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6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19,328,89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的214,459,124股为基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专业从事给排水阀门及燃气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市政给排水系统、水利工程、燃气管网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空调暖通系统以及智能节能系统等下游应用领域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具有提供以闸阀、蝶阀、截止阀、调流/调压阀、偏心半球阀、水泵控制阀、止回阀、减压阀、报警阀、雨淋阀、消火栓及燃气阀门等为主的多个系列、共2,000多个规格产品的能力,能够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同时,全资子公司莱州伟隆募投项目建设的两条铸造自动生产线投产,已为汽车、农机企业承接铸造高质量铸件加工产品。2020年9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卓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获得了CMA检测资质认证证书,2022年3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承接对外阀门检测技术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上次没有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成立子公司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向全资子公司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隆”)增资255万美元,同时香港伟隆出资255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1,760万元人民币或956万沙特里亚尔)与YASTEM公司在沙特阿拉伯设立合资公司。股东香港伟隆、YASTEM公司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1%、49%的股权。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成为香港伟隆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终止设立合资公司的投资,改由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3、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境外全资子公司并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向全资子公司伟隆(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隆实业”)增资1,400万美元,同时香港伟隆实业出资1,4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10,076万元人民币或50,596万泰铢)在泰国设立全资子公司。股东香港伟隆实业持有泰国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泰国子公司投资方式进行变更暨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对泰国子公司投资方式进行变更,由香港伟隆实业持有泰国子公司100%股权变更为由香港伟隆实业在中国香港及新加坡投资设立子公司,以香港伟隆实业新设立子公司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并合计持股100%,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用自有资金1,400万美元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保持不变。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香港伟隆实业出资10,000.00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折合约72,392.00元人民币或78,306.00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孙公司一香港贸易公司。股东香港伟隆实业持有香港贸易公司100%的股权。香港贸易公司设立后将成为香港伟隆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完成了沙特子公司的设立登记相关事宜,并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及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完成了新加坡子公司、香港控股子公司及香港控股孙公司的设立登记相关事宜,并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完成了泰国子公司的设立登记相关事宜,并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二)股份回购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69,7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199%,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1.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524,485.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换届选举情况
  1、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庆伟先生、范玉隆先生、迟娜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周国庚先生、高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范庆伟先生、迟娜娜女士、范玉隆先生共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周国庚先生、高科先生共2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监事会推荐及本人同意,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涛先生、郭峰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5、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郭峰女士、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同意选举于春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可转债发行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智慧节能阀门建设项目的议案》等议案。
  2、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3、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
  4、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作出修订。
  5、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作出修订。
  6、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6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保持不变。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5年5月6日,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5年5月6日。
  8、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公司披露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报告》。
  9、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10、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11.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来十二个月内业务规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本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付款及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谨慎投资。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鉴于宏观环境及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以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均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可能对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及损益将带来一定的影响,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已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具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不高于因外汇等特定风险引起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外汇衍生品品种和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具备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且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能起到锁定收入或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作用,从而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英镑、沙特里亚尔、泰铢、新加坡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本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3、资金规模及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票据池额度或者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交易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交易对手:
  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
  6、业务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该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7、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和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付款及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出口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及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付款或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资金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防范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或者可能的对外投资/并购外汇付款。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5、在具体操作层面,在选择套期保值业务产品种类时,考虑设定应对到期违约方案,尽量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的产品;在设定操作金额时,只对部分金额进行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后,需要关注市场情况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则需要上报审批,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止损和补救措施。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5年1月1日一一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聘请的外部独立董事津贴为6.0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及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领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及公司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绩效考核并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内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年度发放一次。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7106 债券简称:伟隆转债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周国庚先生、高科先生、宋银立先生(已离职)、樊培银先生(已离职)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进行述职。董事会收到了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出具了专项评估意见。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情况,公司经营状况运行良好。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71,864,099.65元,总负债为477,171,065.4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54,216,194.87元。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78,474,597.91元,营业利润为145,842,224.4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837,848.55元。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155,344.59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5,931,244.22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56,712,866.05元,现金与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3,143,045.79元。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2025年度预算考虑到国内外经济波动以及中美贸易争端压力升级、地缘政治不稳定等带来的影响,结合2025年度的总体经营计划目标,2025年预算营业收入同比上一年营业收入预计增长10%以上,成本费用依据2024年实际支出情况及2025年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预测。公司将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费用管控,保持稳健的经营性现金流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78,474,597.9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837,848.55元。公司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427,176.22元,根据《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442,717.6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4,659,914.21元,扣除2024年分配股利75,054,490.95元,公司2024年期末可分配利润累计为420,000,554.1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结合中小股东的反馈建议,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新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最新总股本219,328,894股扣除截至公告日回购专户中股份数4,869,770股后的214,459,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最新总股本214,459,124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理性、合规性。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恪尽职守,能够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职业操守,圆满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会议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下B28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