出的新一代车载电源集成产品除了产品重量、体积等核心指标参数将在老一代产品基础上有所提高,由于公司采用铝基板垂直散热专利,新一代产品的功率密度提升33.6%,成本进一步降低,小尺寸且轻量化既能满足空间、整车续航上有严格要求的客户需求,也符合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的发展趋势。目前公司新一代产品已量产发货。
  2、电驱系统产品
  目前,公司电驱系列包括电机控制器、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和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均已量产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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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产品
  目前,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其他产品包括液冷充电桩模块和EVCC等,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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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EVCC是新能源汽车出口必要的元器件,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新能源汽车出口128.4万辆,同比增长6.7%。随着新能源汽车出口增长,EVCC市场增长空间较大;液冷充电桩模块系公司针对直流充电市场开发的创新产品,与现有交流充电的车载电源产品形成一定的互补性,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多样化的充电需求;无线充电系统是伴随自动驾驶技术成熟后的未来潜在技术方向之一,自动驾驶与无线充电的结合,可增加新能源汽车应用的便捷性。
  2.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适度备货”的采购模式。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库存等情况,制定原辅材料的采购计划。公司采购部门会根据市场整体供需情况、价格变动情况以及供应商的交货周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生产计划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建立适当的安全库存。
  公司建立了《采购与结算管理制度》《采购控制程序》《采购成本管理程序》等制度,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为保证原材料库存充足,公司设置缺料预防及预警机制,储备相应的缓冲库存,防止由于客户突发性增加需求、供方市场原因导致的采购周期延长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生产缺料,保障生产交付。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模式进行生产安排。生产管理部门主要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同时会根据销售计划以及市场需求预测进行适量的备货。
  在具体生产安排上,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为辅的方式进行。其中,针对部分产品的表面贴装(SMT)、插件(DIP)等工序,公司实行委托外协厂商加工生产。公司与外协厂商签订了《加工合同》《外协工装及设备托管协议》《外协加工质量保证协议》《供应商保密协议》《加工PCN操作协议》《供应商文件管理协议》等,对质量要求、接收准则、过程控制要求、过程监视、服务要求、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说明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外协管理部对外协厂商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等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外协加工物料的品质。公司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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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境内外知名整车厂商。
  (1)订单获取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同步开发的方式获取订单,即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开发的车型项目协同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开始批量生产并销售,即在量产销售前需要通过客户的同步开发的产品认证。
  公司若要参与下游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车型的配套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等的同步开发,一般需要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即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公司的主要客户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管理机制,其对供应商认证的考核主要包括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检测试验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通过认证后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后,才有资格参与客户新项目开发的招投标程序。
  综上,公司获取新客户订单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客户认证,一是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二是同步开发的产品认证。
  (2)订单的主要结算方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与整车厂商客户主要存在两种结算方式,包括寄售方式和非寄售方式。其中,在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其指定的VMI仓,并按月根据客户从VMI仓领用的产品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在非寄售方式下,公司按月根据产品的到货签收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4、研发模式
  鉴于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系面向新能源汽车行业众多整车厂商、众多新开发车型的应用,具有需求定制化和多样化的特征,公司建立了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和以技术平台为基础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1)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的同步开发模式
  公司的产品研发主要采用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的同步开发模式。公司研发活动主要是结合新能源汽车行业下游整车厂商新开发的具体车型项目的定制化需求,同步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完成研发活动。同时,公司结合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情况,与下游整车厂商保持紧密的技术交流,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技术动态以及客户潜在需求,进行前瞻性研发,储备创新性的技术和产品平台。
  (2)以技术平台为基础的产品开发模式
  公司围绕电力电子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在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方面构建了系统性的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体系和扎实丰富的技术平台,并积累了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满足目标产品的快速开发、量产,可高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车型的多样化同步开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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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公司技术平台主要包括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六大技术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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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述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公司以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为依托,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在具体产品开发过程中进行综合应用、改进创新、提炼总结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的核心技术。
  公司产品平台是利用技术平台和核心技术研发完成的并经提炼总结的、符合客户共性需求的产品或产品方案储备,包括不同功率等级的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平台,不同电压等级的单电机控制器和双电机控制器产品平台,不同功率等级的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平台、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平台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平台等。
  在前述技术平台、核心技术以及产品平台基础上,公司在进行新车型同步开发时可快速的进行模块拆分重组以及改进创新,可高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车型的多样化、定制化需求,从而提高开发效率、降低开发成本。
  2.3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供应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之“新能源汽车装置、配件制造”之“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新能源汽车DC/DC转换器”、“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等。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BEV)、增程式电动车(RE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及燃料电池汽车(FCEV)。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形成了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电动车为辅的市场结构。
  1)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情况
  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呈现持续显著扩张态势。根据EVTank数据,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823.6万辆,同比增长24.4%。根据国际能源署(IEA)2021年5月发布全球碳中和路线图,从2020年到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将增长18倍,2030年全球销量将达到5,500万。尽管存在区域分化、政策调整及供应链波动等挑战,但技术创新、全球减排政策加码及“碳中和”目标驱动的长期趋势不可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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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EVTank
  2)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情况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延续高速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3%和35.50%,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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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凭借完备的汽车全产业链优势、政策端的提早布局和持续发力,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取得了显著优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新能源汽车出口128.4万辆,同比增长6.7%,预计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销量为620万辆,同比增长5.8%,境外市场对境内新能源汽车品牌的认可度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出口优势有望进一步扩大。境外市场与境内市场的巨大需求促使行业整体保持了稳健上升的步伐。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车载电源行业深耕多年,取得了领先的市场份额,积累了大量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整车厂客户资源。根据NE Times数据,2024年,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的市场份额为19.00%,排名第二;2024年,公司在第三方供货市场出货量市场份额为29.41%,排名第一。公司目前的客户涵盖了理想汽车、小鹏汽车、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整车厂;长安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集团、长城汽车等众多知名车企;东风日产、上汽奥迪等合资品牌,以及Stellantis集团、雷诺、阿斯顿马丁、法拉利等,是行业内最早实现向境外知名品牌整车厂商出口的境内厂商之一。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整车厂客户对整车轻量化、空间布局优化和充电时效等指标的要求不断提升,以及为满足消费者对车辆动力性、高能效、乘坐舒适性及充电便利性等方面的需求,整车厂客户对上游核心零部件产品的集成化、高压化及新材料的开发与使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的增长,中国零部件企业与整车厂正在形成伴随式联合出海效应。
  1)集成化
  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是新能源汽车实现小尺寸、轻量化和降成本的重要载体。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集成化趋势也越发明显,多合一有望成为电驱动领域的主流趋势之一。根据NE Times数据,在2024年四季度,六合一及以上的电驱多合一产品市场占有率已经突破25%,行业厂商均积极推出“电驱+电源”的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
  2)高压化与新材料应用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及终端客户对充电效率要求的提升,车载电源的高压化逐渐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之一,对新材料的应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较于常规400V充电系统,800V高压系统能显著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功率,而当前常规的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部件及基础绝缘材料等较难解决随着电压提升所带来的安全、热管理、成本等多方面问题,因此在封装设计、热管理与热估算设计、新材料有关功率模块的应用、新型绝缘材料的使用与工艺开发等高压化相关技术创新与实践成为了车载电源厂商发展的方向。
  3)出海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呈增长趋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128.4万辆,同比增长6.7%,预计2025年中国汽车出口620万辆,将同比增长5.8%。在出口规模持续扩大与产业不断升级的背景下,中国汽车出口也正在探索出海新模式。随着国内整车厂加快海外布局,中国汽车出海模式逐步从“产品出海”转变为“产业链出海”,整车厂与零部件厂商通过全链协同创新、本土化生态共建等方式,强化全球资源配置效率??以实现双赢。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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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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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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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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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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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7,241.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8.39万元,同比减少20.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545.48万元,同比减少25.6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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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的各项损失为6,172.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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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金额合计如有尾差,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952.5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公司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2,219.5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为6,172.09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其他说明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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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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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中兵红箭、瑞斯康达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兰轶林,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国药现代、国源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梁志勇,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和泰机电、泰福泵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的定价将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公司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代码:688612 公司简称:威迈斯
  (下转B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