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15

  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如下:
  ■
  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光大证券在2020年12月31日后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2022 年因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故自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即 2022年12月11日)起,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发生变更,公司与原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开户银行和中信建投证券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3-002)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科技金融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首体科技金融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年度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7月26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终止并取消募投项目“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1-060)。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2021-067)。公司已将上述结项和终止的募投项目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31,561,439.8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已不再使用,且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注2: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已将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27,106,913.9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已不再使用,且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7月26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详见附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202,535.3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3,396.2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9]44050007号予以鉴证。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资金57,145,931.59元。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产品等投资理财种类。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一)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变更情况
  1、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和启明星辰(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具体拟减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并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即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87)。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7)。
  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825.63万元逐级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子公司”)增资,最终由重庆子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11,800万元向其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企管”)增资,用于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重庆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125.63万元,重庆企管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000万元(公告编号:2019-090)。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474.37万元逐级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子公司”)增资,用于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天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474.37万元(公告编号:2019-091)。
  (4)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告编号:2019-087)。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7)。
  2、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编号:2020-07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该主体增资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分别为:
  (1)保持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不变,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编号:2020-079)
  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济南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济南云子”),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济南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安全”)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逐级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安全公司、济南子公司增资,用于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济南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50万元。
  (2)变更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告编号:2020-076)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即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取消,同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湾区公司和广州企管。
  上述事项均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7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2020-075)及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0-086)审议通过。
  3、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已终止募投项目资产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7),议案主要内容为:
  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终止并取消后,公司将不再对拟用于原募投项目已购买建设用地建设开发。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外转让给昆明农业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1,525万元,出售地块所得款项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对外转让已终止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盘活原募投项目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对公司的资源整合优化。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12)审议通过。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60),议案主要内容为:
  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主要为天津地区安全运营业务及其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及市场拓展。随着公司安全运营中心细分建设思路,针对不同城市不同业务场景建设专题化安全运营中心、标准化运营中心的快速推进,公司通过前期运作,面向中小型智慧城市和大型智慧城市内的行业型用户,推行标准化安全运营服务,并已形成成熟的标准化运营体系,面向天津市场以行业型客户的远程安全运营为主体的需求状态,缓解和节约了天津安全运营中心的建设需求和投资强度,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快地占领市场,公司计划终止并取消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根据天津地区业务的进展情况,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自建或合作等方式推进当地安全运营中心业务的有序开展。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6.7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418.57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和手续费之净额0.97万元)。为充分发挥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告编号:2021-05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编号:2021-058)、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67)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表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045,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1,692,924.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307,075.47元。
  注2:由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尚处于建设阶段,本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注3:原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变更为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为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具体投资金额详见“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6月30日建设完毕,实现的效益为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运营主体之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净利润。
  注4: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5月30日建设完毕,实现的效益为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运营主体之济南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净利润。
  注5:原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变更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具体投资金额详见“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27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人民币13,415,641.04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298,932.4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并考虑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及本年已派发红利后,2024年度母公司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1,966,929.02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5,867,485,211.68元。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26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各类资产进行评估、分析及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类别及金额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经测试及评估分析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24,967.18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258.6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主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7,225.82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3,141.95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人民币23,141.95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29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情况概述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和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御星云”)的资金事务,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品种为国内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公司允许安全公司和网御星云使用该授信额度,安全公司和网御星云使用授信额度由公司进行担保。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8月1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102号
  法定代表人:严立
  注册资本:1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网络、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咨询、培训;承办展览展示;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服务和维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安全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10,153,765.16元,利润总额 -141,091,739.56元,实现净利润-74,711,550.69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70,071,537.65元,净资产7,370,014,797.50元,负债总额3,300,056,740.15元,资产负债率30.93%。
  (二)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21号楼二层二区
  法定代表人:齐舰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运代理;仓储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办公用品、仪器仪表、机械电器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机器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网御星云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7,581,309.09元,利润总额14,512,665.96元,实现净利润19,236,257.25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427,900,906.50元,净资产2,064,324,834.84元,负债总额363,576,071.66元,资产负债率14.97%。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品种为国内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公司允许安全公司和网御星云使用该授信额度,安全公司和网御星云使用授信额度由公司进行担保。担保范围为在授信额度内向公司指定企业提供的国内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以及为全资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行为,为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风险可控,便于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事务,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拟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其中:安全公司拥有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国家级)、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三级)等多项资质;网御星云拥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一级、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二级)等多项资质。安全公司和网御星云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正常,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能够实时监控全资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00元(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8%;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37,728.0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启明星辰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2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32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8日15:00一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魏冰女士,董事、总经理王佳女士,董事、财务负责人王志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媛女士,独立董事张国华先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黄多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 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 “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31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目前持有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股票代码:688244)股票1,209,702股,占其总股本的1.18%。
  为了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安全公司拟出售永信至诚股份不超过1,209,702股。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出售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易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若永信至诚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出售数量将相应变动。
  由于证券市场股价无法预测,本次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1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2135265P
  法定代表人:蔡晶晶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23.4195万元
  成立时间:2010年9月2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会议服务;教育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集成;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永信至诚总资产为11.2187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归母净资产为9.8603亿元,2024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294亿元,归母净利润-0.3158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信至诚总资产为12.4787亿元,归母净资产为10.6652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9587亿元,归母净利润为0.3111亿元。
  截至目前,安全公司持有永信至诚股票1,209,702股,占其总股本的1.18%,股份来源为永信至诚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述股票已于2023年10月19日上市流通。该部分股票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永信至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安排
  出售方式及数量:拟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择机出售不超过1,209,702股永信至诚股票,在授权期限内,若永信至诚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出售数量将相应变动。
  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
  出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出售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易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持有的股票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及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具体收益受实际出售股数和出售价格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3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现将前述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该授权权限,公司董事会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等投资种类。例如: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以该等资金进行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投资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投资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或出现不利情况,可提议公司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投资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等投资种类,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28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邓登峰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7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秀芹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泽如女士,2017年从事财务相关工作,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启明星辰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