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照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前先生、叶枫先生已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有息负债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申请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98.60亿元。本次授信额度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借款、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等。年末有息负债余额不超过112.85亿元,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借款、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投资并购贷款及公司债券等。
上述授信总额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类别、有效期和担保方式以各银行实际批复为准。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办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申请授信的公司名单、在授信总额范围内分配或调整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对应的额度、确定申请授信的业务类别和授信额度有效期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子公司北京华丞电子有限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对其子公司北京七星华创集成电路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3,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办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各被担保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合作银行及对应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等。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服务项目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2025年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配备人员及投入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与大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吴汉明先生、罗毅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张大成先生、王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大成先生、王志成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其本届董事任期一致。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汉明先生、陈胜华先生、罗毅先生、刘怡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查,董事会认为上述4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监事会已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36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4V15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6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详细情况请参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提案1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以上所有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披露文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公司6层资本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资本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宁、孙铮
电话:010-57840288
电子邮箱:wangxiaoning@naura.com、sunzheng@naur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
邮编:100176
2.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
3.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1。
2.投票简称:北方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4.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10,有2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29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前先生、叶枫先生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共计发生关联交易65,028.44万元。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北京电控及其下属企业在土地、房屋租赁,综合服务以及产品采购和销售等业务上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00,000.00万元,具体见下表:
1.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在上述预计总金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部调剂使用。
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市场情况结合潜在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而实际发生额是基于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当期转销金额确定,由于业务需求、市场的供需动态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都带有一定的变数和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A区
注册资本:313,92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北京电控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北京电控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电控总资产5,366.05亿元、净资产2,570.68亿元、营业收入1,720.37亿元、净利润36.11亿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注册资本:1,591,492.846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瞿纲(代)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由于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关联自然人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关联关系将于2025年10月29日消除,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3,765亿元、净资产3,657亿元、营业收入971亿元,净利润282亿元。此数据已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租入/租出资产:公司向关联企业租入、租出资产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土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2.采购/提供燃料和动力:公司向关联企业采购/提供燃料和动力(水、电、暖气等),根据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定价,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当地的可比市场价格或协议定价。
3.采购/销售产品:北京电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且与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其发生的销售商品与采购原材料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4.接受劳务:公司接受关联企业提供的劳务价格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28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21,189,109.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06,241,965.37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894,463,702.07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175,304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66,225,822.2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拟不送红股。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175,304股,合计转增186,961,35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21,136,66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余额。
3.若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照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根据上表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17,437,801.22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76%,超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分红下限30%,未触及可能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核心业务聚焦于高端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和技术服务。当前集成电路装备产业正处于战略机遇窗口期,集成电路装备的研制涉及众多专业学科,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及较长的验证周期。同时,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丰富产品品类、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以及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需要持续发力,匹配芯片性能的动态需求。另一方面,为助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大力推进并购整合工作,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资金投入是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生产经营发展和投资并购业务,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公司行业地位。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目前市场环境、现阶段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推动公司各项战略规划落地,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表指标,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目前市场环境、现阶段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其他
1.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3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 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上述追溯调整不会对比较期间的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上述影响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31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
为积极推进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密电子元器件业务的发展,丰富精密电子元器件产品种类。2024年12月6日,经公司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七星华创精密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星华创精密”)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北京浩洋电器设备原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洋电器”)持有的北京七星飞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星飞行”)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968.32万元。
2025年3月11日,七星飞行已办理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七星华创精密持有七星飞行24.27%的股权。同时七星飞行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2025年3月14日,七星华创精密与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七星华创精密取得七星飞行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自2025年3月起,七星飞行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七星飞行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公司对七星飞行的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公司需对2025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24年1-3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期初余额的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
(二)追溯调整对2024年1-3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
(三)追溯调整对2024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
■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追溯调整〈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说明》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追溯调整〈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32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吴汉明先生、罗毅先生工作调整,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辞职后,吴汉明先生、罗毅先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张大成先生、王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张大成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如王志成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大成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成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大成先生、王志成先生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张大成先生、王志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大成先生,196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理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教授、工艺实验室主任。其研究成果“硅基MEMS加工技术及应用研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高效单面加工MEMS规模制造关键技术”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获得30多项微纳工艺、传感器、执行器、试验方法相关发明专利授权;IEC MEMS领域首个来自中国提案标准的项目负责人。曾任北京市半导体器件三厂国内首条4英寸线主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大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志成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601016)独立董事、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688369)独立董事、北京国电四维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华北电力大学教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33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北方华创控股子公司北京华丞电子有限公司因控股子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信贷业务而为其提供担保,额度共计3,000万元。
2.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在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办理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各被担保子公司的担保总
额范围内确定合作银行及对应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等。
二、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七星华创集成电路装备有限公司
2.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7日
3.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三街6号(天竺综合保税区)
4.法定代表人:刘利坚
5.注册资本:9,610万元
6.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9.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七星华创集成电路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5,405.01万元,负债总额32,509.98万元,净资产12,895.0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7,292.41万元,利润总额-2,234.51万元,净利润-1,709.96万元。
10.经查询,北京七星华创集成电路装备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京华丞电子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 3,000万元。被担保公司及申请担保额度如下:
■
具体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贷款偿还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上市公司净资产的0.09%,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为1,418.7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34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年度内控审计、募集资金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大信在执业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专业、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时为了保持年度审计机构的一贯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期限为一年,服务项目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说明书及管理建议书。2024年审计费用216万元。2025年公司户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预计较2024年均有所增长,提请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2025年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配备人员及投入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与大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0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韩雪艳,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审计报告、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鹏,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本公司、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结合审计工作质量、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流程有效性、审计费用、审计工作持续性、完整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等考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