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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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中,拥抱AI技术已成为企业抢占竞争高地的核心战略。利智方作为飞利信旗下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结晶,以“智能中枢”为定位,深度融合大模型、知识图谱、多智能体及可信计算等前沿技术,为企业提供从数据到知识、从知识到价值的全链路AI赋能,驱动企业实现智能升级与价值跃迁。
1、技术突破
语言图谱双向转化,重构知识处理范式。利智方以行业首创的语言图谱双向转化技术为核心突破,打通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转化壁垒。显性→隐性:通过多维表征处理与感知机嵌入技术,将碎片化信息转化为高维语义表示,实现对企业数据内涵的深度理解。隐性→显性:基于大模型的知识增强生成技术,结合语义探针与概念注入,将高维知识转化为结构化、可解释的体系化表达,助力知识显性化效率提升80%以上。这一技术革新,彻底解决了企业知识传承难、应用效率低的核心痛点,为业务创新提供智慧底座。
2、四大智能中枢:AI能力全景赋能
利智方通过灵枢、大衍、归藏和连山四大模块构建“一站式AI能力工厂”。
灵枢是一个综合了丰富能力的智能化能力开放平台,能够实现领域定制、灵活接入、加速生成和能力融合。集成连山、归藏、大衍能力,支持企业快速生成定制化智能体,降低AI应用门槛。通过层次图注意网络(GAT变体)实现跨层级知识关联建模,相较传统GCN算法,关系预测准确率提升,通过语义显性化推理路径,将智能体决策过程中的隐含假设转化为可解释的知识节点,决策过程可解释性提升。
归藏提供一个24小时不间断的知识工厂。通过主题AI对话,全天候整合碎片化经验,将个人隐性知识转化为组织标准化资产。 应用多层感知机嵌入技术,实现行业术语与模糊表达的精准解析,将行业术语、模糊表述等隐性知识转化为标准化概念节点,知识显性化提升80%以上。
大衍支撑了整个知识全生命周期的运转,通过提供高质量的领域数据集,整合优质资源,通过微调和训练大模型,助力大模型技术的应用与创新。致力于打造领域精调模型微调平台,支持5层以上推理链的穿透式分析,赋能复杂场景决策。提供多跳问题求解引擎,助力企业应对低空经济、数据要素等新兴领域的挑战。
连山以知识图谱为核心的知识提升系统,涵盖知识图谱构建、知识图谱融合、知识检索、知识分析及知识创新五个方面能力。用知识图谱帮助企业构建语义丰富、彼此关联的知识库,解决知识孤岛和冗余。提升管理效率、决策效率和风险识别能力,方便知识的分享、流通和传承。更可利用图谱发现领域内外的交叉点和融合点,促进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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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循环价值:数据要素化与知识工程化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利智方”智能平台,构建“外循环赋能、内循环筑基”的双向价值生态体系。外循环层面,通过打通企业私有数据与社会可信数字空间的合规流通通道,助力客户高效对接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实现数据确权、定价与资产化运营,开辟数据交易、场景化服务订阅等新兴盈利模式;内循环层面,深度融合知识图谱与大模型技术,将行业经验、专家知识转化为可复用的数字化资产,通过知识工程化实现企业内部经验的标准化沉淀与智能迭代,驱动业务流程优化与自主创新能力跃升。内外循环的深度耦合,既强化了企业数据资源的社会化价值转化能力,又通过知识资产的内生积累构筑差异化竞争壁垒,形成“数据流动-知识沉淀-创新反哺”的可持续增长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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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用场景
利智方通过“归藏-连山-灵枢-大衍”四模块联动,形成从数据采集到知识赋能的全链路闭环,覆盖能源转型、政务办公等十大核心场景,以“AI+知识工程”驱动行业智能化升级。
4.1时空数据智能采集分析
依托“归藏+连山+灵枢”三大模块,实现对海量时空轨迹数据的自动化采集、精准分类与智能分析,通过多源融合技术确保数据质量,结合可视化呈现功能,为城市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提供目标轨迹实时追踪、风险预警及决策预判能力,支撑智慧城市动态治理。
4.2社情民意数据智能采集分析
通过归藏、连山对民情事件自动分类打标,灵枢模块实现语义理解与情绪强度评估,大衍模块支持定制化标签体系构建。例如,针对市民投诉的违章停车、噪音扰民等事件,系统自动生成舆情图谱,精准识别热点问题,降低人工处理成本,助力政府快速响应民生诉求。
4.3知识体系构建
基于大语言模型与阅读理解技术,从海量信息中智能筛选、整合高价值知识,自动匹配预测答案并标注来源文档,构建结构化知识库,为科研、政务等领域提供高效知识检索与精准决策支持,解决信息过载与知识碎片化难题。
4. 4知识全生命周期管理
分阶段推进知识资产化:第一阶段构建领域知识库与智能体,第二阶段通过数据治理工具实现知识标准化、部门级细化管理,并建立评价体系与用户互动机制。结合流处理引擎与实时数据管道,实现知识从沉淀、优化到智能应用的闭环管理,赋能企业知识复用与创新迭代。
4.5科研成果转化
整合归藏、连山、灵枢、大衍,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提供技术转移闭环服务,覆盖场景应用、技术研发、资金筹措等环节,加速科技成果向产品化、产业化落地,例如新能源并网响应优化与智能装备开发。
4.6电力数据智能化分析
针对电力行业数据质量差、共享难等痛点,构建行业知识图谱与领域知识库,通过AI动态更新机制实现PB级数据资产治理(主数据达标率85%以上),定制智能体应用适配新能源并网、设备预测性维护等场景,提升数据驱动型业务决策效率。
4.7舆情数据热点分析
实时抓取民情民意热词与事件,通过三级分类体系(如水质问题→工业污水→XX河污染)精准定位责任部门,结合大模型挖掘潜在需求,自动生成处置建议并推送至相关部门,助力政府快速识别社会矛盾焦点,提升公共服务精准度。
4.8智能拟稿
基于领域知识库与万亿级文本训练集,灵枢模块自动生成政策建议、立法草案及履职评价报告,通过AI问答助手分析法律法规匹配度,评估提案可行性,并支持文案润色与热点事件归集,显著提升政务文档起草效率与专业性。
4.9无纸化阅文
利用归藏(数据整合)、连山(语义凝练)、灵枢(AI对话机器人)实现会议文本智能摘要、提案线索挖掘及语义关联,通过词性标注与特征分类技术快速提取核心内容,减少人工阅文时间,推动办公流程数字化转型。
4.10智能问答
融合语音转写、知识图谱与向量检索技术,归藏、连山完成音视频数据预处理,灵枢通过NLP与深度学习构建语义检索数据库,实现高精度问答响应。应用于人大履职场景时,可快速检索法律条文、议案历史数据,确保政策建议的合规性与时效性。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以“AI+行业”为核心战略,聚焦音视频与控制、数据软件及服务、物联网与智能化三大业务板块,构建覆盖“感知传输分析决策”全链条的数字化能力体系。通过自主研发的硬件产品、软件平台与行业级解决方案,深度赋能智慧城市、数字政务、能源电力、乡村振兴等关键领域,推动产业智能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1、音视频与控制板块
深耕音视频技术研发与场景化应用,聚焦智能会议、融媒体、教育信息化等领域,提供从硬件设备到系统集成的全栈解决方案。依托实时流媒体总线(PRSMBus)、AI音视频处理、超低延时传输等核心技术,满足政府、军队、教育等行业的高标准视听交互需求。
1.1核心产品
国产化会议系统:包括有线/无线数字会议系统、电子票箱、高速选票阅读机,硬件国产化率达100%,适配国产操作系统及数据库。
AI增强型设备:人脸识别报到系统(支持国产NPU加速)、智能表决终端(升降式/嵌入式)、AI降噪麦克风阵列,提升识别精度与交互效率。
音视频一体化产品:云视频会议平台、同声传译系统、大屏显示设备,实现跨地域协同与沉浸式会议体验。
1.2整体解决方案
国家级重大会议保障:为全国人大、政协及省级政府提供“选民登记-电子阅文-同步演示-安防监控”全链条服务,打造低延时、高安全的会议协作平台,支撑2024年党和国家重大会议技术保障。
融媒体文化系统:为军队、政府提供国产化定制产品,包括强国一体机等。
智慧教育全场景方案:涵盖智慧校园大脑、智能教室、职业教育平台,实现教学、管理、评价全流程数字化。
2、数据软件及服务板块
以数据处理、地理信息、遥感技术、数字孪生为技术基座,提供数据治理、知识工程、智能分析服务,支撑智慧城市、电力能源、政务管理等领域的数字化决策。
2.1核心产品
诺玛大数据平台:通过CNAS认证,支持多源异构数据整合与高性能计算,应用于湖南电网、河北电力等项目。
精图地球APP:集成二三维实景、BIM模型与光照分析,提供时空数据一站式服务。
利智方大模型平台:覆盖政务、金融场景,支持智能拟稿、履职评价与热点分析,提升决策效率。
2.2整体解决方案
电力大数据生态:构建供需预测、洪灾演进预警、碳达峰研究模块,赋能国网湖南、河北等省级电网。
数字政府服务体系:开发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民情民意感知系统,实现信访闭环管理与政务流程优化。
城市数字大脑:基于KingMap 10.0与三维GIS技术,支撑地下管网、智慧管廊等城市级项目管理。
3、物联网与智能化板块
聚焦RFID、光通讯、无源物联网等核心技术,提供泛在感知、设备管控与智能诊断服务,覆盖智慧水务、农业物联网、智能建筑等垂直场景。
3.1 核心产品
睿时信RFID系列:工业级标签与读写设备,应用于供应链管理、防伪溯源,定位精度达亚米级。
PhiliCube物联网平台:集成GIS与AI算法,实现智慧水务、交通、安防等多场景数据融合与动态可视。
光传输通讯设备:OSL8000系列支持100G网络数据处理,应用于运营商、IDC数据中心与公共安全领域。
3.2整体解决方案
农业物联网体系:部署自动水位站、农田气象监测站,实现墒情分析、病虫害预警与精准灌溉。
智慧管廊全景方案:整合三维建模、环境监测与移动巡查APP,服务厦门、淄博等综合管廊项目。
智能制造平台:通过IBMS系统集成安防、消防、楼控子系统,打造工业级可视化运维中台。
飞利信通过三大板块的协同创新,形成“硬件国产化+软件平台化+服务生态化”的立体竞争力,覆盖从核心产品研发到行业级解决方案落地的完整价值链。以AI、大数据、物联网技术为驱动,持续巩固在政务会议、智慧能源、城市治理等领域的领军地位,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全栈技术支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就《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6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立了35家分所。中兴财光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合伙人187人、注册会计师804人。
中兴财光华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IPO审计、发债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及其他特定目的审计,服务的客户遍及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化、石油、钢铁、有色金属、陶瓷、外贸、纺织、物产、电力、电子、电气、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领域。
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9,115.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87,645.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9,661.81万元。2024年执行了89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收费11,285.00万元,公司资产均值124.75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5月17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执行
中兴财光华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一一业务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了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要素。中兴财光华实施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监控和整改程序,以对质量管理工作持续作出改进。
中兴财光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施统一管理,并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中兴财光华制定有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业务报告。
中兴财光华根据项目性质、客户规模、业务风险的高低以及是否涉及公众利益等划分业务风险等级,对于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内逐级复核的基础上,执行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需要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中兴财光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问题。
(二)公司2024年年审工作的开展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中兴财光华为此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兴财光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围绕审计重点开展审计工作,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还就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经审计,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16日,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2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3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财光华关于相关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等情况的汇报。
4.2025年4月,公司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以线下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公允、客观原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利信”)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如飞利信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述,飞利信股份公司前董事(2023年11月因病离岗,2024年4月办理离职手续)在任职期间可能存在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情况。飞利信股份公司已就该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案件尚处于侦察阶段。飞利信股份公司管理层发现该事项后,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工作且已运行足够长的时间。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意见及措施
董事会审阅了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尊重审计机构的职业性和独立判断。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努力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26日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对独立董事李荣、王汉坡、张明照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亦非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亦未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
(六)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非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七)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具有第(一)项至第(六)
项所列举的情形;
(八)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荣、王汉坡、张明照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李荣、王汉坡、张明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舆情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及正常经营秩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传闻或误导性信息;
(二)社会公众传播的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的言论;
(三)可能或已导致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信息披露且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在舆情监测、处理及信息披露等过程中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应遵循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确保舆情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一致性。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舆情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公司需要研判对外发布的信息。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
根据舆情的严重性和紧急性,决定启动舆情处理预案;在舆情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后,决定终止相关处理工作。
(二)评估舆情影响并制定应对方案
舆情工作组评估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与程度,决策重大舆情应对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三)协调信息澄清及宣传报道
舆情工作组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澄清工作,确保对外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同时组织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走向。
(四)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舆情工作组定期组织舆情管理培训和演练,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审核和批准对外发布的舆情信息,确保信息合规;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舆情管理工作情况,提供舆情分析报告和改进建议;处理舆情管理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项,确保舆情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第七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核心部门,负责管理媒体信息,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信息及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其他各部门及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开展舆情监测与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 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舆情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的“负面舆情”,可能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进而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各类舆情信息。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高敏感度,快速反应并迅速行动,及时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分层处理。公司在处理舆情危机时,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确保信息一致性。一般舆情由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同各业务部门处理;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统一决策,组织对外宣传及处理工作。
(三)坦诚沟通、勇敢面对。公司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应真实、真诚地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避免因信息不透明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公司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转危为机。公司在舆情应对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通过科学的应对策略和有效的资源整合,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如发现舆情信息,应立即向证券事务部报告。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需迅速了解舆情详情,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汇报。对需进一步核实的情况,应同步推进调查工作。
(二)若涉及重大舆情信息,证券事务部需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汇报,必要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监管部门上报并沟通。
第十三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如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加强与相关方沟通解释等,避免舆情进一步扩散。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事务部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媒体沟通,积极协调,防止媒体进一步扩散导致事态发酵。
(三)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公司需向投资者传达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和处理的工作态度,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负面舆情及消极信息的蔓延。
(四)根据需要通过公司官方平台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制止相关媒体的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信息保密义务及违规处理: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外部合作方的保密义务及违规处理: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或公司关联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导致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引发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对虚假信息传播者的法律责任追究:对于故意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损害或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媒体或个人,公司将依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722.86万元。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56,307.28万元,未弥补亏损为117,077.97万元,实收股本143,527.38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应对措施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内容,人工智能被明确列为2025年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会议提出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旨在通过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培育新兴产业、构建新质生产力,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将以“人工智能+”为战略主线,全力打造国内领先的行业信息化智能解决方案标杆。2024至2025年是公司促发展谋扩张的关键时期:聚焦行业深耕战略,深度整合产业链生态资源,凝练覆盖多场景的标准化产品矩阵与定制化服务体系,围绕核心AI技术平台延展垂直行业产品线布局,强化对产业链关键环节与高价值客户群体的精准覆盖;同步加速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能力建设,构建“研发-应用-商业化”闭环生态,抢占细分领域技术制高点;通过营销体系升级、资本运作赋能与资源协同增效,推动规模化复制能力与品牌壁垒双提升,致力成为人工智能驱动行业变革的领跑者,以智能化解决方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从技术领先到产业引领的跨越式进阶。
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
1、增强核心竞争力,全链布局领航2025智变浪潮
2025年,公司从多维度构建核心竞争力,全面推动AI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在核心业务升级方面,通过将AI技术深度植入传统产品体系,加速老产品智能化迭代,同时打造创新AI产品矩阵,构建"AI功能一体机+户外To C APP"双线产品生态,并着力推进AI音视频技术从To G向To B/To C市场的战略转型,实现从政府市场到商业市场的价值延伸。产学研合作层面,与北京大学程承旗教授团队在低空经济领域深度合作;成为某领域可信数据空间与数联网的实施和产品开发的支撑单位,负责可信数据空间与数联网的垂直领域实现标准化解决方案落地。在新兴赛道布局上,聚焦具身机器人场景化应用开发,构建"感知-决策-执行"全栈能力,并深度参与AI训练仿真体系建设,为智能化提供技术底座。通过技术研发、生态合作与场景落地的三维联动,公司正加速形成覆盖智能制造、空天信息、防卫科技等领域的立体化AI产业生态,为2025年实现产业智能化领军者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以人为本,驱动高质量发展
人才方面,公司以“人才强企”为核心,构建多层次人才赋能体系。一方面聚焦“引人引智”,通过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与行业领军型专家,组建具备国际视野与实战能力的核心团队,同步强化全员技能培训与跨领域协作能力,全面提升团队专业素质;另一方面深化“生态协同”,大力发展中间渠道合作伙伴网络,整合产业链资源以拓展市场份额。在管理机制上,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绩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员工创新活力。通过精准识别并稳定骨干力量、优化低效人员配置,形成良性竞争循环,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战斗力强、持续进化的精英团队,为技术突破、业务扩张与战略落地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全面支撑企业智能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目标。
3、构建全域协同体系,驱动市场裂变增长
营销方面,公司以“全域营销、精准突破”为核心,系统推进营销体系升级,为2025年市场扩张目标提供强力支撑。团队专业化方面,重点提升专职营销团队的综合素质,通过培训优化销售流程以提高成交率,并拓展高附加值领域营销覆盖范围。理念革新层面,推行全员营销文化,鼓励非销售部门通过资源整合与行业洞察挖掘潜在商机,形成跨部门联动的市场开拓机制。渠道建设上,构建“渠道分销+新媒体直销”双轮驱动模式:一方面深化传统分销网络,与中间人合作伙伴建立战略联盟,加速区域市场渗透;另一方面布局短视频、直播电商等新媒体矩阵,打造数字化直销闭环,精准触达终端用户。生态协同方面,强化企业级平台合作,通过跨行业资源互换、联合营销及大客户定制服务,扩大合同规模与品牌影响力。通过专业化团队、多元化渠道与生态化协作的立体布局,公司致力于实现市场份额的持续攀升与商业价值的倍增式增长,为战略目标落地注入强劲动能。
4、构建双轨管控体系,强化风险韧性支撑
公司以“高效协同、稳健发展”为目标,系统性优化组织架构与内控机制。组织架构层面,推行“垂直管控+平台自治”双轨模式:营销中心实施垂直化管理,统一战略部署与资源调配;平台子公司强化自主经营能力,聚焦细分市场快速响应需求,形成总部统筹与区域灵活并行的治理结构。管理机制上,深化行政、财务与内控体系的垂直管控,通过标准化流程与数字化工具实现跨层级透明监管,同时融合集中管理与矩阵式架构,兼顾决策效率与跨部门协同。风险防控方面,建立“经营责任-风险控制”双向制衡机制,明确业务单元绩效考核与风险追责的双重导向,通过预算约束、合规审计与动态预警系统,实现业务扩张与风险敞口的精准平衡。通过组织赋权、流程重构与风控升级的三维联动,公司致力于打造敏捷高效、权责清晰、抗风险能力强的现代化管理体系,为战略目标落地提供制度保障与韧性支撑。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杨振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曹忻军先生,独立董事李荣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明进女士。如安排有变,出席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14: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phls@philisense.com。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利信”)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哲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26日
附件
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黄哲,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2008年至2018年担任工程部经理、产品部经理和副总经理。2018年至2023年担任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至今担任产品经理。
截至公告日,黄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续聘的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立了35家分所。中兴财光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合伙人187人、注册会计师804人。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2024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27亿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10,152.1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4.2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7人,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31人。
(三)业务信息
中兴财光华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IPO审计、发债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及其他特定目的审计,服务的客户遍及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化、石油、钢铁、有色金属、陶瓷、外贸、纺织、物产、电力、电子、电气、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领域。
2024年事务所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9,115.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87,645.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9,661.81 万元。2024年出具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8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1,285.00万元,资产均值124.75亿元。
(四)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详情如下:
项目合伙人:唱翠红女士,200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1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字或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慧女士,2007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5 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14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秀华女士,2000 年 1 月进入中兴财光华,200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五)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4次,累计涉及58名从业人员。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六)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120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系按照中兴财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适用上述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根据该规定,本公司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审批程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截至2024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由于2024年度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决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所有资产项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共计提减值准备6,667.20万元;同时对因债务人公司经营出现异常、债务人公司注销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计66.82万元。
上述资产减值及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资产、经营状况,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商誉、无形资产、存货、应收款项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对各类资产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667.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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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1)商誉形成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议案。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和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形成商誉166,671.74万元,其中,收购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商誉56,906.47万元。
(2)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委托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所在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由其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所载2024年12月31日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算的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包含全部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737.33万元。根据资产组账面价值958.52万元小于评估值1,737.33万元,不存在减值。
2.2.2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商誉形成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于2014年10月10日,飞利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东蓝数码和天云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天云动力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形成商誉43,401.94万元,其中,收购天云动力100%股权形成商誉 14,952.51 万元。
(2)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委托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所在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由其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所载2024年12月31日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算的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全部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265.32万元。根据资产组账面价值930.16万元大于评估值265.32万元,存在减值,减值金额664.84万元。
3、计提其他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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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为6,667.20万元,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4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低6,667.20万元。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4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亿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宜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二、本次资产核销情况
(一)核销部分应收款项情况
公司对因债务人公司经营出现异常、债务人公司注销等原因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合计66.82万元。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核销的应收款项前期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说明
公司依照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企业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公允地反映2024年度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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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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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497.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22.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26.4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财政支出负担加重,项目招投标延期或者停止,项目签约和确认收入的进度未达预期,公司商业拓展活动、客户服务活动也有所减少,导致原有项目的延期和新项目的减少。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2024年末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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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905.95万元,较期初减少66.56%,主要是预付设备已到货,无新增大额预付设备款。
2、存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6258.52万元,较期初减少32.77%,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验收确认成本导致报表存货减少。
3、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8036.08万元,较期初增加102.44%,主要原因是数据中心在建工程转固。
4、商誉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54.13万元,较期初减少46.85%,主要原因是商誉减值。
(二)2024年末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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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末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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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4年度经营成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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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4101.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46%,主要是本年度严格把控费用支出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为人民币-5269.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4.07%,主要是本年账龄延长导致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为人民币-1397.7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8.27%,主要是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本年度产生减值大幅降低。
(五)2024年度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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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41.25%,主要系本年度公司收回合同款减少。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37.68%,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合同付款、人工薪酬和费用等支出均减少。
3、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130.34%,主要系本年度公司收回合同款减少较多。
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99.97%,主要系去年子公司土地退回产生了大额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86.26%,主要系本年资产购置资金支出减少。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320.49%,主要为经营活动净流量减少金额较大。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将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年4月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本报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本着客观、透明、全面的原则,详细披露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和成果。
一、报告范围
(一)报告的组织范围:本报告以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同时涵盖各全资、控股公司及分公司。
(二)报告的时间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年度报告。部分内容超出上述范围。
(三)报告的发布周期:自本次报告开始,每年随着年度报告发布。
二、编制依据
本报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参考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等标准编制。
三、数据来源
本报告所引用数据均来自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文件、统计报告及公司网站。本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有出入,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其他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
四、称谓说明
为便于表述和方便阅读,在报告中“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以“飞利信集团”、“飞利信”、“公司”等表示。
五、发布形式
本报告以中文电子版形式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文档。网址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保证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读者:
2024年是飞利信集团砥砺深耕、勇攀高峰的关键一年。是飞利信在数字化浪潮中砥砺前行、创新奋进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努力在推动行业发展、服务社会民生、促进环境保护和构建和谐企业等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战略核心,以技术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诠释民族企业的使命担当。
科技创新,引领行业智能化变革。我们深知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是科技企业的立身之本,更是服务国家战略的责任担当。报告期内公司以“利智方”智能中枢为核心,突破语言和知识图谱双向转化、多智能体协同决策等关键技术,打造覆盖十大核心场景的AI赋能体系,为能源转型、政务办公等领域提供国产化、可信化的智能解决方案。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可信数据空间等前沿领域,我们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成果惠及民生与社会治理。
以人为本,守护相关方权益。我们始终将客户价值创造作为责任践行的落脚点。2024年,公司三大业务板块深度协同,为全国各级人大及政协单位、国家电网、数个智慧城市等重要客户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我们始终将员工视为最宝贵的财富。进一步完善职业发展通道,优化薪酬福利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并特别关注女职工权益保障,营造平等、包容的工作环境。我们始终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坚持透明化治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盈利能力。
公益同行,回馈社会民生。飞利信始终心怀感恩,积极投身社会公益。2024年,我们向孝感市肖港镇兴港教育基金捐赠教育基金,支持教育事业;通过“国培云网”平台开展低空经济人才培训,为行业输送专业力量;同时,持续帮扶偏远地区农产品销售,助力乡村振兴。
2025年,飞利信将以“数智腾跃·聚势共生·智创AI未来”为指引,深化AI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拓展低空经济等新兴场景,推动行业标准建设。我们将继续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探索ESG(环境、社会、治理)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力争成为社会责任标杆企业,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科技力量。我们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飞利信一定能够在新的征程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成就,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最后,感谢各位股东、合作伙伴、员工以及社会各界朋友对飞利信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飞利信愿与各方携手,以责任之心驾驭技术之力,共同谱写人工智能时代可持续发展的新篇章!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87,成立于2002年,于2012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以“智能会议系统第一股”成功上市,持续服务于政府、军队、大型国有企业等优质客户,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拥有参控股公司、分公司的规模庞大的集团式企业。
飞利信是“新型数字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运用“1+1+N”即“1个城市可视化+1个城市数字大脑+N个城市数字化应用”的新型数字城市建设模式,构建“视觉可视、决策分析、物联感知”的飞利信智慧大脑平台,实现可视化洞察能力、科学化决策能力以及多业态项目执行能力。
(一)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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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智能会议系统全面解决方案,在音视频技术、网络通讯技术、软件开发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方面具备强势竞争力,拥有自产品研发、优势品牌、国家级会议应用和完整的会议产品销售网络,同时具备专业化的会议系统研发团队,不断提高飞利信会议品牌的市场竞争优势,保证为客户提供高规格的会议系统服务。在多年的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批以人大、政协为主,兼顾党政机关、大型国有企业的优质客户群体,始终坚持以国家经济信息系统为依托,以先进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服务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为工作重点,不断拓展自身业务。
历经多年的稳健发展,公司于2012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以智能会议系统第一股成功上市,同时也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通过自身业务的整合和产业链上下游的兼并购,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自身视听控的成熟技术实力与丰富的案例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服务。
目前,飞利信已经成为“1”个城市可视化数字中枢+“1”个城市数字大脑+“N”个城市数字化应用系统的新型数字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以服务于全国人大政协的音视频业务为基底,以科技创新为理念,以技术研发为动力,凭借多年在软硬件开发及数据分析方面的技术沉淀,按技术门类和特征进行整合,形成了音视频与控制、数据软件与服务、物联网与智能化三大核心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全方位、量身定制的新型数字城市整体解决方案。
(二)战略定位
以客户同源、技术同源为基本,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技术研发为驱动,通过自主可控研发产品的持续投入以及内生和外延式发展,逐渐成为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新型数字城市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
(三)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音视频与控制领域,依托公司自主流媒体总线技术、AI驱动的音视频实时处理引擎,结合UWB超宽带定位、传输系统,打造超低延时的智能视听控制解决方案,率先突破工业级低延时交互瓶颈。
数据软件及服务领域,深度融合大模型多模态特征提取能力与3D数字孪生仿真技术,通过自研数据中台实现时空数据智能分析,形成“AI智能交互-动态仿真推演-精准决策输出”的闭环服务体系,赋能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场景的数字化升级。
物联网与智能化领域,以RFID物联传感网络为核心,集成高精度无源声波测温、光纤传感及遥感GIS空间解析技术,构建“端-边-云”协同的泛在感知体系,为能源、交通等行业提供全天候、多维度的设备状态监测与预测性维护能力。
公司在人工智能与产业融合领域构筑了全链条的技术护城河。通过三大技术板块的深度融合与场景化创新,公司持续强化“硬科技+软实力”双轮驱动的技术壁垒,为行业信息化转型提供可定义、可扩展的智能化技术底座。
2、产品优势
音视频与控制领域,以“AI+声学感知”技术为核心,推出AI圆型阵列麦克风(支持360°声源定位与智能降噪)、AI降噪耳机(搭载自适应语音增强算法)、AI音频传感器(环境声纹识别),结合超融合物联一体机(集成音视频编解码、边缘计算与协议转换)及AI融媒体平台,构建从智能硬件到内容管理的全场景音视频交互解决方案,覆盖会议协作、工业巡检等高价值场景。
数据软件及服务领域,依托自研“利智方”大模型应用平台(支持政务、金融等行业知识增强),推出AI一体机(软硬一体化交付,适配信创环境),打造“AI+政务”智能系统(实现多模态材料识别与自动化流程)、精图地球APP(时空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及声闻盾(声誉AI安保服务平台),形成“大模型赋能+垂直场景深耕”的数字化服务生态。
物联网与智能化领域,聚焦高精度传感与自主可控技术,推出信创RFID读写设备(国产化芯片,军工级可靠性)、光纤断点测量仪(亚米级定位精度)、分布式光纤温度传感器(±0.5℃工业级测温)及非接触式声波测温系统(高危环境安全监测),为能源、电力等行业提供“感知-诊断-预警”一体化物联解决方案。
公司在人工智能与产业融合领域,通过三大核心产品集群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通过技术协同创新与行业场景深度融合,公司持续强化“硬件标准化+软件平台化+服务场景化”的产品竞争力,为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可落地、可复制的智能装备与系统服务。
3、人力优势
公司打造了支撑可持续发展的金字塔型人才结构。核心管理层由深耕行业20年以上的高学历精英领衔,平均司龄超15年,兼具战略前瞻性与实战经验,形成稳定高效的决策中枢;中层骨干团队以内部培养为主,司龄10年以上的专业人才占比超70%,通过“轮岗历练+项目攻坚”的多维培养体系,在研发、生产、工程等关键岗位发挥中流砥柱作用。技术人才储备上,构建了覆盖“硬件-软件-算法”的全栈能力矩阵:电路与机械结构设计团队专注高可靠性产品开发,软件开发团队深耕行业级系统集成,算法团队聚焦AI、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创新;同时配备制造工厂、工程实施及运维服务团队,形成“研发-生产-交付-运营”全链条协同优势。
公司坚持“引育并重”的人才战略,建立“选拔-赋能-激励”闭环机制:通过校企合作、高端人才引进计划持续补强技术短板;依托定制化培训体系与“导师制”加速复合型人才培养;推行技术晋升双通道、股权激励等政策,实现人才价值与公司成长深度绑定。这种“经验传承+创新活力”并重的人才生态,不仅保障了技术攻坚与项目落地的执行力,更构筑起以软硬件协同创新为核心的持久竞争力,为行业信息化转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引擎。
4、资质优势
公司凭借在信息化领域的深厚积淀,形成了全链条的资质护城河,构筑起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持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标志着在智能建筑领域具备从方案设计到施工落地的全流程专业能力,可承接大型复杂项目;同时拥有音视频工程业企业特级资质与音视频系统集成壹级资质,确立了在智能会议系统、多媒体集成等领域的龙头地位。公司拥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具备承接国家级涉密项目资格,同时在空间信息领域持有甲级测绘资质,支撑公司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中高精度地理数据的合规应用。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飞利信的资质矩阵不仅体现技术合规性与专业能力,更成为撬动智慧城市、智能会议、大数据等核心业务板块规模化扩张的杠杆。通过资质壁垒与创新能力的双重加持,公司持续巩固在信息化解决方案市场的领军地位,为“AI+行业”战略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5、客户优势
公司依托二十余年的行业深耕,形成了覆盖政务、基建、能源、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多元化、高粘性、可持续的优质客户生态。从政务基建到智慧能源,从一线城市到新兴开发区,飞利信以“客户全生命周期服务”为核心,将客户沉淀转化为行业洞察力与技术迭代动能,形成“客户需求驱动创新-创新反哺客户价值”的良性循环。这种以长期主义为核心的客户生态,不仅保障了业绩增长的确定性,更成为其拓展AI+行业、低空经济等新赛道的核心资源依托。
二、公司文化理念
经营目标:以“飞越创新、互利共赢、誉在信中”为企业信条,力争成为国内信息技术行业的排头兵。
管理目标:引进高端人才,持续优化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提升科学管理能力。
技术目标:持续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自有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力度,持续创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营销和服务目标:完善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以优良的效益进一步树立品牌形象。
社会责任:创新科技、辅助政府、服务百姓
核心价值观念:团结、诚信、求实、创新
三、公司治理
公司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运营管理办公室组成的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业务运营和管理的需要,设置公共服务管理板块、科技创新板块、产品研发板块、数智业务板块、数字城市板块五大板块,各版块下设置中心及部门,并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优化业务流程,对提高管理效率和实施内部控制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成效。
2024年,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整体的经营方向、战略规划等各方面进行调整,聚焦特长业务领域,加强核心优势领域竞争,大胆瘦身“做减法”,缩减偏离优势主线的业务,缩减前期资金投入较多的项目,严格控制成本及费用。公司进行战略“瘦身”计划,聚焦优势主业,三大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将对市场有价值的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提升优质业务及资产的整体质量和协同效应。
四、公司社会责任
(一)社会责任理念
上市公司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成员,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国内外竞争力的客观需要,更好地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统一。
飞利信作为创业板智能会议为题材上市第一股,致力于为政府提供更加完善的信息化解决方案,辅助政府服务百姓。飞利信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秉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责任理念,在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而对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政府及社区等各个利益相关者更好地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始终将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规划融入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发展中,以实现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追求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二)履行社会责任纲要
加大音视频技术、KingMap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的研发力度,驱动音视频与控制板块、数据软件及服务板块、物联网与智能化板块,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投身建设新型数字城市,为国家的信息化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政务管理、产业经济、民生服务贡献力量。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创建员工长远发展平台;加强党支部建设,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在保护员工权益的同时,充分调动员工投身工作、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保障债权人权益。
完善业务创新模式,确保公司业绩增长;诚信经营,全心服务,切实保护客户的利益,提升客户满意度;积极维护供应商关系,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供货渠道;通过为政府、军队、大型企业等客户提供服务,满足社会信息化的需求,进而服务广大百姓。参与社会公益,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促进社会和谐。
(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飞利信是一家有责任有担当的民族企业,多年来在追求企业高速发展和创造企业价值的同时,一直将关注社会公益事业、重视社会责任、做优秀企业当作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真正做到取之于社会,回馈于社会。报告期内,向孝感市肖港镇兴港教育基金捐赠10万元教育基金。体现了飞利信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更是对社会的一种深情回馈。公司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飞利信始终不忘回馈社会。未来,飞利信将一如既往地践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以科技赋能公益事业,将慈善公益融入企业发展之中,矢志不渝践行企业担当。
第二节 战略合作及荣誉
一、战略合作
报告期内,飞利信子公司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厦门工学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同时精图信息被授予“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和“2023年度优质校企合作单位”,标志着双方合作迈上新台阶。此次校企合作签约仪式的成功举行,为校企双方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双方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校企资源的有机结合和优化配置,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共同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携手开创共赢发展新局面!
报告期内,飞利信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培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与商汤科技院校业务开展单位商予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署人工智能领域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企业优势,围绕人工智能的培训及人工智能的教育项目展开深度合作。飞利信始终致力于智慧教育领域应用场景的创新,引领教育教学革新,积极响应国家对职业技术培训的发展要求。希望此次与商予科技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动专业建设和产教的深度融合。双方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优势,希望通过合作能利用人工智能先进技术重构教学模式,开展模块化教学改革,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新专业合作模式。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双方未来的深度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及实践,可以有效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教育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飞利信将继续加强与商汤科技等优秀企业的合作,共同探索和实践人工智能应用技术专业的共建模式,为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推动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报告期内所获荣誉
(下转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