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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海士为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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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山东创力邦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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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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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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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温州智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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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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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山西晋控装备创力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直接参与终端客户的产品招标,再根据中标的结果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山西晋控装备创力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招投标提供技术服务和招投标定价依据。由于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山西晋控装备创力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需要为本公司销售的产品提供市场维护、售后服务、产品维修等一系列服务工作,公司对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山西晋控装备创力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在参照公司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通常比合资公司的中标价格有一定比例的下浮。
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山西晋控装备创力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系大型国有煤矿集团下属的独立经营主体,从联营企业的股东利益机制和经营管理机制可以看出,其对联营股东的产品采购定价是建立在公平市场的基础上,不存在对联营企业实施特殊的采购定价政策或者为联营企业少数股东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动机。
国有煤矿集团具有严格的产品采购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及审计制度,其产品采购定价和招投标管理均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同质同价”的前提下方可优先采购联营企业的相关产品。联营企业对本公司产品的采购定价是以公开招标后确认的中标价格为基准确定,阳泉华越创力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西山中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山西晋控装备创力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市场化运作原则和股东制衡机制可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联营企业不存在对本公司实施特殊的产品采购定价政策。
与惠州亿能、中煤液压、上海士为、山东邦迈、中煤机械集团及温州智润的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交易价格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制定并实施“广泛合作和商业模式创新并举”的大营销战略,销售主体从“公司本部”向“参股公司”延伸,由公司布局主要的市场,借助参股公司渗透具有发展潜力的市场。此外,在煤炭专用机械领域,具有贴近煤炭生产地优势和服务优势的企业更容易获得甲方的订单。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与相关具备优势和实力的国有煤炭集团企业在当地组建合资公司,在扩大销售市场的同时实现了产品的本地化服务。这种销售模式和合作模式对公司抢先占领市场、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随着参股公司的建立和业务的开拓,其经营活动同步提升公司品牌在当地的影响力,达到渗透当地市场、争取当地市场份额的目的。因此,公司组建参股公司,一方面为了立足长远规划、扩大市场份额、获取投资回报,另一方面也看重参股公司为本公司带来品牌开拓的能力。
(二)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在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相关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业务稳定发展,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此项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0,571,853.98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817,985,464.98元和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的损益4,863,235.33元,扣除计提盈余公积19,543,508.93元,扣除2023年度现金分红97,614,000.00元,公司母公司2024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1,896,263,045.36元。
为了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经营业绩及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公司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5,047,200股,以此计算共计分配利润65,047,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母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1,831,215,845.36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发生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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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利润方案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行业发展形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当前资金需求实际情况制定的。该预案严格遵循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发展规划,旨在保障股东的长远利益,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及资金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创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网上业绩暨分红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 月 12日(星期一)10:3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以在 2025年 5 月8日16:00 前通过互联网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shcl@shclkj.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创力集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进一步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 2025年 5 月12日上午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暨分红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 5 月 12日(星期一)10:30-11:30
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5年 5 月 12日(星期一)10:30-11: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以在 2025年 5 月8日16:00前通过互联网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shcl@shclkj.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21-57869117
传 真:021-57869117
E-mail:shcl@shclkj.com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集团本部新康路889号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良希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已提前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13)
为切实保障股东权益,董事会基于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经审慎研究后制定利润分配预案,让全体股东共享企业发展红利。公司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50,472,000股,以此计算共计分配利润65,047,2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发生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利润方案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审计委员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内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报告内信息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与经营成果。审议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准确、全面的体现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相关工作,内容真实、准确。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执业情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较好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按时出具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其他需要发表的专项意见,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完整。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职业质量进行了综合考察,评估了其专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证书,符合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他们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基于以上理由,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在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相关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业务稳定发展,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石良希先生、张世洪先生、杨勇先生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研发项目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2025年准备立项9个研发项目,加上以前年度延续的4个研发项目,公司2025年预计投入和完成的研发项目共计13个。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86,4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2.14亿元。2024年内,公司各项担保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担保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违规行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项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2.72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创力集团现金资产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三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授权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为相关交易提供回购担保。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创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创力”)业务需要,浙江创力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为相关交易向金融机构提供回购担保,对外担保额度为1亿。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执行,未出现重大变化,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0万元(含税),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2024年内,公司向董事发放薪酬和津贴合计767.07万元。
二、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公司规模相应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董事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0万元(含税)。
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津贴。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讨论: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执行,未有重大变化;2025年董事薪酬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相关方案合理。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讨论,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执行,未出现重大变化。2024年度,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合计1043.33万元。
二、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公司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资和浮动薪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薪资按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浮动薪资根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计算,按季度/年度发放,年终根据公司利润和业绩完成情况发放奖金,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执行,未有重大变化;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考虑了行业趋势、公司规模及公司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薪酬委员会认为相关方案合理。
董事会关联董事张世洪先生、耿卫东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力集团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经核查,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财务数据真实准确,非财务信息较为全面反映业务发展、风险及重大事项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客观体现当期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审议所需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与电话已按规定提前发给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五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行业发展形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当前资金需求实际情况制定的。该预案严格遵循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发展规划,旨在保障股东的长远利益,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创力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1)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执行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4年度,未发现公司有违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充分评估风险并制定控制措施,投资范围限定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产品,且明确额度、期限及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讨论《关于监事薪酬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执行,未出现重大变化,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2024年内,公司向监事发放薪酬和津贴合计98.95万元。
二、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计划如下:
(一)、在公司及子公司工作监事的薪酬
2025年度,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工作(包括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向公司提供劳动或者劳务的人士)的监事不单独领取基于监事职责的津贴。
(二)、本方案由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三)、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津贴。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审查讨论,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创力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 2025-019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经浙江创力审核符合担保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金融机构。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本次审议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
● 反担保情况:浙江创力与金融机构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创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创力”)业务需要,浙江创力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联合租赁服务,并为相关交易向金融机构提供回购担保,对外担保额度为1亿。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创力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联合融资租赁业务,向部分信誉良好、经浙江创力与金融机构审核符合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提供联合融资租赁业务,若客户不能如期履约向金融机构付款,浙江创力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向合作的金融机构提供回购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议案审议担保事项是为与浙江创力合作开展联合租赁业务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担保,因此被担保人尚不确定;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经浙江创力审核符合相关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议案审议担保事项是为与浙江创力合作开展联合租赁业务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担保,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未来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符合以下要求:
浙江创力与合作的金融机构开展联合租赁业务,并对金融机构就相关交易提供回购担保;若客户不能如期向浙江创力及金融机构履约,浙江创力将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向合作的金融机构提供回购担保。
浙江创力融资租赁业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浙江创力借助联合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地扩展融资租赁市场,分散了资金压力与风险,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减少闲置成本,并通过风险共担机制增强行业抗波动能力。推动浙江创力在业务方面的拓展及增长。本次担保是推动联合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必备条件。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浙江创力联合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开拓租赁业务市场,规模化运作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减少闲置成本,并通过风险共担机制增强行业抗波动能力,本次担保系公司为扩展相关业务和市场所需的必要条件之一,符合公司市场拓展战略及发展方向;相关担保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本项议案。本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6,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21%。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1,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34%。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三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风险系数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三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议案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三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系数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三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风险系数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经过公司经营管理层讨论后实施。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生产、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为公司增加收益。本次投资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活动的开展产生影响。通过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嘉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承毅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琦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4年度立信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50.00万元,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00万元,合计180.00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与评估,对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给予以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证书,符合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他们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基于以上理由,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支持此项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已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706
联系人:常玉林 高 翔
联系电话:021-59869117
传真:021-5986911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