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16:00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会议同意,三进科技与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拟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7日(周三)下午14:00。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5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当前三进科技部分厂区仍处于生产经营当中,尽管三进科技已经制定了下一步的搬迁方案,但仍存在无法及时腾空进而无法享受有关奖励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三进科技”)于2025年1月9日完成了和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路桥经开区”)以及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简称“峰江街道办事处”)关于《路桥区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意向协议书》(下称“国有土地征收意向协议书”或“意向协议书”)的签署事宜。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征收意向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近日,三进科技与路桥经开区以及峰江街道办事处协商一致,拟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本次征收的补偿款总金额为 354,825,259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主体为路桥区人民政府,协议签署方为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机构名称: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机构类型:政府部门
3、机构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商城国际大楼
4、负责人:杨建峰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1004MB1G73249E
6、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
1、机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
2、机构类型:政府部门
3、机构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银水路199号
4、负责人:王晓聚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1004738430816C
6、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进科技本次列入征收范围的土地面积合计125,603.22平方米(约188.40亩)、建筑物面积合计62,398.84平方米。
四、拟签订的基本情况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收人: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已方”)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确保路桥区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项目的顺利实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房屋征收的决定》(路政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征收房屋依据
甲方因路桥区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房屋征收的决定》(路政发〔2024〕11号),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第二条 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
因峰江街道桥洋老旧工业区块项目建设的需要,乙方同意将座落上述工业区块内房屋,自愿交给甲方实施征收拆除,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甲方补偿给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合计人民币347,003,68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肆仟柒佰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上述费用包含签约腾房奖励,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汇总表。
本条所述签约腾房奖励为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并交付土地的,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给予奖励,超过规定时间签约、搬迁腾房的,不予奖励。
第三条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费等
甲方额外给予乙方征收工业用房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费等合计人民币7,821,579元(大写人民币柒佰捌拾贰万壹仟伍佰柒拾玖元整)。
第四条 补偿金额及结算方式
以上第二条、第三条合计征收补偿人民币354,825,259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肆佰捌拾贰万伍仟贰佰伍拾玖元整),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并交付土地的,则不享受对应奖励。甲方经腾房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与乙方办理货币补偿金的结算。
第五条 在签约期限内达到应签户数比例90%以上(含90%)的,本协议生效;未达到90%的,本协议不生效。
五、本项目货币补偿的定价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进科技聘请了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单项资产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4】第0928号、天源评报字【2024】第0929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采用市场法及成本法评估。三进科技基于上述评估结果,以不低于评估值为基本原则,与政府多轮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征收补偿对价为人民币354,825,259元。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外披露的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七、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密切跟进项目进展,后续将根据监管规定,结合项目推进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7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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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邮政编码:31805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翟峰、罗阳茜
2、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3、联系传真:0576-82655758
4、邮箱地址:db@yilida.com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6、邮政编码:318056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6。
2、投票简称:亿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月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人/本公司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