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5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可转股债权展期暨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高邮于2023年7月14日与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创基金”)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科创基金以可转股债权5,000万元投资中科高邮高效电池片项目,债权期限为18个月,公司为该笔可转股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上述5,000万元可转股债权到期日为2025年1月17日,中科高邮拟对上述可转股债权进行展期,展期至2025年4月底,公司将继续为该笔可转股债权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投资者索赔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39),对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以及有部分投资者要求前控股股东孟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索赔案件情况进行首次披露。此后,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了多次披露。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一审判决公司向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3,176.05万元,并承担54.60万元的诉讼费,合计3,230.65万元。
  2025年1月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高院”)邮寄送达的(2023)京民终660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高院就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等、原审被告孟凯有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妥善解决后续支付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措施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为负值、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措施(“*ST”)。同时,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新能源光伏业务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中科高邮新能源基地厂房、土建已完成,并安排2条产线设备进场定位安装。但鉴于厂房前期土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已经司法鉴定机构予以确认,使得电池片项目暂不具备投产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两级国资平台权益,公司就电池片项目所存在问题,报请地方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彻底厘清整个工程质量之责任划分并追责。
  2024年底,公司与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租赁其现有组件厂房及产线并进行技术改造。截至目前,公司组件项目正处在技改阶段,经技术改造后,公司将具备相关组件生产能力。2025年,公司将组建专业化技术团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持续推进设备及工艺技改等工作,按时向客户交付光伏组件产品。在公司自身组件产能不足以交付订单时,将委托扬州市或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进行生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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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陈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七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七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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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七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七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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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