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15

  及运营;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租赁;沼气等生物质发电。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江环保经审计资产总额112.78亿元,所有者权益41.51亿元。2024年度东江环保经审计营业收入34.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04亿元。
  5、广晟有色股份
  (1)关联关系
  广晟有色股份原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3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3,643.59万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8楼809房
  法定代表人:杨杰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目投资。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晟有色股份经审计资产总额74.30亿元,所有者权益36.37亿元。2024年度广晟有色股份经审计营业收入125.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99亿元。
  6、广晟矿业集团
  (1)关联关系
  广晟矿业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之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2年4月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959.88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3201房-3210房
  法定代表人:甘涛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品的采、选、冶;金属制品深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和机械动力设备制造、维修(由下属企业凭资质证经营);矿产品批发及其冶炼产品;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汽车及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物流服务业;投资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和构建的生产;投资幕墙工程及设计,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装(含生产经营铝门窗、铝梯等铝制品、采光天棚、金属结构屋面及有色金属产品材料、五金配件,从事相关产品安装业务等);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融资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晟矿业集团预计资产总额91.59亿元,所有者权益15.98亿元。2024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34.2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42亿元。
  7、佛山照明
  (1)关联关系
  佛山照明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之间接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4,877.82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法定代表人:万山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池销售;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彩灯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卫生洁具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家具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日用百货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家用电器安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佛山照明资产总额173.22亿元,所有者权益99.97亿元。2024年1-9月佛山照明营业收入68.8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1亿元。
  8、大宝山矿
  (1)关联关系
  大宝山矿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5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4,919.10万元
  注册地址: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
  法定代表人:钟勇
  经营范围:露天开采:铜矿、铁矿、硫铁矿、铅矿、锌矿(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销售:有色金属矿、铁矿石、石料;矿山设备制造,无机酸制造(危险、剧毒品除外及须许可证许可经营的除外);环保机械加工及安装,工业设备安装;工业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技术服务;以下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提供物业出租、旅业及饮食服务;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宝山矿预计资产总额27.87亿元,所有者权益14.36亿元。2024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8.6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1亿元。
  9、电子集团
  (1)关联关系
  电子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之间接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0年10月19日
  注册资本:116,2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秀街4号2414房
  法定代表人:王佳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网络和计算机运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场地租赁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批发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研发与咨询,节能设备制造与安装;停车场经营(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货物进出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电子集团预计资产总额362.50亿元,所有者权益216.05亿元。2024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06.0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86亿元。
  10、广晟发展
  (1)关联关系
  广晟发展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之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6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6楼601A室
  法定代表人:邱振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晟发展预计资产总额93.75亿元,所有者权益13.53亿元。2024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4.6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07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多年来一直从事相关的业务,公司认为其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华日轻金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所属子公司向华日轻金销售工业铝型材并回收其生产残留的铝型材废料循环利用、提供劳务,同时华日轻金租赁公司所属子公司的部分厂房、办公楼及员工宿舍。
  2、公司与华加日金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所属子公司接受华加日金属铝制品加工劳务、向华加日金属出租资产。
  3、公司与广晟控股集团的关联交易:公司租用广晟控股集团的土地资产和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4、公司与东江环保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东江环保销售商品业务、接受东江环保提供的危废处理劳务。
  5、公司与广晟有色股份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广晟有色股份购销商品、提供期货经纪业务服务。
  6、公司与广晟矿业集团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所属子公司向广晟有色集团销售商品、提供工程劳务。
  7、公司与佛山照明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佛山照明采购物资。
  8、公司与大宝山矿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所属子公司向大宝山矿购销商品、提供工程劳务和接受劳务。
  9、公司与电子集团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电子集团采购电子物资。
  10、公司与广晟发展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广晟发展采购房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运营的业务活动,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为标准或同类型商品、服务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目前和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就《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议案》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前述议案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调整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原因
  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在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中增加山东中金岭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套期保值计划。山东中金岭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材料公司”)系中金岭南控股次级子公司,现阶段主要从事铜合金制造和加工业务。为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料和产品的市场价格风险,山东新材料公司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料和产品的市场价格风险。
  二、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具体调整内容
  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具体调整内容为增加山东新材料公司的套期保值计划:
  1、 山东新材料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铜。
  2、 山东新材料公司铜套期保值量上限为8250吨。
  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调整之后的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具体内容
  (一)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
  (1)、母公司自产矿保值策略为对公司年度利润目标进行保值,母公司自产精矿含锌、铅、银保值比例上限均为60%。
  (2)、公司子公司韶关市中金岭南营销有限公司的产成品(铅、锌)保值比例上限为50%,外购矿(含进口)矿含铅、锌的保值比例上限分别为80%和70%,外购燃料保值比例上限为80%,外购粗铅保值比例上限为85%。
  (3)、公司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中金岭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属(含矿)贸易锌、铅、铜、银保值比例上限均为85%。
  (4)、公司子公司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自产精矿含锌、铅金属量的保值比例上限为50%。
  (5)、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锌的原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80%,铜的原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55%。
  (6)、公司子公司赣州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铜原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50%。
  (7)、公司子公司佛山通宝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原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60%。
  (8)、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中金岭南新材料有限公司镍原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60%。
  (9)、公司子公司佩利雅(Periya Limited)自产精矿含锌、铅、铜、银金属量的保值比例上限均为65%。
  (10)、公司子公司广东中金岭南鑫晟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原料混合采购(铅、锌)保值比例上限为80%。
  (11)、公司子公司中金岭南(东营)供应链有限公司矿含铜和阴极铜(吨)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均为50%。
  (12)、公司子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含铜、矿含黄金、矿含白银、粗铜的采销敞口的保值比例上限均为50%,中间物料(矿含铜、金、银金属量)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85%,产品(阴极铜)保值比例上限为20%。
  (13)、公司子公司深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外购精矿(矿含铜、铅、锌、金、白银)、自营贸易保值比例上限为100%。
  (14)、公司子公司山东新材料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铜,铜保值比例上限为55%。
  (二)套期保值资金说明
  公司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上限为人民币1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的实物交割款项),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 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和现货价格出现背离;期货合约流动性不足等。
  2. 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资金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 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公司套期保值计划的决策、执行和风控
  (一)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期货头寸必须有相对应的现货敞口保值需求,禁止进行期货投机交易。
  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实施细则》进行套期保值运作。
  (二)公司年度套期保值计划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授权给公司管理层后方可实施。公司管理层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上半年公司套期保值执行情况及公司下半年套期保值策略。
  (三)公司贸易事业部负责实施母公司自产矿、冶炼产品及下属贸易公司的套期保值,负责管理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加强期货持仓数量、价格等交易数据的保密机制,严防交易数据的泄漏。
  公司贸易事业部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上期的公司套期保值执行情况及公司下期的套期保值策略。
  (四)公司管理层批准的套期保值方案须同时交由公司期货专职风控管理人员和贸易事业部风控管理人员进行双后台监督和风控。
  公司贸易事业部风控管理人员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业务监督和期现匹配风险管理,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控制。
  公司设置期货风险管理人员,不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它岗位交叉,每月提交风控报告,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
  公司设置合规检查人员,独立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 的部门或岗位,定期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列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公司对中审众环在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中审众环总部设在武汉,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截至2024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数量216人,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至2024年末中审众环拥有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中审众环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01家,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二、执业记录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以武,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金岭南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中金岭南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金岭南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以上事项不影响中审众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邱以武、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邱以武、签字注册会计师邬夏霏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超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审众环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中审众环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综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财务报表等。
  中审众环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众环就预审、年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众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审众环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中审众环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中审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筹划现金收购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少数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履行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以下简称“东营项目”)破产重整计划和有关协议安排,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多方论证发股收购的可行性。经前期尽职调查及反复论证,认为现阶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缺乏可行性,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回购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荣晟”)财务投资人及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铜业”)债转股股东的少数股权。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在筹划阶段,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就该事项签署任何交易协议,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具体方案尚在筹划中,交易价格、交易最终方案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本次现金收购中金荣晟财务投资人及中金铜业债转股股东的少数股权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回购中金荣晟财务投资人及中金铜业债转股股东的少数股东股权,授权公司经理层开展股权收购有关事宜,收购对价以经上级有权审批单位备案通过的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评估报告为依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喻鸿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喻鸿、潘文皓、郭磊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黄俊辉、罗绍德、尉克俭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规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期货有限公司证券投资规模总额度(以投资余额计算)分别为人民币6.22亿元和6.02亿元;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规模总额度控制在12.24亿元人民币以内(含本数)。本次证券投资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并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套期保值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年度套保计划的议案》;
  山东中金岭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材料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铜合金制造和加工业务。为规避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料和产品的市场价格风险,同意山东新材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料和产品的市场价格风险。同意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中增加山东新材料公司的套期保值计划:山东新材料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铜,其铜套期保值量上限为8250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分析报告》(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81,867,493.96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36,925,188.57元,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3,692,518.86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483,232,669.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85,029,530.20元,减去已分配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209,305,052.04元(含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58,957,147.8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737,596,125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8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25,170,862.8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4,733,786,284.99 元拟结转下一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担保情况报告》;
  2024年度(下称“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关联董事李蒲林、李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蒲林、李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核销坏账的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佰贰拾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额度项下主要授信业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法透)、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福费廷、贴现等授信业务。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向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元,期限壹年。
  2.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伍仟万元,期限贰年。
  3.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期限壹年。
  4.向邮储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邮储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期限壹年。
  5.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期限壹年。
  6.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期限壹年。
  7.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期限贰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李蒲林、李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的专项说明》;
  关联董事李蒲林、李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少数股权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回购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投资人及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铜业”)债转股股东的少数股东股权;
  2. 授权公司经理层开展股权收购有关事宜;
  3. 收购对价以经上级有权审批单位备案通过的中金铜业评估报告为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继续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同意公司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事、监事、高管责任保险。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25年5月8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 2024年8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于2024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24年10月25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于2024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于2024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25年3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13-23项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于2025年3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1-9项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于2025年4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12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 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提案13至提案23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3、9、10、13一23涉及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该提案时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提案3、9、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2)提案13一2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6.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 本次会议提案24《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为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9-5月7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5楼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4.本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 系 人:刘渝华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7.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0”,投票简称为“中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12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 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提案13至提案23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3、9、10、13-23涉及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该提案时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监事陈佩环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郎伟晨因公务,委托监事陈佩环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分析报告》(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担保情况报告》;
  2024年度(下称“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有关规定,议案中提及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核销坏账的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的专项说明》;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具备开展金融服务的资质,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针对在广晟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事项,制定了专门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保障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广晟财务公司的风险情况进行了持续评估,广晟财务公司暂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严格遵守与广晟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各项业务开展均在协议约定范围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此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少数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1号)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38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合计3,784,495,283.0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17号《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注1: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余额。
  注2:差额为多米尼加项目美元及比索投入后,按期间平均汇率折人民币后,与原换汇人民币之差。
  注3: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粤财建[2023]37号文件, 即关于转下达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节能减碳方 向)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本年度丹冶项目专户收 到仁化县财政局转入的[2111001]科目能源节约利用补助款 175.15万元。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及余额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以及根据《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三、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96,500,453.42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和丹霞冶炼厂炼锌渣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0年9月,公司已经从募集资金专户将人民币88,145,330.00元转出非募集资金账户,多米尼加矿业公司将人民币208,355,123.42元转出至非募集资金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一年之内有效,该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的总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适时递减。(公告编号:2023-069)。
  公司在2023年度购买并延续至本年的理财产品,以及公司在本年度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丹霞冶炼厂炼锌渣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6月。(公告编号:2021-026)
  经公司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12月。(公告编号:2022-024)
  经公司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调整多米尼加矿业公司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5年12月。(公告编号:2024-11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附件: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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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募集资金总额378,449.53万元为扣减保荐承销等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
  注3:多米尼加矿业公司2024年8月20日从多米尼加储备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603108728)转出150万美元,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迈蒙矿年产20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的井下工程建设及设备款项。
  注4:丹霞冶炼厂炼锌渣绿色化升级改造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正式运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待支付的工程结算款项。