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要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鹰稳进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金鹰稳进配置六个月持有”、“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增设金鹰稳进配置六个月持有B类(代码:023961)、D类(代码:023962)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B类、D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新增B类、D类份额后,将按照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单独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A类、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按照申购金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赎回时按照持有期限收取后端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1、B类、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
本基金新增B类、D类基金份额后,原有份额费率不变,B类、D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拟定如下表:
B类份额后端申购费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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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赎回时按照持有期限收取后端申购费用。
(2)1年按 365天计算,以此类推。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金鹰稳进配置六个月持有D类份额前端申购费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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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按照申购金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
2、B类、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
金鹰稳进配置六个月持有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各类基金份额持有满6个月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B类、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增设基金份额等事项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情况,在基金合同中更新了估值方法;同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修订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并;更新了基金托管人信息。
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金鹰稳进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e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一并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附件一:金鹰稳进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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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金鹰稳进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修改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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