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俞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国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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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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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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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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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情况:
面积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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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参与地方政府运用专项债券开展土地收储工作的进展情况:
根据国办发[2024]52号文关于支持地方政府运用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工作,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文件精神,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分别签署了关于收回GG1320、GG134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相关土地的补偿价款合计17,552.2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两块宗地已办理完相关不动产注销登记手续。
3、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税金支出1.18亿元,导致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0.64亿元,由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金为一次性支出,扣除本项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0.54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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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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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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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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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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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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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 、大名城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