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以“安全原生”为核心理念,通过数字科技与行业场景的深度融合构建数字安全体系,以密码技术为核心驱动,融合大模型、算力、存力等基础能力,整合生物识别、态势感知、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前沿技术,并结合人工智能打造智能安全大模型,推动安全能力的智能化升级,同时加强与深化行业头部厂商在可信应用领域的深度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为财政、公安、军工、能源、司法、金融、教育、医疗等关键行业客户提供覆盖全链条的“安全原生”解决方案及产品、服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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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码及网络安全
密码技术是公司的“根”,依托密码技术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密码技术在市场中的多年实践,公司在数据加密与签名、数字证书、多维度数字身份认证、零信任、抗量子密码等关键技术领域均有深厚积淀。
本报告期,公司在密码应用及服务方面,紧密围绕以“密码”为核心的战略,加速推动国产密码技术的市场应用与全面深化。在密码信创适配方面,加速推进国产密码技术在信创领域的落地;同时,积极探索“密码+AI”的融合创新,在“AI应用”与“AI赋能”方面取得多项进展,部分已经完成产品转化并投入市场;在抗量子密码算法方面,参与国家级课题的研究工作,不断推动密码技术在物联工控、车路云、低轨卫星通讯等新质生产力场景的应用,打造多款产品及解决方案;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密评)方面,公司推出多样化的产品组合,满足客户的安全评估需求,助力政府与企业健全密码管理体系,提升网络安全治理水平。
(2)可信应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
公司在可信应用技术领域秉持“自主创新为核、安全可靠为基、可信可控为纲”的三大核心发展原则,整合公司在网络安全领域二十余年技术沉淀,协同主流国产化设备厂商自主开发,建立起覆盖应用多场景、可信全周期的立体化防御生态体系。公司致力于打造“端-管-云”一体化的可信应用整体解决方案,构建新一代的可信数字底座、可信应用及可信技术服务,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具体包括数字基础设施产品、行业应用及解决方案、产业与行业生态及技术服务等。
①数字基础设施产品
在数字基础设施产品领域,公司聚焦“2+8+N”行业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需求,构建以国产化ICT技术为底座、深度融合公司安全能力的自主可控产品体系。通过与国内头部厂商的合作,为用户提供涵盖计算、存储、安全、云、操作系统等全栈式数字基础设施产品,打造安全可信存储、专用虚拟化平台软件等核心产品,共同推进基于国产化环境的ICT基础设施创新。通过将自主可控的硬件设备与安全可信的软件系统深度融合,为各行业客户构建起安全、可靠、高效的数字化底座,全面支撑信创环境下的业务创新与数字化转型。
②解决方案及产业与行业生态服务
公司在行业应用及解决方案领域,围绕着“2+8+N”行业体系构建数字化升级服务矩阵,为党政、金融、能源等八大关键行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通过信创咨询规划、国产化替代方案设计、异构产业与行业生态架构评估等前置服务,结合不同安全级别的视频会议、移动办公、专网保护等场景化应用,帮助用户满足分保合规要求,完成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基于此,公司延伸提供产业与行业生态及技术服务,依托自动化迁移工具和国产化平台适配经验,实现从x86架构到国产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的平滑迁移,通过集成部署实施、安全加固优化及依托智能运维平台,提供7*24小时实时监控与故障预警,同步开展信创人才培训与技术认证,构建覆盖系统迁移改造、持续运维保障到自主可控技术生态落地的闭环服务体系,全面支撑客户业务系统稳定运行与长效发展。
(3)数据科技及数据服务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最核心、最具价值的生产要素,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新引擎。为了确保数据在传输、存储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可信,促进数据的合规流通,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化,公司以“数字大脑(元泉)”为底座,将隐私保护技术嵌入数据产品与服务中,形成以安全可信为基石的数据服务创新产品,具体包括:
通过免改造的动态加密、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类分级及安全大模型融合,打造“合规治理、业务护航、中枢管控”三维能力矩阵产品,满足数据安全合规要求,并深度协同“密码+AI”双引擎技术,持续完善数据安全港整车产品与解决方案体系,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防护-业务全链路闭环”的智能化安全基座,精准破解数据资产可视难、风险溯源难、安全管控难等核心痛点,为数据要素流通构建可信屏障。
截至报告期末,相关数据产品逐步推向政府、科研院所、金融、能源等多个行业,并已同步适配了华为存储产品。未来,公司拟持续关注数据要素流通过程中的技术应用及创新,围绕数据价值释放持续发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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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新增股份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
2024年1月4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新增股份上市,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于逢良先生,发行数量为11,439,127股,总股本由184,476,300股增加至195,915,42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及配套文件、《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产业基金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事项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增资信安公司的议案》,产业基金向全资子公司信安公司增资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持股比例由100%减少至90.91%,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产业投资基金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事项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5年1月3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5,219,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四)发布《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创造性,公司制定了本次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上网文件。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持股计划及相关议题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制定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原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经公司综合考虑且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不再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上网文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减少
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回购公司2,295,200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1.1715%,本报告期内,相关回购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毕,且已办理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剩余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六)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英才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14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全体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逢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审议了各项董事会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常琦、阮金阳、谢永涛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作出了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作出了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独立董事常琦、阮金阳、谢永涛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138,517,791.7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22,792,984.44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符合董事会授权,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等,关联人主要为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吉林省宇光热电有限公司,关联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2025年公司预计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70万元,预计发生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于逢良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过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经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全体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于逢良、田景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持续优化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研究论证,制定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14:00在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399号栖乐荟A座15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九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15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全体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结合2024年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运行、风险防范提供保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对募集资金的正常推进造成影响,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汇总表及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作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为2025年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价格协商而确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监事刘海涛、张智勇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20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利润分配事项相关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委员认为: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从公司经营成果来看,方案所依据的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既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又兼顾了公司为实现未来战略目标所需的资金储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作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517,791.7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900,826.3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490,859.2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2,792,984.44元。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一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公告》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为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必备条件之一。鉴于公司2024年业绩亏损,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5,219,800股,回购金额72,723,422.44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取绝对值计算)的52.50%。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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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均未进行分红,主要原因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同时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1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5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